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浦东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工作措施分解表 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牵头部门 负责部门 (按职责分工) 进度计划(时间节点) (一) 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和指导。 1、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以及检查设备设施配备要求。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 75%。 区公安分局、区科经委、区建交委、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卫计委等。 持续推进 。 2、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制定并落实支持 加大危险化学品预防及应急投入政策要求。 区 财政局 各有关部门 持续推进。 3、统筹规划
2、编制,规范产业布局。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 区科经委 区规土局、区发改委、区安监局 区科经委会同区发改委、区规土局 和区安监局制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布局规划,区环保局开展规划环评相关工作。 2018年底前完成,定期修订并实施。 严格落实开展有关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规划环评工作。 区环保局 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园区环境保护所需防护距离的要求。 区环保局 持续推进。项目环评 审批时,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和园区所需防护距离要求 2 4、严格安全准入 。 对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时实施联合会审机制 区科经委 区发改委、区规土局、区建交委、区商务委、区
3、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卫计委和相关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等 根据新区的实际情况持续推进。 建立完善涉及公共利益、影响公共安全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机制。 5、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 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区安监局、区财政局 由区安监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发文废止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工作。2018 年 3 月底前 完成。 在危险化学品领域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区安监局、区财政局 2018 年底前,发文要求危险化学品大内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区安监局 针对保险机构防灾减损项目的实施情况, 2019年底前进行总结和适当调整。
4、 (二)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1、推进高危化学品管理。 对涉及硝酸铵 、 硝化棉 、 氰化钠等已列入 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三批 第一版)的危险化学品,在相应的的审批和监管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目录管控 要求,实现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气处置全过程监控。 各相关部门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3 进一步加大对剧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力度 , 严格审批 , 规范流程 ,提高准入门槛,加强对剧毒品的全过程监控。 区公安分局 区安监局、区环保 市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 持续推进。 2、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 落实 新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5、全面排查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报送工作的通知(浦安委办 【 2017】 11号 )的要求,新区各街镇和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对各自辖区和行 业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和完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 各街道 、 镇 ; 区科经委 、 区教育局 、 区卫计委 、 区建交委 、 区公安分局 、 区环保市容局 、区农委 、 区市场监管 、 区发改委 、区商务委等。 各地区、各部门对照通知认真排摸记录, 2018年 3 月底前报送区安委办,初步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 区、部门、企业一图一表 。2018 年 4 月至 2019 年 10月深化提升,持续推进 。 督促辖区内和行
6、业领域内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企业开展安全风险的辨识和分级 , 制定管控措施 。 各街道、镇;区科经委、区教育局、区卫计委、区建交委、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市容局、区农委、区市场监管、区发改委 、区商务委等。 各地区、各部门要在排摸的基础上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分级,并将结果报相关主管部门。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2018 年 3 月底前完成,由各地区和各部门报新区安委办汇总,其余的企业2019 年 6 月底前完成。 4 3、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14)认真组织开展排查,特别是城镇燃气、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港区
7、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区安监局负责危险化 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区建交委负责交通运输企业和港口、码头储存企业;区环保市容局负责城镇燃气适用领域和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单位;区卫计委、区教育局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内部相关单位。 2018 年 3 月底前,各部门完成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摸底工作,报区安委办。 2018 年 4 月底前,区安委办汇总统计形成本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2018 年底前, 建立安监部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共享机制 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监管部门与各行业主管 部门之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信息共享机制
8、。 4、提升危险化学品罐区储存安全。 全面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隐患排查,一构成重大危险源特别是单独储存经营油品或化工品的罐区为重点,继续深化危险 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专项整治。 区安监局、区建交委、区环保局和各街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持续推进。 2018年 3 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 年至 2019年 10阅,深化提升。 5 5、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调整。 进一步加大对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对处于城市人口密集区、不符合新区产业规划、不符 合环保要求、安全风险程度较高的企业实施搬迁调整。 区科经委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规土局 2017年
9、12月底前形成关于浦东新区配合做好本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调整搬迁改造相关情况的专题报告报区政府同意后,对 4 家工业园区外的企业实施搬迁改造工作。,2020 年前完成。 开展对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和经营自有储存企业的产调工作。 区科经委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2017 年已初步完成对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的修订,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纳入产调范围,并制定了相应的支持政策, 拟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实施。 6、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 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按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规定的危险货物包装、装卸、运输和管理要求,落实各企业和单位的责任。 区建交委
10、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 区建交委专门制定并下发了 浦东新区危货货物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及码头装卸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2017 2019) 。持续推进。 通过监督检查督促运输企业建立装货前运输车辆、人员、罐体寄单据查验等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深入开展对 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整治。加大集装箱开箱检查力度,打击船载危险化学品集装箱瞒报行为。加强危险品船、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船舶的安全管理。 6 加大联合整治力度,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围绕越江桥隧、危险化学品企业周边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主要通行线路,以及限行、禁行区域、水源保护区域等周边路段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7、巩固油
