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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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一、修订的必要性及依据二、新规范特点三、新规范结构及内容简介四、新旧规范对比 五、新规范部分主要内容 1、强制条文 2、主要条款 3、质量验收的程序、内容和要求,一、修订的必要性及依据 1、修订的必要性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1-90)执行已18年 城市道路施工技术进步 应用很多新型四新技术、先进施工工法 城市道路的使用功能、耐久性得到迅速提升,质量得到很大提高 为满足城市道路建设的需求,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和保证工程质量,对1990年版部颁标准重新编制非常必要。,2、修订依据a.指导思想: “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

2、控制” 认真结合全国城市市政道路工程涉及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施工过程控制和质量验收经验进行编制。 b.建设部关于印发20022003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104号) c.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规定和工程建设标准出版印刷规定的通知建标(1996)626号”d.原标准(CJJ1-9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以及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e.编写组摘录的工程建设标准编制手册。,f.原标准体系 1城镇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90 ) 2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 1-90) 3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

3、工及验收规范(CJJ 44-91) 4粉煤灰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4-97) 5钢渣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5-90),6煤渣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暂行技术规定(CJJ 5-83) 7固化类路面基层和底基层技术规程(CJJ/T 80-98) 8乳化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42-91) 9路面稀浆封层施工规程(CJJ 66-95) 10联锁型路面砖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79-98) 11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 69-95),二、新规范特点1 、“行标”涵盖了国内当前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方面的基本内容,达到规范城镇道路工程施工操作,统一检

4、验标准的目的; 内容(技术管理) 本“规范”原则上应定位于通用标准,因此各章节不编写过于详细,同时不能过分原则,应有明确的技术要求、施工工艺流程及其适用范围以及应达到的效果,对地方标准和单项标准能起指导作用。,2、新规范将施工技术标准与质量验收内容合而为一,各节的施工技术与质量检验项目一一对应,实现对施工与验收的质量控制,方便施工技术人员使用原标准只有质量检验和评定章节,共计7章30节119条。本次是将新编城镇道路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和原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重新修订后合并,组成新的城镇道路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和质量验收体系,实际上是重新建立一个标准体系,以此统一道路工程施工技术要

5、求和质量验收的方法、程序和技术质量指标。,三、新规范结构及内容简介(一)新规范的结构1、新规范分为前言、正文部份、附录、条文说明等四部份。根据要求重新定名为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号(CJJ1-2008)不变。附录部分原列入部分施工现场进行的试验项目的检测规程,但由于体量的原因全部删除了,直接查阅相关试验规范。附录部分只列入各项质量检验记录表,2、本规范正文共分18章。 基本上涵盖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力求符合“导则”基本规则第一条关于“在其范围所规定的界限内按需要力求完整”的规定。 原标准不含施工规范内容,为8章。 新标准增加术语、基本规定、施工准备、广场与停车场面层、人

6、行地道结构、冬雨期施工、工程质量与竣工验收等七章;将路面细分为水泥混凝土面层、沥青混合料面层、沥青贯入与沥青表面处治面层、铺砌式面层四章;将挡土墙工程单列一章;针对工程中的实际应用在道路附属构筑物中增加了声屏障、防眩板、隔离栅等节内容。,3、新规范按章、节、条、款、项划分层次,并按先主体、先共性的原则进行同一层次的排序。新规范共计77节。 1)按先共性的原则。共性要求放在每章首节,编制为“一般规定”节。 2)按先主体的原则。每章先编制技术要求规定节,将质量检查和验收标准规定节放在最后一节。,3)新规范层次按章、节、条、款、项划分是依据建设部626通知规定进行的,与国标GB/T1.1-2000所

7、规定的部分、章、条、段划分有所不同。之所以按章节条款项划分:首先是从编号上,排序区分两者层次划分的区别不大,只是名称叫法不同;其次是本次新规范将“施工技术规定”与“质量检查和验收标准”合在一册,作为一个规范出版,已无必要分为两部分;另外参考自从2002年以后新出版的国标、行标等新标准,均为按章节条款项划分。,4、编排格式 1)导则GB/T1.1规定“表的编号应一直连续到附录之前,并与章、条和图的编号无关”。本次未采用此规定,而采用626通知第44、46条规定,将表排在各条规定之下,与条文的内容呼应。此种排表方法,更有利于理解、更有操作性、并使用方便。 2)本次修订采用图形较少,当使用文字能表述

8、清楚的规定,本次尽可能避免使用图形表示。,四、新旧规范对比1、新增了施工技术要求条款; 2、增加了部分章节,内容细化 ; 例如将原标准“面层”一章细分为“沥青混合料面层”、“沥青贯入式与沥青表面处治面层 ”、“水泥混凝土面层 ”、“铺砌式面层 ” 等四章。 针对城镇建设的发展补充完善了“特殊土路基”、“石灰、粉煤灰、钢渣稳定土类基层 ”、“水泥稳定土基层”、“人行地道结构 ”、“广场与停车场面层 ”、“铺砌式面层 ” 、“冬雨期施工” 、“隔离墩”、“隔离栅”、“护栏”、“声屏障”、“防眩板” 等章节。,3、修订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及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9、 原CJJ1-90标准将市政工程划分为工序、部位、单位工程。 将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 部位是按照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单位工程是市政道路工程中独立核算项目,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道路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单位工程。此次修编根据国标50300标准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了定义并划分: 3.0.13道路工程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作为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的基础。,18.0.1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确认构成建设项目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作为施工质量检验、验收的基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设单位招标文件确定的每一

