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东 第二师范 学院 科学研究机构考核评估表 机构名称: 研究人员数: 年 月 日 指标 自评分数 评估分数 主持国家级项目数 24 主持省部级项目数 12 主持市、厅级以上(含省级)项目数 8 主持其他有经费资助的项目 4 到 账 科研经费(万元) 2 在权威学术刊物全文发表论文数 10 在国内核心刊物全文发表论文数 3 在其他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论文数 1 对学科建设贡献度 可纳入所在系、部(二级学 院)重点学科发展规划的项目、论著数量 2 团队建设成绩(机构成员晋职、进入各级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等人次) 2 合计总分 人均得分 说明: 1. 研究机构的考核主要考量其科研贡献度,考核合格的条
2、件是 达到以下两个标准 : ( 1)年人均积分不低于 5 分; ( 2)三年内,机构或主要研究人员获得省部级项目或到账横向经费 30 万元 2.权威刊物及同等档次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指符合广东教育学院科研奖励办法第五条第 1、 2、 3、 4 号条件的论文。 3.在国内核心刊物及同等档次刊物上全文发表论文指符合广东教育学院科研奖励办 法第五条第 5、 6 号条件的论文。 4.“ 对学科建设贡献度 ” 的衡量标准:研究机构获得的省部级以上项目、论文(核心期刊以上)、著作等成果与所在系、部(二级学院) 重点 学科发展规划相 一致 的,才能计入此项统计分。 5.团队建设成绩:进入各级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指由学校人事处统一设立的校级人才培养(如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等)、以及 省(市)级以上各类人才培养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