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安全衛生施工查核注意事項,1,簡報大綱,一、前言二、墜落災害防止三、倒塌、崩塌災害防止四、感電災害防止五、被撞災害防止六、物體飛落災害防止七、工作場所災害防止八、結語,2,一、前言,3,4,5,6,營造業職災死亡數佔全產業災害一半以上之主因-1,1.注重工程進度而忽略安全,常因趕工、安全衛生費用不足而犧牲勞安業主及雇主不重視勞安。2.工種(包商)眾多,工程界面複雜,勞安人員及作業主管本質學能不足,缺乏安全衛生管理及協調機制。3.對職災累犯之營造廠商嚇阻力不足,如仍可承攬工程,且刑責、賠償、罰鍰金額太低 劣幣驅逐良幣。,7,4.工作環境隨工程進度不斷
2、的變化,災害類型亦不斷產生。5.營造業之雜工平時可能務農,因工地缺工而短期受僱,常因未受安全教育訓練不瞭解工地環境及危害而致災。6.工程規劃設計未考量風險殘留至施工及維修階段。,營造業職災死亡數佔全產業災害一半以上之主因-2,8,二、墜落災害防止,9,一、經由設計或工法之選擇,儘量使勞工於地面完成作業以減少高處作業項目。二、經由施工程序之變更,優先施作永久構造物之上下昇降設備或防墜設施。三、設置護欄、護蓋。四、張掛安全網。五、使勞工佩掛安全帶。六、設置警示線系統。七、限制作業人員進入管制區。八、對於因開放邊線、組模作業、收尾作業等及採取第一款至第五款規定之設施致增加其作業危險者,應訂定保護計畫
3、並實施。,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7條 墜落災害防止計畫,10,迴旋樓梯未隨施工進度設置護欄,1.高差2公尺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部分,未設置符合規定之護欄、護蓋、安全網或佩掛安全帶之防墜設施,11,開口護欄防護,鋼管護欄:1.高度90公分以上。2.上、中欄杆及杆柱之直徑大於3.8公分,杆柱間距小於2.5公尺。3.上欄杆加以75公斤,無顯著變形。,12,逆打工法出土區未設護欄,13,出土區護欄拆除未復原,14,人行陸橋未設置防墜設施,15,電梯直井開口未設置防墜設施,16,電梯直井開口未設置防墜設施,17,模板工舉手 之勞作護欄,電梯直井開口設置木材護欄,18,管道間開口未設置防墜設施,19
4、,20,掛鉤間距75cm,安全網之張掛方式,21,鋼橋下方設置安全網,安全網:(防止人員墜落及物料飛落)1.符合CNS14252。2.構造安全網(1010cm)覆網(22cm)。3.每隔75公分內固定。4.攔截高度不得超過7公尺。,22,鋼構建築每層應張掛安全網以防止人員墜落撞擊鋼樑,雙掛鉤之安全掛繩,23,電梯直井工作平台下方未預設安全網,24,電梯直井工作台下方應有安全網,25,鋼構組配未設置安全母索及安全網,26,生命線組成要素,27,國內中間桿柱工地使用現況,中間桿柱錨錠強度是否足夠?,來源:勞研所,28,各國安全之中間杆柱,美加,日本,我國勞研所,29,中間杆柱動態測試,SK-80D
5、,資料來源:1)DBI/SALA Changing the way you “put your life on the line” 2)勞研所,保持淨空,麻繩測試,9mm鋼索測試,中間杆柱不得拉脫且垂直高度不得小於原高度之70為合格。,30,1.墜落高度超過2公尺設護欄、安全母索(營19、20)2.高差超過1.5公尺設上下設備(設228),安全母索及安全帶:1.安全母索斷裂強度在2300公斤以上,建議鋼索直徑9mm、尼龍繩索直徑14mm以上。2.繫固之錨錠能承受拉力2300公斤/每人。3.水平移動有障礙時需使用具雙掛鉤之安全掛繩。,31,1.擋土支撐鋼樑上設通道2.安全母索以鋼索夾固定(3顆以上),金屬護環,?,32,改裝安全帶致墜落災害,33,捲揚式防 墜器,背負式安全帶,34,1.符合CNS:掛索長度原則150cm以下,不得已時250cm以下;掛索(繩)強度1830kgf以上。2.注意下方障礙物。3.防止擺盪效應。4.可搭配雙掛鉤及緩衝包使用。,應採用背負式安全帶:1.鋼構懸臂突出物2.斜籬3.二公尺以上未設護籠等保護裝置之垂直固定梯4.局限空間5.屋頂作業6.施工架組拆、工作台組拆7.管線維修作業等高處或傾斜面移動,35,雙掛鉤附緩衝包之正確、錯誤使用情形,資料來源:wahsa,有緩衝包之安全掛繩不得與捲揚式防墜器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