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东省农业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设计合同 合同 编号 : 甲方(发包人): 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设计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1 第 1 条 协议书 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发包人)通过广东省农业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招标确定 (以下简称乙方 或设计人)为广东省农业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的勘察设计实施单位,负责包括规划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配合及招标配合、施工配合、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为明确甲、乙方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国际商业惯例的原则,
2、就本项目的设计服务工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4、建设工 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7、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2016 年版,建质函 2016247 号 ) 8、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及广州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9、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0、广东省农业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11、投标文件及附件 二、项目概况: 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是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作为委托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的广东
3、省农业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代建单位,将按照省相关文件及代建合同开展代建工 作。本项目使用单位是广东省农业厅。 名称、规模、阶段、提交设计成果版次及内容、总投资额、限额设计控制目标及合同条款见下表。 2 项目名称 广东省农业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总投资额(亿元人民币) 费率() 合同价款(万元人民币) 规划高度( m) 建筑 面积( m2) 各阶段提交设计成果文件版次 方案优化 设计 初步 设计 施工图 设计 竣工图 设计配合 版 次 1 版 次 2 版 次 3 版 次 4 版 次 5 提交设计成果文件版次说明、设 计内容见下本合同条款 以政府批准的概算为准 / 版次说
4、明 所有版次文件均为最终完成并经甲方和政府相关部门确认的设计成果文件 ,乙方要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交(完成)相应的版次文件。 ( 1)版次 1 文件:为向广州市规划局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单体方案报建(专业报建)的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估算书)。 ( 2)版次 2 文件:为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包括文本说明、图纸、工程造价控制所需的工程量分解文件及概算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 年版)中关于初步设计应达到的设计深度要求进 行编制,且此文件符合初步设计审查的各项要求。为满足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的政府部门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设计深度,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5、。 ( 3)版次 3 文件: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图纸、计算书、工程造价控制所需的工程量分解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 年版)中关于施工图设计应达到的设计深度要求进行编制,且此文件符合向广州市规划局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提交的施工图报建(专业报建)所需的设计成果文件及施工图设计审查的各项要求。其中基坑及桩基础设计文件为先行 提交主管部门技术论证、招标及现场实施使用的施工图,乙方应提前做好相关专业协调及技术分析。 ( 4)版次 4 文件: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和备案,用于现场施工的施工图,包括各专项专业设计施工图、施工深化图、装修图(含效果
6、图),如专业设计施工图、施工深化图应由施工单位完善深化的,必须编制相应的技术需求书及技术参数,并负责对深化设计文件进行负责签字审核盖章。 ( 5)版次 5 文件:竣工图设计配合。乙方将编制竣工图所需的电子版图纸(包括报政府竣工备案的电子文件、设计变更电子文件等)提供给发包方及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并对施工单位编制 的竣工图纸进行签字并盖出图章。项目所有专项验收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图纸、设3 计说明等)由乙方编制。 三、设计内容 设计内容以甲方发布的广东省农业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的本项目设计任务书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
7、括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含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竣工验收,建设过程相关报建报批设计文件等。本项目设计不得对原有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 本项目专业工程(如外水、 外电、燃气、幕墙、装饰装修工程等)的设计专业要求高,若乙方不具备相应的能力,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给具有相应能力且获得项目业主与甲方的共同认可的专业单位实施。专项分包设计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全面负责管理和协调专业分包单位。专项分包各阶段设计文件须由乙方校核确认,并由项目负责人及专项分包方人员进行会签、盖章确认。 ( 2)其他工作: 1)造价文件编制和配合工作:完成本项目招
8、标范围内工程投资估算、概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配合施工图预算(包括施工招标控制价配合、设计变更预算编制或审核等)(含拆除、场地平整、管线迁移 、临设搭建等)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选型比选的投资分析、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造价变化分析等,并对施工单位深化设计成果进行审核确认,并加盖审核章; 2)技术配合工作:招标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 3)报建配合工作:包括立项(含可研)范围内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批、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等的所有规划、建筑、技术、管线、专项等各类报建配合、协调工作。报建费用(除行政事业性收费由甲方负责缴纳外)包括放线测量
