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永协办发 201720 号 关于印发政协永州市委员会 委员履职 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政协,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界别,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研究室: 政协永州市委员会委员履职考评办法(试行)已经 2017年 6 月 26 日政协永州市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 现印发 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 政协永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7 年 7 月 25 日 2 政协永州市委员会 委员履职考评办法 (试行) ( 2017年 6 月 26 日政协永州市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 第四次主席会议通过) 一、考 评对象 市政协委员(市政协机关政协委员单列考核) 二、考评内容 (一)参
2、加政协全会。 (二)提交政协提案,包括委员个人或联名提交政协提案。 (三)反映社情民意信息。 (四)参加政协履职活动,包括委员参加市政协及其专门委员会、界别组织的专题协商、民主监督、重点调研、专项视察、学习培训以及庆祝纪念、理论研讨、资料征集、宣传报道、公益行动等各种活动。 三、考评方法及程序 成立委员履职考评组,由张建亮同志任组长,王小波同志任副组长,左秋玲、吴金燕、刘翼平同志为成员。市政协办公室委员联络科具体负责落实。 考评按下列程 序进行: (一)建档。 建立履职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相关数据采集部门收集市政协委员履职信息,每年考评一次,作为本年度市政协委员履职依据。 3 (二)登记。 1
3、.市政协委员参加政协全体会议,由大会秘书处负责考勤登记、评分。 2.市政协委员参加政协常委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的情况,市政协委员参加市政协组织的学习培训、报告会及专题协商会由市政协办公室负责考勤登记、评分。 3.市政协委员参加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界别组织的会议、学习和活动的情况,分别由市政协相关专门委员会、界别负责考勤登记、评分。 4.市政协委员提出提案由市政 协提案委员会负责登记、评分。 5.市政协委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提交大会发言、调研报告、理论文章的情况,由市政协研究室负责登记、评分。 6.市政协委员在政协云平台上发布的微提案、微建议由市政协云管理部门负责登记。 7.住各县区的市政协委员
4、参与活动小组的情况由各县区政协负责统计,于每年 11 月底前将登记的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市政协办公室委员联络科。 (三)自评。 每年 11月由市政协办公室组织市政协委员对履职情况进行自评,填写永州市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登记表(附件 1),于 12 月 1 日前报市政协办公室委员联络科。由市政协 办公室集中交由相关登记部门根据委员履职考评细则(附件 2)进行核对、认定。 (四)初评。 市政协相关专门委员会、研究室将委员履职得分情况报分管副主席同意后,由市政协办公室委员联络科汇4 总。考评组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提出履职等次建议名单,并从优秀等次中推荐 40 人为优秀政协委员建议名单
5、。 (五)审定。 履职等次建议名单、优秀政协委员建议名单,提请市政协主席会议审定。 四、结果运用 (一)向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报告。 (二)印发全体政协委员。 (三)向市政协各专委会、政协委员所在界别 和工作单位通报。 (四)作为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通报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的主要内容。 (五)优秀政协委员在政协全体会议上予以通报表彰,授予荣誉证书,发放奖金。 (六)作为市政协换届时推荐提名继续担任下一届政协委员的重要依据。 (七)对排位在后五位的市政协委员,按相关程序予以通报;对连续两年排位在后五位的市政协委员,由市政协主席会议指派专人负责提醒谈话。 5 附件 1 永州市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登
6、记表 (一)委员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党 派 界别 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二) 委员履职情况( 年度) 参加市政协 会议 全会( )次 全程缺席( )次 全程请假( )次 会中请假( )次 (是 /否常委) 参加常委会( )次 请假( )次 缺席( )次 提交 提案 独立提案并立案( )件 联名提案并立案( )件 提案内容: 提案内容: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 报送( )篇,市政协采用( )篇,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 )篇,省政协采用( )篇,全国政协采用( )篇 6 参加政协活动 参加政协活动( ) 次 活动内容: 提交理论文章 提交理论文章( )篇,被采用( )篇
7、,获奖( )篇 文章内容: 大会 发言 书面发言( )篇,口头发言( )篇,中心发言( )篇 云平台上发布微提案微提议 发布微提案( )件,微建议( )件,省 政协 领导批示( )件,市政协领导 批示 ( )件。 相关 登记 部门 审核 意见 备注 7 附件 2 委员履职考评细则 项目 考评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数据采集 部门 基 本 分 (一) 参加政协 全会 30 分 全程无故 缺席扣 30 分(未以书面请假形式报大会秘书处秘书长同意的视为无故缺席);会中缺席各次大会每次扣10分,缺席小组讨论的每次扣 5分;全体会议期间,在会议、住宿、用餐等方面被会风会纪监督组通报批评的,每次扣 10分。
8、 全体会议大会秘书处 (二) 提交提案 30 分 独立提交 1 件提案并立案的得 30分; 2 人联名提案并立案的,平均分配分值; 3 人以上联名提案并立案的,主提案人参照独立提案计分,其他人计 1分。委员有 2 件以上的联名提案的,只计 2 件联名提案得分。 提案委 (三) 反映社情 民意 10 分 独立报送 1 条社情民 意, 反映问题真实、提出的建议可行,每条计 5分;被市政协采用的 每条计 10 分(不重复加分); 2 人合作报送的,参照独立报送分值平均分配。(累计计分不超过 10 分) 研究室 (四) 参加政协履职活动 30 分 委员积极参加市政协、专委会、界别和活动小组组织的学习、
9、视察、调研、评议、培训、扶贫、公益行动等活动 1次计 10分,最多计 30分;委员没有参与“三个一”扶贫行动的扣 10分。 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研究室,各县区政协活动小组、界别小组 8 奖 励 分 (一) 提案撰写 质量 提案被确定为重点提案或被评为优秀提案的,提 案人加 10分(不重复加分);独立提交一件以上提案并被立案的,从第二件起每件加5 分;党派、界别、活动小组集体提案,主笔提案人加 10 分,召集人加 5 分。 提案委 (二) 社情民意 质量 提交一件以上社情民意并被采用的,从第二件起每件加 5 分;社情民意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加 3 分;被省政协采用的,加 6分;被全国政协采
10、用的,加 10分。 研究室 (三) 撰写理论文章质量 委员向市政协理论研究会提交论文并被采用的每篇加 5分;未被采用的加 2分;提交的论文获省、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再加 5、 3、2 分和 3、 2、 1 分 ; 理论文章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上发表的,分别加 3、 2、 1 分。(不重复加分) 研究室 (四) 大会发言 党派、界别、活动小组在全会期间提交大会发言的,被列为书面发言的,起草负责人、执笔人各加 8分;作为口头发言的,起草负责人、执笔人、发言人各加 10 分。全会期间联组讨论被确定为中心发言的,每篇加 2 分。 研究室 (五) 政协云平台信息发布 在政协云平台上发布微提案、微建议,被省、市政协领导批示的,分别加 5 分、 3 分(不重复加分)。 市政协云管理部门、提案委、研究室 备注: 1.基础分为 100 分, 奖励分累计加分不超过 100 分,其中奖励分第(一)、(二)、(三)、(四)项合计加分不超过 85 分,第(五)项合计加分不超过 15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评为优秀等次和优秀政协委员: ( 1)未参加当年的政协全体会议的; ( 2)市政协常委参加常委会议每年累计请假 2 次以上(含 2 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