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常州本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宣传提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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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 年 度 常州市本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宣传提纲 ( 2018 年 1 月)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有哪些? 1.与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人员; 2.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3.灵活就业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他人员。 二、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龄如何规定的? 首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龄不能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附: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男 女 退休 类型 退休年龄 退休类型 退休年龄 正常退休 60 周岁 正常退休 与本企业存有劳动关系并在本企业参保 的女工人 45 周岁前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 45 周岁后仍继续在管理或技术

2、岗位上工作过的女工人 55 周岁 工人岗位女工人 50 周岁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55 周岁 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 原为固定工身份的参保人员 其他参保人员 55 周岁 *病退 因病退休 50 周岁 女干部 *特殊工种 提前退休 45 周岁 因病退职 不满 50周岁 *病退 因病退休 因病退职 不满 45周岁 注: *特殊工种 提前退休的条件 是指符合国务院国发 1978 104 号文件规定从事井下、高温、低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并达到规定年限。 *病退 的条件 是指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险 种 单位参保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 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 企 业 个体户 20% 单位 部分 个人 部分 单位 部分 个人 部分 19% 8% 12% 8% 合 计 27% 20% 注:企业单位缴费比例执行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 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单位参保人员以本人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项津贴、加班工资等 ) 为缴费基数,新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是以起薪月工资作为月缴费基数。 同一缴费年度内,如无变动可不作调整 。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4、2018年 6月 30 日期间,月缴费基数上限不得高于 18171元,下限不得低于 2940元 。 注:参保人员对用人单位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异议的,可向用人单位提出,由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如实进行调整。用人单位不予配合的,参保人员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社保稽核部 门进行投诉举报。 附:常州市区社保经办机构信息一览表 经办机构名称 地 址 电 话 公 交 市社保中心 锦绣路 2 号 86811106 24路、 53路、 19路、 33路、 42路、 47路、 48路、59路、 302路 新北区社保中心 汉江路 376 号 新北人力资源市场内 85127926 B13 天宁区社保中心

5、 中吴大道 1287 号 天宁人力资源市场内 86662005 219 路 钟楼区社保 中心 星港大道 88 号 钟楼区政府内 88890221 游 1、 B23、 52 路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期间,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分四挡: 第一档为 18171 元;第二档为 6057 元;第三档为 3634元;第四档为 2940 元。 五、单位参保人员离职后,能否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1.参保人员离开单位重新就业的,新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其办理参保手续,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2.参保人员离开单位未重新就业且符合申领失业

6、保险金条件的,可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期间基本养老保险可以中断,中断期间不计入缴费年限。有继续缴费愿望的离职人员,可持本人 有效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外地户籍人员还需居住证) ,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劳动就业管理机构, 按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 六、参保人员符合哪些条件才能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 36 号)相关规定 , 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2.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照规定足额缴费; 3.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 15 年以

7、上(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 )。 七、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参保人员 符合退休办理条件 时,本人或其监护人协助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 的劳动就业管理 机构按要求填写常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 2018 新版)签字确认并公示后,由单位或劳动就业管理机构经办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 1号楼一楼 A区退休 审核 窗口办理退休待遇审核手续。所需材料: 1.原系国有、县(区 )属以上集体单位正式职工或其它有视同缴费年限职工须提供完整的档案材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 2.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1 张; 3.职工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常州市企业职工

8、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 3 份); 5.常州市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及相关申报材料(仅因病提前退休提供 ); 6.常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表( 新北、天宁、钟楼区住户直接提交至社区 )。 注: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退休的企业参保人员,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终身无子女证明或只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孩子证明,在办理退休手续的同时,由卫计委一次性奖励审核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1 号楼一楼 A 区 12 号窗口 )进行独生子女父母资格认定。 八、参保人员在多个地方工作并参保, 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 , 如何确定待遇领取地 ? 参保人员按“从长、从后计算,户籍地优

9、先”的原则来确定 待遇领取地 。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 户籍所在地 为待遇领取地。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 10 年的, 则 该地 为待遇领取地;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 10 年的, 则上一个缴费年限满 10 年的原参保地为待遇领取地;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 10 年的, 则 户籍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 九、参保人员的基本养 老金是如何计算的?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具备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时,按照江苏

10、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 36 号)及相关配套文件计发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 (只限于 1995年 12 月 31 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人员 )。 注: 1.基础养老金是以本人退休时全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计发基数,缴费每满 1 年(不足 1 年的缴费月数折算为年)发给 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按本人退休时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确定。 3.过渡性养老金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建立个人账户前推算的推算储存额除以 120 确定。 4.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包括:规定实施前,

11、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已有储存额;规定实施后,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国家规定划入个人账户的其他储存额;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历年计息(每年 7 月 1 日结息一次)。 因此,参保人员退休养老待遇的计发与本人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密切相关,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 十、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是如何发放的? 符合规定条件的参保人员,从市人社局养老处核定的退休时间的次月起,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每月 15 日发放基本养老金。目前,发放基本养老金的合作银行仅限工行、农行、建行、交行、邮政储蓄银行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注: 自 2017 年 4 月起,办理新增退休的企业 参保人员 全面启用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作为

