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广西壮族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 办 公 室 文 件 桂绩办发 2016 40 号 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 年度设区市社会评价工作方案 和专项满意度评价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自治区有关单位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研究,现将 2016 年度设区市社会评价工作方案和 2016 年度设区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美丽广西”乡村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满意度评价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 年 9 月 8 日 2 2016年 度设区市社会评价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 2016 年度自治区机关绩效考评设区市社会评价工作,
2、制定本方案。 一、对象、主体和方式 (一)评价对象 14 个设区市。 (二) 实施 主体 社会评价 工作 在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自治区绩效办牵头,会同各市和自治区各相关单位参与实施。 主要邀请各级领导以及 各设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类企业人士,基层干部以及 普通群众 等不同类型群体进行满意度评价。 ( 三 )评价方式 根据设区市实际,兼顾地理分布的均衡性和经济有效性,针对不同的评价主体设置不同的评价内容、采取不同的评价方式 ,多角度、多层面对各设区市进行评价。 1.电话访问。 整改专项评议和年度综合评议通过电话访问方式进行。 从各设区市提供的相关群体电话号码以及本市公共电
3、话号码簿建立样本框,由自治区绩效办委托 专业 民调机构 ,通过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 CATI),采取分层配额、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电话访问。 2.问卷调查。 领导评价和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年度综 3 合评议通过问卷调查方式进行。 各设区市和自治区有关单位按要求收集提供相关评价主体信息资料,由自治区绩效办组织协调,会同各市、自治区有关单位或委托专业民调机构,通过 无记名 问卷方式, 重点 邀请各级领导、各市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行政管理相对人、服务对象等 作出 评价。 3. 网 上 评 议 。 社 会 公 众 登 陆 广 西 绩 效 考 评 网( http:/www.gxjx. gov. cn/
4、gxjx/)或向自治区绩效办 社会评价 专用邮箱( )发送电子邮件对各设区市进行评议。自治区绩效办牵头对公众反映的意见进行梳理汇总后,纳入 社会评价 意见,一并向被考评单位反馈,网上评议不计入总分。 二、项目、内容和样本 社会评价分为领导评价和民意调查两部分,分别占年度绩效考评总分 5%和 20%的权重。主要是对各设区市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推进民生建设、改善发展环境等方面的成效及其履职过程的工作效率、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等进行满意度评价。全区参与 设区市 社会评价 的设计 总样本量约 18830 个,其中,领导评价样本量约 100 个,民意调查样本量约 18730个。 各类型评价主体的设计样本量及
5、分值权重分配如下: 评价主体及分值权重 领导 评价 ( 50 分 ) 民意调查 ( 200 分 ) 整改专项评议( 10%) 年度综合评议 ( 90%) 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15%) 企业人员( 20%) 城乡居民 ( 65%) 村委社区工作人员 ( 15%) 普通城乡居民 ( 30%) 为民办事项目受益群众 ( 20%) 各市设计样本量 ( 个 ) 100 150 50100 300 200 500 300 900 150 4 (一)领导评价 1.评价内容。主要 评价 各设区市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促进本地改革发展的成效( 详见 附件 1)。 2.样本分布。自治区党委、人大常委会
6、、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自治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秘书长以及自治区有关直属机关的主要负责人约 100 人( 详见 附件 2)。 (二)民意调查 民意调查由 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项评议和年度整体绩效的综合评议两个部分组成,评议结果分别占民意调查分值10%和 90%的权重。 1.反馈问题整改的专项评议 ( 1)评议主体及评议内容。主要是回访上年度提出意见建议的社会公众,对各市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价,重点评议公开问题、制定措施、整改成效等方面的情况( 详见附件 3)。 ( 2)样本分布及 评价 方式。 每个市整改专项评议的 设计样本量
