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广东终身教育资历框架等级标准( 报批 稿)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本项目是根据广东省质监局 关于下达 2016 年服务业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粤质监标函 2016664 号) 进行制定。项目名称为“广东终身教育资历框架等级标准”。标准主要负责起草单位为广东开放大学等。 (二)工作过程 本标准由教育领域科研项目 成果 转化而成。按照本标准计划进度的要求, 2016年 6 月广东开放大学组织成立了起草工作组。 在起草工作组成立之前,科研项目组已开展大量研究工作,收集了有关资料,对 国内 外 资历框架等级 标准 进行了调查,同时,调查、收集、分析了国内
2、外此类标准情况 。 在调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正式成立起草工作组开展了标准研制工作。根据研究成果, 2016 年 6 月完成标准草案稿。2016 年 9 月,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写,并发送征求意见。 共向有关省属单位、市教育局、 小学 、中学 、普通本科高校、职业院校、技师学院、行业协会、企业等 45 个单位发送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同时对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 进行了 验证。 2 2016 年 11 月,起草工作组对征求意见返回的意见,进行分类、汇总处理。按照 征求意见 汇总处理的结果和标准验 证结果,修改形成了标准送审稿。 2016 年 12 月 19 日,广东省质监局 组织专家 召开 了
3、标准 审定会 。起草工作组在会上汇报了标准 研制的意义、研制原则、研制 过程、依据 和水平以 及 标准内容 。专家组经过质询和认真审查,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审定 。 会后 起草工作组根据 标准 审定会专家审定意见 ,修改 形成 了 标准 报批稿。 (三)标准起草工作组 根据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的要求,广东开放大学牵头组织标准的起草工作,组建了广东终身教育资历框架等级标准起草工作组。本标准起草工作组单位与成员如下: 广东开放大学 李江 张伟远 李雪婵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汤贞敏 李海东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漆军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刘越琪 华南理工大学 刘芳 中山大学 郭清顺 华南师范大学 许
4、晓艺 广东 省 职业技能鉴定 指导 中心 陈俊传 香港珠海学院 段承贵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一) 在编写格式上按照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3 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进行编写。 (二) 内容主要依据欧盟资历框架等级描述 Descriptors defining levels in the Europe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EQF)。 (三) 本标准是实现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培训及业绩之间沟通和衔接的重要基础标准,是各级各类资历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的共同参照依据,能够有效提高各级各类资历成果的可比性和转换性。 (四)
5、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终身教育资历框架(以下简称“资历框架”)的资历类型、等级划分、描述维度等技术要求 , 适用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培训 等各级各类教育 成果 及业绩 的认定和使用 , 不适用于学前教育。 资历框架将资历分为普通教育 、职业教育和培训及业绩 三种类型,具体如下: 1.普通教育 以科学文化知识为主要教学内容的 学校 教育。 资历框架中普通教育资历从低到高分别为: 1 级:小学 2 级:初中 3 级:高中 4 级:专科 5 级:本科或学士 4 6 级: 研究生或 学术 型 硕士 7 级:研究生 或 学术 型 博士 2.职业教育 让受教育者获得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职业知识、技能和能力的
6、教育类型。 资历框架中职业教育资历从低到高分别为: 1 级:小学 2 级:初中 3 级:中职 /中技 4 级:高职 5 级:应用本科或学士 6 级:研究生或专业 型 硕士 7 级:研究生或 专业 型 博士 其中 1 级、 2 级是融通的 ,不分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 3.培训及业绩 培训是指为满足学习者个人发展和完成工作任务的需要,对其所进行的培养训练活动 。 业绩是指在工作中取得学术 、 职业或其他方面的成 果 ,包括 但不限于 创新创业、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竞赛奖励等。 具体 说明如下: ( 1) 培训及业绩对应资历框架 2-7 级,具体对应关系由相关转换规则 予以 明确。 ( 2
