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国 教育系统 先进集体 审批 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申 报 单 位 (盖章) 填 表 时 间 填 表 说 明 一、 本表采用 A4 纸规格。 二、 请用计算机或钢笔 (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 准确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书写要清晰、工整。 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三 、 主要事迹只填写 简要事迹 ,详细事迹材料应作为附件。 四、 “单位 类型”一栏中请选择填写以下内容: 幼儿园 、 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 学校 、工读学校、校外教育基地、教师进修学校、教育督导机构、 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 业 教 育 管理机构、 高等学校二级 机构 。 五、 “上级单位意
2、见”一栏, 高等学校二级 机构由高等学校填写;其他教育机构由当地政府教育、人事部门填写 。 申报单位 是否为成人学校 是 /否 教职工 人数 其中女教职工人数 单位 性质 公办 /民办 单位地域分布 城市 /县镇 /农村 地 址 省(区、市) 市(县) 镇 邮 编 单位类型 近五 年来 曾获 主要 荣誉 称号 获奖名称 获奖时间 授予单位 备注 主要事迹(不超过3000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上级 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地(市)级人民政府教育、人事部门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省级人民政府教育、人事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教 育 部 审 、 批 人 意 事 见 部 (盖 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