12、养老金领取银行卡。原退休人员的领取方式不变,也可申请变更为本人江苏省社会保障卡领取。 十一、退休人员如何变更养老金发放银行卡? 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银行卡应当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注销等情况请到卡所属银行处理,并应及时到 市政务服务 中心 1 号楼一楼 A 区 社保 征缴转移及养老待遇综合板块 办理银行卡变更手续。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本人新银行卡(借记卡)原件(选择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的则不需提供);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只能变更为本人江苏省社会保障卡。 十二、哪些情形可以申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 十三、社保转移方面有哪些常见问题? (一)哪些人员可以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 跨省、

13、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均可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临时账户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的,封存原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归集原临时养老保险关系。 注:已 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二)哪些人员属于临时账户人员? 男性年满 50 周岁和女性年满 40 周岁的 外地户籍人员在 2010 年 1 月 1日之后首次在 常州市区(不含溧阳市、金坛区) 参保的,市本级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的是 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 注: 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

14、户期间户籍迁入市本级的,迁入 次月起将其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调整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 三 )常州市市本级职工社会保险如何转到外地? 基本条件: 参保人员的职工 社会保险 已暂停参保,且无欠费。 1.窗口办理 参保人员携带 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至 市政务服务中心 1 号楼一楼 A 区申请转出, 1995 年底前参保人员办理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出还需携带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将窗口打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凭证 交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2.网上办理 登录市人社局官网( ),点击“网上自助服务大厅” 个人登录后,在 “ 社保自助经办 ” 中选择 “

15、网上申请转出”, 按要求填 报 信息 ,经审核通过后保存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凭证 ,个人交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注: 个人网上申请成功后,无需审核的账户直 接生成凭证;需要审核的账户,市社保中心转移科在 5 个工作日内进行基本信息审核,审核通过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凭证 ,审核未通过的将通过网办 反馈信息。 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后, 后续转移接续工作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在 45 个工作日内衔接完成。 ( 四 ) 外地职工社会保险如何转入常州市市本级? 条件: 参保人员(除临时账户人员)在 我 市市本级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

16、基本医疗保险 。 1.窗口办理 参保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凭证 (原件 和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至市政务服务中心 1号楼一楼 A 区申请转入,男性年满 50 周岁,女性年满 40 周岁,还需携带户口簿。 符合转入条件的,窗口受理转入申请,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养老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 后续转移接续工作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在 45 个工作日内衔接完成。 2.网上办理 (目前仅限于常州市区户籍人员 ,不含溧阳市、金坛区) 登录市人社局官网( ),点击“网上自助服务大厅”个人登录后,在“社保自助经办”中选择 “网上申请转入”,

17、按要求填报 信息 并上传材料。 个人网上申请成功后,市社保中心转移科在 5 个工作日内进行基本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可在“审核结果查询 -受 理状态” 中 查看结果。后续转移接续工作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在 45 个工作日内衔接完成,个 人可 在 3 个月后 网办查询 或拨打 12333 查询是否转入成功。 注: 1.不具有常州市区(不含溧阳市、金坛区)户籍但已在常州市区(不含溧阳市、金坛区)缴费年限满 10 年且不是临时账户的,须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再办理转入; 2.转入时基本养老保险有重复缴费情况的, 根据“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保机构 清退重复缴费的个人部分,相 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18、。 本资料主要针对市本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知识普及教育,内容仅供参考,政策更新及解释以经办窗口文件为准。 更多资讯请关注“常州社保”微信 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我市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定及具体办理流程 ,可以致电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中心 12333。 申领情形 一次性 待遇 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 专项材料 参保人员 (不含临时账户人员) 或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 丧葬费、一次性直系亲属抚恤费、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余额) 正常死亡: 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者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情形死亡: 1.交通事故死亡或他杀死亡的提供公安机关和法院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民事

19、赔偿判决书或民事赔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非正常死亡(排除他杀)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出警记录或排除他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办理: 提供单位开户行及账号。 直系亲属办理: 直系亲属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系亲属本人银联卡(借记卡)原件、常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个人申请继承申领表(一份)、死者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直接反映直系亲属与死者关系的户口簿),如不能提供,则由当地公安 派出所出具反映直系亲属与死者关系的户籍底册或常住人口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人员 (不含临时账户人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不满 15 年, 本人不再延长

20、缴费,且不再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自愿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1.常州市企业职工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申请书(一份,由职工本人填写); 2.1995 年 12月底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提供常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原件 一份,由局养老处提供); 3.企业女职工年满 50 周岁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办理: 提供单位开户行及账号。 本人办理: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联卡(借记卡)原件。 参保人员境外定居且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公安派出所开具的户籍信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常州市企业职工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申请书(一份,由职工本人填写)。 单位办理: 提供单位开户行及账号。 本人申请: 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外籍人员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前离境 常州市企业职工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申请书(一份,由职工本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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