7、)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分别对应资历框架 6 级、 5 级、 4 级、 3 级、 2 级。 5 ( 3) 专项证书指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行业证书 、高级 技校毕业证书 等。 ( 4) 培训证书指上述专项证书之外的非学历教育的培训证书。 (五) 规定了与本标准有关的术语和定义(如包括终身教育、资历 、 资历框架、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培训、业绩、知识、技能 和 能力等) , 规定了资历框架等级分 7级;规定了资历框架等级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培训及业绩等资历成果的相关关系 ,规定了资历框架 等级 采用知识、技能、能力三个 描述 维度。 (六)本标准 主要 技术指标 资历
8、类型 : 分 成 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培训及业绩 等三种类型 。 资历等级 : 共分 7 个等级,从第 1 级至第 7级,第 1 级为最低级,第 7 级为最高级。 描述维度 : 采用 知识、技能 、能力三个 描述 维度。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情况分析 本标准 对主要技术指标开展了验证工作。主要是 通过 专家会议和问卷 调研 的 方法进行符合性验证。 验证 分级进行 ,分别 对标准 1-3(基础教育)级、 3(职业教育) -4级、 5-7 级进行了符合性验证, 共召开 4场专家验证会,同时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验证。来自 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 教育 、中 学、 小学 、培训、研究 等 机构
9、 和汽车、水电、物流、6 机械、标准等行业共 71 位专家 参加验证。 验证结果表明, 1-3(基础教育)级 符合占 58%,基本符合占 35%,不符合占 7%, 基本符合以上 占 93%; 3(职业教育) -4级 符合占 57%,基本符合占 43%, 不符合占 0%, 基本符合以上占100%; 5-7 级 符合占 54%,基本符合占 40%,不符合占 4%, 基本符合以上占 96%。 专家 们 普遍 认为 , 本 标准设计科学,充分吸纳了世界各国资历框架 的 经验,具有较好的 科学 性、 合理 性 、可操作性 和 适用性 。 四、专利 本标准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 五、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
10、准情况 目前国内暂无此类标准。 国际上 尚 未发现相关标准,但欧盟等主要国家和地区已协调制定了统一的资历框架等级描述,并形成了事实标准。本标准参考采用了欧盟资历框架等级 描述 Descriptors defining levels in the Europe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 (EQF)。 本标准与欧盟资 历框架等级描述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一)资历类型 资历框架 中 资历 类型 分为三种:普通教育、职业教育 、 培训及业绩。 主要 依据如下: 1.学习借鉴国际经验。主要参考欧盟、香港、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 在 资历架构 领域 中 有典型意义的国
11、家和地区 的 资历7 类型划分方法。 2.充分考虑我国 教育 实际。 我 国一般将教育分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两大类。学历教育 包括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 , 。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中只列 经 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教育类型,其他 纳 入 培训及业绩中。 3.考虑国际接轨需要。为便于与国际接轨,本资历框架中不出现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提法,将资历成果分成三个类型: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培训和业绩。 4.关注业绩。充分借鉴国际通行的做法,将创新创业、科学研究、 社会服务 、 文化传承、竞赛奖励 、工作经验 等 成果 纳入资历框架中。 (二)资历等级 现阶段资历框架共分 7 个等级,从第 1级至第 7 级
12、,第 1级为最低级,第 7 级为最高级。依据如下: 1.结合我国现行学历教育的实际情 况,将初中以上学历教育划分为 6 级。 2.考虑到广东终身教育资历框架覆盖全体社会成员的需 求 ,将 小学 纳入资历框架,设置 为 1 级。 (三)描述维度 资历等级从知识、技能、能力三个维度进行描述。 1.学习借鉴国际经验。参考欧盟、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家(地区)资历的 描述 维度。 8 2.考虑国际接轨需要。知识、技能、能力三维度被各国家(地区)资历框架普遍采用。 3.符合我国教育界认知习惯。知识、技能、能力三维度是我国教育领域通用说法,比较容易理解。 六、在标准体系中的位置,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
13、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与我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抵触。 本标准与现有标准、制定中标准 和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没有矛盾 。 七、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 建议本标准的性质为推荐性地方标准。 八、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 议 建议本 标准 的过渡期为 6 个月 。 9 参 考 文 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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