10、个独立合同应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合同文件包含的工程内涵较多,或工程规模较大、或由若干独立设计组成时,宜按工程部位或工程量、每一独立设计将单位工程分成若干子单位工程。,2单位(子单位)工程应按工程的结构部位或特点、功能、工程量划分分部工程。分部工程的规模较大或工程复杂时宜按材料种类、工艺特点、施工工法等,将分部工程划为若干子分部工程。3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分项工程组成,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等划分分项工程。,4 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应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划定。各地区应根据城镇道路建设实际需要,划定适应的检验批。 5各分部(子分部)工程相应的分

11、项工程、检验批应按表18.0.1的规定执行。本规范未规定时,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共同研究确定。,18.0.2施工中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并应进行过程检验、验收: 1 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按相关专业质量标准进行进场检验和使用前复验。现场验收和复验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测或见证取样检测,并确认合格。2各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进行质量控制,各分项工程完成后应进行自检、交接检验,并形成文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后,方可进行下分项工程施工。,18.0.3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

12、收: 1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相关单位人员进行隐蔽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隐蔽验收文件。 6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现场检测项目,进行平行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并确认合格。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9承担复验或检测的单位应为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第三方。 10工程的外观质量应由

13、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18.0.4 隐蔽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验收。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关键分项工程及重要部位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设计单位专业设计人员等进行验收。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4、质量检验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并提高了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对于主控项目的确定 原标准中有主要检查项目(“”项目)和非主要检查项目,主要检查项目(“”项目)共计14个。在本次修订时依据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

14、B50300)规定,划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项分类。,新规范划分主控项目的依据: GB50300国标中2.0.9条 对主控项目的编制是本次修订的重点,新规范对于影响道路结构质量与安全的项目列为主控项目,主要包括各层结构的压实度,弯沉,混凝土、砂浆强度,复合地基承载力,面层结构厚度,结构工程的断面尺寸以及对于结构质量有重大影响的主要原材料的质量检验等指标列为主控项目,主控项目的合格率要求达到100%。,质量验收合格标准的对比 原标准规定:“非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均应达到70,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点其最大偏差应在允许偏差的1.5倍之内,在特殊情况下,如最大偏差超过1.5倍,但不影响下道工

15、序施工,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仍可评为合格”;新规范规定:“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值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值的1.5倍”;后者明显比前者严格,5、加强原材料的检验 1)新增加对路基填方材料的强度(CBR)值要求; 2)基层材料:土、石灰、粉煤灰、砂砾、钢渣、水; 增加了对基层材料的7d无侧限抗压强度检验; 3)面层材料:沥青、水泥、混凝土、钢筋等。,6、新规范删除了部分施工结构、工艺及不利环保的施工材料。材料:煤沥青,结构:泥结碎石面层等7、明确了强制性条文;有关管理的有二条,土方施工安全的有二条,面层施工的有四条,季节施工的有一条,共九条。8、新增了部分检测项

16、目,提高了部分检测项目的检测标准;(在原标准的基础上略有提高)9、新增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要求条款;,五、新规范部分主要内容(一)对于规范强条的解释(9条)3.0.7施工中必须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教育与培训。作业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 3.0.9施工中,前一分项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严禁进行后一分项工程施工。 6.3.3人、机配合土方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机械作业时,配合作业人员严禁处在机械作业和走行范围内。配合人员在机械走行范围内作业时,机械必须停止作业。,6.3.10挖方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挖土时应自上向下分层开挖,严

17、禁掏洞开挖。作业中断或作业后,开挖面应做成稳定边坡。2机械开挖作业时,必须避开构筑物、管线,在距管道边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开挖;在距直埋缆线2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开挖,且宜在管理单位监护下进行。,3严禁挖掘机等机械在电力架空线路下作业。需在其一侧作业时,垂直及水平安全距离应符合表6.3.10的规定。,8.1.2沥青混合料面层不得在雨、雪天气及环境最高温度低于5时施工。8.2.20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应待摊铺层自然降温至表面温度低于50后,方可开放交通。 10.7.6在面层混凝土弯拉强度达到设计强度,且填缝完成前,不得开放交通。,11.1.9铺砌面层完成后,必须封闭交通,并应湿润养护,当水泥砂浆达