11、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 全面完成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任务,建立油气管道保护长效机制,杜绝新增隐患。 区发改委 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任务已完成,无新 增隐患。持续推进 加快完成新区油气输送管道信息系统建设和油气输送管道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已编制完成浦东新区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管道保护动态监管平台建设正加快推进, 2018 年完成,2019 年深化提升。 建立完善油气输送管道企业开展管道完整性管理,全面提升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水平 对所有管道企业开展了完整性管理。持续推进。 (三)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法制。 1、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
12、品安全管理责任。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浦东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明确和细化本部门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中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新区范围内涉及市及国家相关部门管辖职责的,由区相对应各相关部门 2018 年 6 月底前完成,定期进行更新完善,持续推进。 7 的部门做好衔接、对接工作,更好地加强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 建立浦东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大各监管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力度。 区安监局 各相关部门 2018 年 6 月底前完成,2019 年 10 月底前深化提升。 2、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
13、施工质量的管理。 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强化从事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依法严肃追究因设计 、施工质量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 区建交委 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 持续推进。 2018 年 3 月底前 取的阶段性成果,2018 年 4 月至 2019 年 10月深化提升。 3、加强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结合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的工作特点,加大宣传和 督促指导力度,增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 各相关部门、各街道、镇 持续推进。 4、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创新监管方式 充分发挥
14、行业协会、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的持续提升提供技术支撑。 各相关部门、各街道、镇 持续推进。 8 (四)依法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推动危险化学品定置管理。 完成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定置管理安全评估工作。 区安监局 已初步完成新区所有仓储企业的相关评估工作,持续推进。 按照市安监局 关于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仓储安全定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安监危化【 2017】 96号),定置管理安全评估工作分期分批扩大到生产、使用和自有储存的仓库。 2018 年底前完成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仓库的定置工作。 201
15、9 年深化提升。 2、组织开展精细化工反应安全管理。 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 2017 1 号)确定的范围和评估导则,督促相关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区安监局 2019 年 6 月底前完成。 3、认真落实“一书一签”要求,推 进科技强安。 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进出口单位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要求,确保将安全信息传递给相关人员。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托运人要采取措施及时将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相关信息传递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建交委、 区城管执法局、 区商务委、浦东海关、商
16、检等 。 持续推进 。 9 4、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按照分级分类、属地监管的工作原则,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要求,重点推进生产、储存等企业标准化复评 提升工作;不断提高标准化建设质量和水平,持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区安监局、区建交委、区环保局 持续推进 。 5、严格规范执法检查,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强化依法行政,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依法严厉处罚危险化学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曝光力度。 各 相关部门 各部门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完善检查标准和
17、要求。 2018年 3 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8 年 4月至 2019 年 10月,深化提升。 要严格按照“四 不放过” 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相关人员责任,推动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建交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局等。 2018 年 3 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8年 4 月至2019 年 10 月,深化提升。 6、 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 充分运用危险化学品信用信息系统,对存在严重违法等失信行为的企业实施“黑名单”管理。对危险化学品失信企业,向浦东新区法人库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相关信息
18、,作为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费率调整确定的重要依据 。充分对接和利用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健全和落实相关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区科经委 各相关部门 。 区安监局 2017 年 11月印发了 浦东新区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浦安监【 2017】 78号),完善和落实相关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持续推进。 10 7、严格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 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做好废弃危险化学品贮存。认真执行危险货物转移联单制度,严格危险废物专业运输车辆管理,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 检查,消除安全和环境
19、风险隐患。 区环保局 区城管执法局 持续推进 。 (五)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1、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各有关部门应当将日常监管中掌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处置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实时录入本部门的监管信息系统。依托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建立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实现各部门监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区科经委 各有关部门。 依托浦东新区城运中心平台,实现各监管部门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互联互通 。 2018 年底前初步完成, 2019 年深化提升。 2、 强化应急能力建设。 依托公安消防、大型骨干企业等应急救援力量,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实行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规范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的指挥调度、装备配备和训练考核,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反应、训练有素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与调运机制,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及处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环保市容局、区建交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 区安监局 依托浦东骨干企业建立专业辅助队伍 ,印发浦东新区 应急队伍建设和 物资储备 管理办法。 2018 年底前完成。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