7、 150 个。民调机构 负责 梳理 在 2015 年度社会评价提出意见建议的各类群体, 建立评价样本框, 由 CATI 系统 从中随机抽选样本进行 电话访问。 2.年度整体绩效的综合评议 ( 1)评议内容。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企业人员、城乡居民 3 类群体,对本市年度整体绩效状况进行综合 5 评价,重点评议年度工作落实、项目民主决策、议案提案办理、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改善、服务态度改进等方面的情况。 ( 2)样本分布 及 评价 方式。 每个市综合评议的 设计 样本量平均约 1400个。 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50100个 (根据各市代表委员数及当年提出意见建议人数确定) 。邀请 本
8、 年度提出提案议案及意见建议的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进行问卷调查(详见附件 4) 。 企业人员 200个。自治 区 工信委、工商局、工商联、投资促进局提供各设区 市外来投资者、企业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等企业人员 信息 ,各设区市提供本市辖区范围内相关企业人员信息 组成企业人员 样本框 ,由 CATI系统从中随机抽选,按实际访问的样本量平均分配后分别使用 企业人员电话访问表 A卷和 B卷进行电话访问 (详见附件 5、 6) 。样本 应均衡 覆盖 各种类型、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层次的企业人员。 城乡居民 650 1150个。 城乡居民样本框由各市各单位按要求提供以下三部分人员信息组成:村委社区
9、工作人员样本框由 各设区市提供本市辖区范围内的所有行政村村委、 社区居民委工作人员 信息组成;普通城乡居民样本框 由 CATI系统使用公共电话号码簿或本地手机号码段随机抽选 组成;为民办实事受益群众样本框由各设区市以及自治区民政厅、教 6 育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计生委、扶贫办、水库移民局、农机局等责任单位按提供相关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受益群众信息组成。 城乡居民的 设计 样本量 原则上 按 2015年末各市常住人口约 0.2 的比例进行分配 : 南宁 柳州 桂林 梧州 北海 防城港 钦州 贵港 玉林 百色 贺州 河池 来宾 崇左 合计 常住人口 ( 万人 ) 698.6 1 392.2 7 4
10、96.1 6 299.9 4 162.5 7 91.84 320.9 3 429.3 7 570.7 2 359.6 7 202.5 9 347.6 8 218.2 0 205.4 5 样本量( 个 ) 1550 930 1150 750 650 650 750 1000 1250 950 650 850 650 650 12430 村委、社区 工作人员 500 280 360 210 200 200 210 300 400 250 200 300 200 200 3810 普通城乡 居民 900 500 640 390 300 300 390 550 700 550 300 400 300
11、300 6520 受益群众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150 2100 上表 中 各市 城乡居民 的 最低配额为 650 个 , 村委、社区工作人员最低样本量为 200 人 ,普通城乡居民最低样本量为300 人,受益群众样本量均为 150 人 。受访者应均衡覆盖所辖本市 各个县 (市、区) , 按设计样本平均分配后, 分别使用城乡居民电话访问表 A 卷、 B 卷、 C 卷 、 D 卷 、 E 卷、 F卷(详见附件 7、 8、 9、 10、 11、 12) 对符合甄别条件的受访者进行电话访问。 三、程序步骤 社会评价工
12、作 从 2016年 9月 下旬 开始,至 2017年 2月结束。具体安排为: 7 (一)样本收集 2016年 9月 下旬 ,各市和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严格 按要求收集 整理并初步审核后, 提供参与评价各类群体的信息资料,由 自治区绩效办 会同 民调机构 进行 汇总审核 ,避免重复调查,分项 建立设区市社会评价样本 样本框 。各市各单位还要根据审核情况,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评价样本框 。 民调机构 负责 梳理上年度社会评价中提出意见建议的各类群体资料,按要求纳入各市 评价 样本框。 (二)宣传展示 绩效管理成果 1.展示年度工作绩效。 2016年 10月开始,各市在本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主流媒体上 开设