18、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开放交通。17.3.8当面层混凝土弯拉强度未达到1MPa或抗压强度未达到5MPa时,必须采取防止混凝土受冻的措施严禁混凝土受冻。,1、路基路床的主要检验指标的规定1)新标准取消了轻型击实标准,全部要求采用重型击实标准,提高了部分压实指标,增加灌砂法、灌水法两种压实度检测方法,进一步保障了道路施工质量。2)针对挖石方与填石方分别制定了相应标准 主要考虑到挖石方多以爆破形成路床,因此以几个关键指标为主进行控制,对于路床的平整度以及横坡没有做规定,各地方可以结合自身道路工程地质情况做补充规定。,新旧规范压实度指标对比,3)为了更好的控制道路中线,统一补充了中线偏位,从路基直到道路面

19、层。 4)对于检查频率的规定由于原标准执行以来能够较好的控制质量,基本维持原标准不做调整。5)由于在城市,道路的排水沟与截水沟等构筑物也构成了道路附属结构的组成部分,其施工质量也影响道路整体的质量与观感,为此在道路附属构筑物中单独设节对其检验指标进行了规定,相比原标准增加了部分检测项目 。,2、道路基层 1)道路基层质量验收标准中中包含了六项内容,删除了块石基层,补充了水泥稳定类道路基层,沥青混合料(沥青碎石)基层的验收标准。 2)几个主要指标的确定: 对于半刚性基层压实度的要求提高了,并就基层与底基层分别进行了规定原标准为95%,新标准分别为97%与95%; 对于半刚性基层补充了强度指标,原

20、标准无; 对于厚度指标正负号的说明; 平整度和纵断高程就基层与底基层分别进行了规定;补充了中线偏位的指标; 沥青表面处治增加沥青用量作为一般检测项目。,3)对于柔性基层的弯沉值要求,视设计要求而定,因此在文字要求上有所区别,路床与沥青面层为必测项目。4)对于纵断高程和平整度的检验项目标准比原标准有所提高,通过提高基层的平整度提高整体道路平整度,避免到面层施工时为片面增加平整度而牺牲道路的压实度。,3、道路面层1)主要指标标准提高 沥青混合料面层压实度,对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不应小于96;对次干路及以下道路不应小于95。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允许偏差为105 mm 。 同时将沥青混合料面层主控项

21、目压实度、厚度检测频率提高,由每2000m2测1点改为每1000m2测1点;,2)增加了中线偏位和抗滑要求 为确保行车安全,保证路面具有一定的摩擦力,增加了路面抗滑性能检测项目:摩擦系数摆式仪或横向力系数车、构造深度砂铺法等;3)提高了道路平整度指标,原规范沥青混凝土面层平整度标准差值小于2.6cm,新规范区分不同道路等级快速路、主干路为小于1.5cm,次干路、支路为小于2.4cm ;,4)变更了井框与路面高差的检测方法,采用十字法量4点取最大值;5)增加了冷拌沥青混合料面层的质量要求,同时增加了功能层的质量要求,这项要求的提出对路面施工质量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6)水泥混凝土面层基本维持原标准

22、,以弯拉强度作为主控指标,对于刻痕提出明确要求,列为主控项目,主要是是从行车安全角度出发。提高了平整度的检测要求。,7)本章取消了泥结碎石面层与级配砾石面层,因为全国多数城乡不采用这两种面层结构,如果当地需要可以制定地方标准以补充。 8)原标准中测量为单独一章,并对测量的允许偏差进行了规定,考虑到测量是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技术,并不构成独立的分项工程,因此在新规范第五章中对于施工测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而没设分项工程的检验项目,但我们仍然要求各地方要认真执行本规范的对于施工测量的各项规定。,(三)质量验收的程序、要求、内容1、程序:3.0.14 2、条件、要求和内容:18.0.118.0.4

23、 3、验收内容:18.0.5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值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值的1.5倍。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原始资料和质量检查记录。,18.0.6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18.0.7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应按

24、规定验收合格。 4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18.0.8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验收资料应完整。 4影响道路安全使用和周围环境的参数指标应符合设计规定。 5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18.0.9单位工程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基础上将竣工资料与自检结果,报监理工程师申请验收。 2 监理工程师应约请相关人员审核竣工资料进行预检,并据结果写出评估报告,报建设单位。 3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评估报告组织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有关专业设计人员、总监理工程师

25、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工程验收。该工程的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应派员参加工程验收。,18.0.10 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进行。验收组应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施管理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亦可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参加。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担任。 工程竣工验收应在构成道路的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均合格后进行。当设计规定进行道路弯沉试验、荷载试验时,验收必须在试验完成后进行。道路工程竣工资料应于竣工验收前完成。,18.0.11 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质量控制资料应符合本规范相关的规定。 检查数量:查全部工程。 检查方法:查质量验收、隐蔽验收、试验检验 资料。2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查全部工程。 检查方法:查相关检测记录,并抽检。3观感质量检验应符合本规范要求。 检查数量:全部。 检查方法:目测并抽检。,18.0.12竣工验收时,可对各单位工程的实体质量进行检查。18.0.1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应由政府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解决。18.0.1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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