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路工程合同协议书 ( 正 本) 工程 名称: 禹州市 2016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二次) 一标段 发 包 人 : 禹州市交通运输局 承 包 人 : 河南省中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 2018 年 2 月 5 日 公路工程合同协议书 禹州市交通运输局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禹州市 2016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二次)一标段 (项目名称) ,已接受 河南省中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1.禹州市 2016 年农村公路养 护工程(二次)一标段 , 该施工标段 为 禹州市程庄至井沟公路工程 。
2、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 1)本协议书 及 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 2)中标通知书; ( 3)补遗书; (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5)项目专用 合同 条款 ; ( 6)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 7)通用合同条款; ( 8)技术规范; ( 9)图纸; (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11) 承包人 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和目标承诺书; ( 12)根据承诺提供的详细人员、设备清单; ( 13)施工组织设计安排 ; ( 14)项目 经 理委任书; ( 15)农民工 工资支付承诺; ( 16)发包人下发的管理文件; (
3、17)其他合同文件。 3.上述文件互相 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和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捌 佰 伍 拾 柒 万 肆仟陆 佰 捌 拾 玖 元 整 (¥ 8574689.00 元),最终结算费2 用以财政审核为准。 5.承包人项目经理: 段言帅 。技术负责人: 陈磊河 。 6.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 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8.发包人承 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60 日历天。 10.本协议书在承
4、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 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及保修期终止分别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及保修期终止证书后失效。 11.本协议书正本 二 份、副本 八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当正本与副本 的内容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时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禹州市交通运输局 (盖单位章) 承包人: 河南省中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 廉政合同 根据交通部关
5、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 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禹州市 2016 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二次)一标段 (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 禹州市交通运输局 ( 项目法人名称, 以下简称“ 发包人 ”)与 该项目的 施工单位 河南省中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单位名称, 以下简称“ 承包人 ”),特订立如下合同。 1、 发包人和承包人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 2)严格执行 禹州市 2016 年农村公路养护
6、工程(二次)一标段 (项目名称)施工 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 3)双方的业 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 发包人 的义务 ( 1) 发包人 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 承包人 的礼金、有
7、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不得在 承包人 报销任何应由 发包人 或 发包人 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4 ( 2) 发包人 工作人员不得参加 承包人 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 承包人 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 3) 发包人 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 承包人 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 4) 发包人 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 发包人 工 程 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 5) 发包人 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 承包人 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 承包人 购买合同规
8、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 6) 发包人 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 承包人的 义务 ( 1) 承包人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 发包人 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 2) 承包人 不得以任何名义为 发包人 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 发包人 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 3) 承包人 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 发包人 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 4) 承包人 不得为 发包人 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 1) 发包人 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 合同第 1、 2 条,按管
9、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 承包人 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 2) 承包人 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 3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 发包人 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 发包人 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 承包人 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5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 部门 负责监督执行。由 发包人 或 发包人 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 部门 约请 承包人 或 承包人 上 级单位纪检监察 部门 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
10、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 发包人和承包人 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 禹州市 2016 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二次)一标段 (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 十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四 份,送交 发包人和承包人 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发包人: 禹州市交通运输局 (盖单位章) 承包人: 河南省中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人监督单位: (全称)(盖单位章) 承 包人监
11、督单位: (全称)(盖单位章) 安全生产合同 6 为在 禹州市 2016 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二次)一标段 (项目名称) 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 发包人 禹州市交通运输局 ( 发包人名称, 以下简称“ 发包人 ”)与承包人河南省中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承包人名称, 以下简称“ 承包人 ”)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发包人 职责 (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 2)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 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
12、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 3) 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 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 4)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 5) 组织对 承包人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 承包人 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2.承包人 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 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JTJ076 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
13、员 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7 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 的 1 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
14、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 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 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 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 6) 对于易
15、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承包人 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 7) 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 8) 所有 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 9) 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
16、安全标志牌。 ( 10) 承包人 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 四 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 11)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承 包人应对所雇员工和所用机械的安全负全责。8 在此期间,承包人应采取各种必要的安全保卫措施,以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安全保卫措施而导致或发生的人身伤亡、机械损坏或丢失、罚款、索赔、诉讼费用及其它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 ( 12)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
1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3.违约责任 如因 发包人 或 承包人 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 八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 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的内容不 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 禹州市交通运输局 (盖单位章) 承包人: 河南省中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禹州市 2016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二次)一标段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9 致: 禹州市交通运输局 : 我单位 在此郑重承诺: 一、开工前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
18、。 二、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加班加点工资。 三、支付农民工工资不低于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 1450 元。 四、不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五、坚决不侵害农民工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 六、若有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及侵害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行为,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后,自愿从工资保障金中支付,且在一个星期内补足保障金。 承诺人: 河南省中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盖 单位 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禹州市 2016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二次)一标段 项目经理委 任书 致: 禹州市交通运输局 : 河南省中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姓名) 代表本单位委任 (职务、姓名) 为 禹州市 2016 年农村公路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