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注销清算组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 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关于成立清算组的股东大会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 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加盖公章)。人民
2、法院组织清算的无须提交股东会决议,提交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的决定。人民法院裁定解散的,还应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还应提交行政机关的相关决定。 5清算组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 。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 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 称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 /注册号 /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住 所 省(市 /自治区) 市( 地区 /盟 /自治州 ) 县( 自治县/旗 /自治旗 /市 /区 ) 乡(民族乡 /镇 /街道) 村(路/社区) 号 生产经营地 省(市 /自治区) 市( 地区 /盟 /自治州
3、 ) 县( 自治县/旗 /自治旗 /市 /区 ) 乡(民族乡 /镇 /街道) 村(路/社区) 号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设立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职 务 董事长 执行董事 经理 注册资本 万 元 公司类型 设立方式 (股份公司填写) 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 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 年 长期 申请执照副本数量 个 变更 变更项目 原登记内容 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备案 分公司 增设 注销 名 称 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机关 登记日期 清算组 成 员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其 他 董事 监事 经理 章程 章程修正案 财务负责人 联络员 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相关规定 申请登记
4、、备案, 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 司盖章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 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和“备案”栏有关内容及附表 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 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附表 3
5、“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附表 4“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 5“联络员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 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 变更的,应填写、提交附表 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
6、.公司增设分公司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注销分公司可向原登记机关备案。 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分公司增设 /注销 ” 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备案”栏及相关附表所需填写的有关内容。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 5“联络员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 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7.办理 公司设立 登记填写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 填写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写 公司 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
7、码,不 填写名称预先核准 通知书文号 。 8.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 责任公司应当注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9.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无需填写此项。 10.“经营范 围”栏应根据公司 章 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 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外资公司登记(备案)申
8、请书 注: 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 称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国别 (地区) 住 所 省(市 /自治区) 市( 地区 /盟 /自治州 ) 县( 自治县 /旗 /自治旗 /市 /区 ) 乡(民族乡 /镇 /街道) 村(路 /社区) 号 生产经营地 省(市 /自治区) 市( 地区 /盟 /自治州 ) 县( 自治县 /旗 /自治旗 /市 /区 ) 乡(民族乡 /镇 /街道) 村(路 /社区) 号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设立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国别 (地区) 职务 董事长 执行董事 经理 投资总额 (万元) 币种 折美元 (万元) 注册资本(万元)
9、 公司类型 设立方式 (股份公司填写) 发 起设立 募集设立 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 年 长期 申请执照副本数量 个 变更 变更项目 原登记内容 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备案 分公司 增设 注销 名称 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机关 登记日期 清算组 成员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其他 董事 监事 经理 章程 章程修正案 财务负责人 联络员 外国投资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相关规定 申请登记、备案, 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10、(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外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 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外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 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 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附表 3“投资者(股东 /发起人)出资情况”、附表4“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 5“联络员信息”及附表 6“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申 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4.
11、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 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及投资情况变更的,应填写、提交股东基本信息及投资情况(附表 3“投资人(股东 /发起人)出资情 况”)。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公司增设分公司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注销分公司可向原登记机关备案, 填写“基本信
12、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分公司 增设 注销 ” 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董事、监事、经理人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 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申请工商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 5“联络员信息”;申请法律文书送达授权人备案的,应填写附表 6“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 托书”。其中,“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7.办理 公司设立 登记填写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 填写公司注册号或
1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写公司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 填写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 8.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9.“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 章 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10.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 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 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 称 备用名称 1 备用名称 2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 /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经营场所 省(市 /自治区) 市( 地
14、区 /盟 /自治州 ) 县( 自治县 /旗 /自治旗 /市 /区 ) 乡(民族乡 /镇 /街道) 村(路 /社区) 号 生产经营地 省(市 /自治区) 市( 地区 /盟 /自治州 ) 县( 自治县 /旗 /自治旗 /市 /区 ) 乡(民族乡 /镇 /街道) 村(路 /社区) 号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设立 执行事务合伙人 姓名或名称 委派代表 (仅限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填写) 合伙企业类型 普通合伙 特殊的普通合伙 有限合伙 出资额 (万元) 其中:实缴 万元,认缴 万元 经营范围 合伙期限 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合伙人数 其中,有限合伙人数(仅限有限合伙填写) 从业人数 全
15、体合伙人签字: 申请日期: 变更 变更项目 原登记内容 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签字: 申请日期: 备案 分支机构 增设 注销 名称 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机关 登记日期 清算人成员 清算人 联系电话 成员名单 合伙协议 初次备案 涉及变更事项备案 其他 联络员 财务负责人 注销 注销原因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分支机构 注销情况 适用简易 注销情形 未开业 无债权债务 未发生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 已清算完毕 未发生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 已清算完毕 人民法院裁定 破产程序终结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 清税情况 已清理完毕 未涉及纳税义务 申请人声明 本企业依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申请登记、备案, 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签字: 公章 清算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