9、费、公示费、管线图纸、报建通、竣工通编制、各阶段的汇报文 件和送审文件晒制、加晒加印图纸资料费用等均包含在设计费中,不再单独计取。 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乙方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乙方应根据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甲方的设计评审、甲方组织的专业人士的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对设计文件的修改、完善是乙方正常的工作内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工程设计费中,不再另行计取。 项目所在场地内所有的附属和公建设计由场地内的广东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的设计单位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 公司负责设计,乙方应与该项目
10、设计单位协调,附属和公建配套设施的 设计 费用按两个项目分摊处理,该分摊费用及 协调费用 已包含在工程设计费中,不再4 另行计取。 四、设计规范、质量标准与计价依据 1、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成果深度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2016 年版)要求。 2、设计方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应按国家、地区现行的设计规范、质量标准及计价依据的相关规定执行。如在项目运作中遇国家、地区颁布新的标准、规定、依据,按新标准、规定、依据执行。设计中如遇到国家、地区无相应规范、标准、依据的,由设计人提出建议,由甲 方报送有关部门审查确认所采用的标准、规定、依据或其解释。 3、计价依据: 1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
11、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2002 年修订版)计价格【 2002】 10 号; 2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关于发布绿色建筑工程咨询、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 (试行 )的通知; 3广东省农业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部分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 1、广东省、广州市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广东省农 业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的有关文件; 2、合同实施期间双方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或修正文件; 3、合同实施期间,发包人组织的专家研讨论证会的会议纪要或相关汇总文件; 4、合同书(含附件) 5、设计方
12、案中标通知书; 6、设计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7、设计方案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8、甲方针对本项目工程建设而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 9、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只有根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共同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更改和补充视为本合同不 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认可的来往电报、信函、传真、会议纪要、有关本项目补充的书面协议以及经合同双方共同确认的文件等,均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进行的
13、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关于仲裁条款的约定处理。 六、在设计工作中 全过程接受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的 审查 和指导。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5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 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十、设计开工时间:以方案设计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后满两年自动终止。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副本二十二份,甲方执十六份,乙方执六份,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6 第 2 条 合同条款 总 则 1
14、、根据项目设计管理相关规定和广东省农业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建设实际,本项目实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 2、甲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严格控制设计进度、质量 和投资,严格管理设计合同及设计信息,协调处理现场有关的设计问题。 3、设计人承诺遵守甲方所制订的针对本工程设计的各项制度、规定,这些管理制度、规定必须符合下列原则: 3.1 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和标准; 3.2 符合本合同对项目设计的基本精神和要求; 3.3 为确保设计协作、质量、进度、效果所必须; 3.4 不是针对某一特定的设计人。 第一章 一般规定 1、词语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合同: 1.1 项目: 指 发
15、包人 在本合同范 围内约 定的 设计项 目 总 和,并由乙方承 揽本项目 工程的勘察设计 并交付勘 察 设计成 果。 1.2 工程:指广东省农业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 1.3 委托人:本合同中特指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及其合法继承人(承接人)。 1.4 甲方(发包人):指具有工程设计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设计合同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 该当 事人 资 格的合法 继 承人 ,在本合同中特指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1.5 乙方(设计人): 指被委托并与 发 包人 签订 合同的 设计单 位 。 1.6 专项分包方(设计人): 指被甲方、乙方接受的 具有专项工程设计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
