1、第二十七章家庭專業夥伴關係的演化,01.1A 前言(p703),家庭專業夥伴關係的模式中發現的權力類型。,02.1B 權力和家庭專業夥伴 關係(p704),權力的線性關係。權力是所有關係中的關鍵因素。傳統上,父母專業夥伴關係以附屬支配的權力結構呈現。,03.1B 權力和家庭專業夥伴 關係(p705),權力凌駕關係、目的。關係的演化。權力共有的夥伴關係。,04.1B 權力和家庭專業夥伴 關係(p706),集體授權權力不再局限於集體授權夥伴關係之內,權力是可創造且既有的。建立在通力合作的權力經過夥伴關係的特質。,05.1C家庭專業夥伴關係 的模式(p707),家庭專業夥伴關係模式的主要重 點時期。
2、1950-1960年代,諮商/心理治療模式。1960-1970年代,父母訓練。1980年代,家庭本位模式。1990年代與進入21世紀,集體授權。,06.2A 父母諮商心理治療模式 的概要(p707),在1950和1960年代時,諮商心理治療模式對智障兒的母親特別普遍。Wolfensberger對文獻做探討,這些文獻主要強調:(1)智障兒童對母親調適的衝擊;(2)對悲傷階段的臨床觀察。治療又幾乎都是以母親為焦點。,07.2A 父母諮商心理治療模式 的概要(p708),悲傷模式的假設是一個連續的階段。父母為需要諮商或心理治療的觀點,至今仍被利用。,08.3A 權力的類型(p708),Skrtic(
3、1995)說明父母諮商心理治療模式是常態的權力。治療關係的權力是不平等的。,09.3B 假設(p709),1.特殊兒童製造了家庭病態,而諮商/心理治療是適當的處理方法。2.專業人士稱兒童和家庭為我的個案。3.診斷分類和臨床判斷導致服務是治療基礎的專業診斷。4.專業治療包括改變母親對兒童和兒童診斷的反應。5.經由強調處理移情和反移情,找到治療關係中的最佳距離為重點。,10.3C 專業的觀點(p709),醫療模式通常指的是專家對病人或個案診斷並提供治療,普及在專業文獻中所描述的諮商/心理治療模式。Hirshberg強調建立服務者和家庭成員關係的重要性。鼓勵父母以訴說他們的故事來參與過程。,11.3
4、D 父母的觀點(p710),1950和1960年代是強調諮商/心理治療模式的期間。相關的文獻十分稀少。,12.3E 預期的結果(p.711),讓母親能達到調整的最後階段,也是要能接受並調整好去對待他們的特殊孩子。,13.2B 父母訓練/參與模式 (p.711),是父母為需要補救,以增進他們兒童的發展,是父母-缺陷模式。根據Kennedy總統的新拓荒和Johnson總統的偉大社會方案。,14.3G 權力的類型(p.712),父母訓練/參與模式通常持續父母諮商/心理治療模式的權力凌駕關係。專業人士運用專家權力,為特殊兒童進行和處理介入。,15.3H 假設(p.712),父母透過專業協助及訓練,降低
5、或克服他們的障礙。父母在方案中學習做有效的決策者。父母參與孩子的訓練或方案。父母參與導向強化方案和兒童結果。父母訓練通常是母親訓練。兒童受益於專業和父母的教育方案。,16.3I 專業的角度(p.713),美國國會在1968年為出生至八歲兒童授權障礙兒童早期教育方案(HCEEP)聯邦條款落實了HCEEP網絡,強調父母參與的四個機制。父母參與的重大原動力,來自94-142公法制定身心障礙者教育法案(IDEA)。94-142公法要求父母參與兒童個別化教育計畫。,17.3J 父母的觀點(p.714),父母訓練/參與模式呈現了角色期待的衝突。,18.3K 預期的結果(p.714),Casto和Lewis
6、提出,有父母參與的方案,不一定比沒有父母參與的方案更有效。其他研究顯示,父母和兒童都因父母參與而有益。父母參與是達成兒童結果的方式,而不是達到父母或家庭結果的方式。,19.3L 以家庭為中心模式 (p715),模式概要概念上,以家庭為中心之介入也重視個別家庭成員、核心家庭、延伸家庭和社區的關係,是影響家庭功能和兒童發展的因素。家庭為中心模式在一九八年代中晚期較為普遍。以家庭為中服務的家庭選擇以許多不同的方式呈現,但其中概念是:當與兒童或家庭有關的議題時,家庭才是最後的決策者。,19.3L 模式概要(p715),優勢來自於家庭在這種情境、失望和痛苦中求生存的能力、才能、可能性、願景、價值觀和希望
7、。重視家庭優勢環境和資源,而非他們的病態,缺陷或需求。,20.3M 權力與家庭為中心模式 (P716),從權力凌駕關係到權力共有夥伴關係的轉變,父母和服務者對應該重視哪個議題和應提供哪些資源,都有一些決定權。家庭為中心模式的實施,是指服務者和家庭共享權力服務者和家庭共有的權力。,21.3N 假設(p716),家庭為中心模式的假設,由Shelton、Jeppson和Johnson以家庭中心照顧的原則提出,並在之後於家庭、種族、倫理、文化和經濟的多元化上缺修正。,22.3P 專業觀點(p717),對一些專業人士而言,轉移至家庭為中心服務有其困難,因為大部分的人被訓練只提供兒童服務,在家庭系統架構中
8、為兒童提供服務有不少挑戰。對專業而言,以家庭為中心模式運作的挑戰,是對哪些是屬於我的?提出滿意答覆。,23.3Q 家庭的觀點(p717),家庭目前期待在為他們的兒童和家庭提供服務時,父母的喜好和專業也能被尊重。在家庭中心的服務時,父母有較強的控制和方向感。,24.3R 預期的結果(p718),其他對家庭為中心服務預期的結果,包括家庭和親人的參與,以及服務方式的整合。雖然家庭為中心模式在名義上以家庭結果為焦點,家庭為中心介入的實質結果主要是兒童本位。,25.3D 集體授權模(p719),授權的定義因領域不同,包括社會學(Alinsky,7969;Freire,1973)、心理學(Rappapor
9、t,1987;Zimmerman,1990,1992)、社會工作(Gottlieb,1992;GutierrezTurnbull,1997)。,26.3T 權力的類型(p719),集體授權模式的基本是整合權力,而非獨占權力。,27.3U 假設(P.720),在早期療育的應用,集體授權模式的假設包括: (1)家庭的核心。 (2)家庭的選擇是決策的基礎。 (3)家庭優勢和能力是介入的重點。其他主要假設著重在 (1)資源的取得。 (2)參與。 (3)改變社區生態。,28.3V 專業人士觀點(P.722),主要是促進整合者或夥伴的角色。這種改變只有平等參與時才會發生。,29.3W 父母的觀點(P.723),家庭專業夥伴關係方式的演進中,是相當新的方式,在此被視為未來的方向。正向的力量會強化所有參與者的能力。,30.3X 預期的結果(P.724),(1)通力合作。(2)可更新和可擴展資源的創造。(3)參與者增進滿意度。,31.1D 結論(P.725),家庭專業夥伴關係的演進,從強調父母(母親)/心理治療到家庭和專業的集體授權的重視,也代表自一九五O年以來,學前特殊教育領域的改變和挑戰。而今,進入二十一世紀,我們相信,集體授權模式對特殊嬰兒、幼兒和幼童的發展、他們的家庭及他們的服務者,是最有前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