16、的合法继承人(承接人)。 1.7 设计负责人:指乙方提供的本项 目设计人员架构中指定的负责设计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8 设计咨询(监理)单位:指负责本项目设计咨询并取得相应设计咨询资格等级证书的单位。 1.9 甲方驻场代表:指甲方委派的履行本合同的驻场代表。 1.10 乙方 驻场 代表:指设计人委派的履行本合同的 驻场 代表。 1.11 设计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机构。 1.12 设计: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设计和设计服务。 7 1.13 设计成果文件:指由乙方提交的,供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满足投资与质量控制要求的,能作
17、 为下阶段设计输入依据或能指导施工实施的各阶段设计图纸、文件、计算书及说明书(含设计变更)、效果图、三维动画,政府报批所需的模型及存有 AutoCAD 软件生成的电子格式文件的光盘,工程估算、概算等技术资料。 1.14 工程投资估算:指由乙方委托具有造价咨询(管理)专业资质单位,以方案设计为基础编制而成,且编制深度达到国家有关的编制规定,并经甲方评审通过的工程造价文件。 1.15 初步设计概算:指由乙方委托具有造价咨询(管理)专业资质单位,以初步设计为基础编制而成,且编制深度达到国家有关的编制规定,并经省发改委评审通 过的工程造价文件。 1.16 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由甲方用
18、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预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设计及服务的款项。 1.17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书面确定增加的合同价款。 1.18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 1.19 设计周期: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提交设计成果文件的天数。 1.20 设计服务:指甲、乙方在实施本项目方案修改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配合、设计现场各 阶段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与管理咨询的活动以及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工程设计问题,协助甲方开展设计交底、专项审查、向政府汇报设计工作的材料,工程、设备与材
19、料的采购招标工作、参加隐蔽工程的验收、参加设备与材料的看样定板、技术调研及工程验收等活动(包括乙方委派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设计服务)。 1.21 完整性:指提交人每次交付的文件是合同中规定的文件,并保证与提交人自己保留的该部分文件完全一致。 1.22 有效性:指提交人每次交付的文件均符合合同约定的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规定的要求。 1.23 违约责任:指合同人一当事方不 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4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他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他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设计周期顺延的要求。 1.25 通知、同意
20、、指令、证明和决定:均指经甲方合法或按公开规范的程序授权的驻场代表、设计咨询工程师、设计负责人分别签字或盖章的书面通知、同意、指令、证明和决定。 1.26 书面材料: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文件。 1.27 天或月: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指日历天,开 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 24 小时。月指日历月。 8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 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2.2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乙方交付的设计成果
21、文件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相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的要求。设计中如遇国家和地方无相应规范、标准、依据的,由乙方提出建议,由甲方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所采用的标准、规定、依据或其解释。 2.3 本合同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货币,双方另有约定时除外。 9 第二章 设计资料及文件 1.发包人应向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 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1 用地红线图及用地批文 1 合同签订后 3 天内 2 项目用户需求书(设计任务书) 1 合同签订后 3 天内 3 政府有关批文及各阶段批复文件 1 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4 有关民航、交通、环保、卫生、人防、消防、航
22、运的 要求批文 1 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注 1:发包人所提供的所有设计文件的文字应为中文简体,并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广州市的相关法 规。 注 2:如有上述未提及,但根据项目设计工作实际需要的资料,设计单位应以书面提出资料需求,经发包人同意后可提供相关资料。设计单位不得以此为由延误设计进度或违反合同其它约定。 注 3:地形图、市政管线图等由设计人向规划局及相关政府部门购买。 第三章 设计费的计取及支付 1、设计费的计取 1.1 基本原则 本项目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 年修订本 ) 规定的标准下浮 10%及本合同约定的计费方式。本项目暂按建安投资估算人民币 32
23、23 万元为基数计取设计费。 1.2 按上述原则,本 项目设计费总额暂定为人民币 (¥ 元) 。 1.3 设计费最终结算价以省政府主管部门审定的工程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用 (含设备器具费 )”为工程设计收费基础,按本合同约定计算。设计费最终结算价须经省政府财政部门审核。 1.4 按本章 1.2 条约定支付给乙方的金额已包含本合同约定项目的全部设计费用,设计文件修改费用,招标配合费用,驻场服务费用,设计调研费,各类报建、报审、报验收的费用,配合竣工图编制费用,设计变更费用以及乙方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编制估算、初步设计概算 的费用等。甲方不再支付合同中指明费用内的任何其他费用。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外的服务,费用另行协商。 2、设计费的支付: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