13、 绩效展示专栏,将本市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的 实施 情况以及工作措施、成效亮点等有关情况,向社会公众宣传展示工作成效, 着力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发布 评价 公告。 2016年 10月 中 旬,在自治区、市两级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发布自治区统一制作的社会评价 公告 (详见附件 13) ,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 和监督 。 发布时间至少持续两周。 3.公布整改 情况 。 2016年 11月上旬,各市在本市政府 门户网站和主要报纸上公布本市上一年度绩效考评存在问题尤其是 社会评价 中社会公众提出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展示存在问题、责任措施、工
14、作进展、整改效果等。 8 (三)组织实施 1.细化要求。 2016年 9月 下旬至 10月 ,自治区绩效办 牵头做好社会评价的 各项准备工作 ,并 会同专业民调机构进一步修改完善社会评价的实施细则、操作流程和工作制度,明确实施方法和纪律要求。民调机构负责对相关工作人员 组织开展业务 培训,掌握工作要求。 2.绩效分析。 2016年 12月,各设区市根据本市年度绩效目标落实情况,主要从当地经济、政治、文化、 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实际成效等方面进行分析总结,充分展示本市领导班子的领导力、执行力、协作力、创新力和总体工作业绩,撰写不超过 1400字的材料,形成年度绩效分析表于 2016年
15、12月 20日前报自治区绩效办。 3.调查实施。 2016年 10月起,自治区绩效办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实施网上评议,整理网络及邮箱收到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2016年 10月至 2017年 1月 实施 电话访问; 2016年 11月开始 实施 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问卷调查 工作 ; 2017年 1月 初 ,自治区绩效办召开工作协调会,明确工作要求,分发评价材料,委 托区直各单位协助实施领导评价。 4.监督抽查。 在社会评价期间,自治区绩效办 会同自治区纪委,重点 整治 打压民意,不让群众说实话的歪风,严肃查处相关违纪违规行为,同时 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举报党员干部弄虚作假,打击报复行为的请拨
16、0771 12388;举报其他行为的请拨 0771 2813772) ,受理群众对评价 实施 工作的 举 9 报投诉和 意见 建议 。 社会评价工作全程公开,各级各部门可对实施全程进行有序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同时, 自治区绩效办还将组织 各市、区直各有关部门, 通过 随机抽选、重点监控的方式,并结合年终察访核验工作,对社会评 价实施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抽查。 (四)汇总反馈 1.回收汇总。 领导评价表 由 自治区各单位按原发放渠道回收并封装,于 2017年 1月上旬前投入 自治区绩效办设置 的 领导评价表专用回收箱 。自治区绩效办会同民调机构开箱清点后 ,移交民调 机构 统计汇总 。民调机构于
17、 2017年 2月初将领导评价汇总结果送 自治区绩效办 审核 。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 评价 问卷 以及各类群体的电话访问结果由相关 专业民调机构 负责统计 汇总 ,形成相关分析报告,与 梳理 后的 意见建议 ,一并于 2017年 2月初 送自治区绩效办 审核 。 2.审核结果。 自治区绩效办审核民调机构提交的 评价结果后,分别汇总领导评价与民意调查得分,并按以下公式折算后计入各设区市年度绩效考评总分:社会评价得分领导评价得分 5%(专项评议得分 10%综合评议得分 90%) 20%监督抽查扣分 。 监督抽查扣分主要包括如下情形: ( 1)凡未按时间和格式要求提供 样本 ,数量、人员类别及构成
18、未达要求, 未经审核把关、 有效号码低于 90%, 故意提供重复、混乱 号码(除办公电话)等情形的,扣 1分;由此导 10 致调查工作延误的,扣 2分;最高扣 3分。 ( 2)未按要求发布 评价 公告、公示整改情况、展示年度绩效的,每发现一种情况扣 1分,最 高扣 2分。 ( 3)抽查发现故意筛选、隐瞒调查样本的,扣 5分。 ( 4)未按要求实施问卷调查或配合开展电话访问工作,存在开会布置、预先招呼等不正当方式诱导、强迫、指使、授意受访者违背意愿填写问卷、回答调查内容等违反工作纪律和程序规定情况的,一经查实 ,根据情节轻重 扣减 相关项目 得分 ,直至扣完全部社会评价分值 。 3.反馈结果。 自治区绩效办综合汇总年度绩效考评初步结果后,将社会评价得分及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一并向各市反馈,督促各市认真分析,加强整改,整改情况纳入下一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附件: 1.2016 年度设区市领 导评价表 2.参与设区市领导评价的范围 3.反馈问题整改专项评议电话访问表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问卷评议表 5.企业人员电话访问表( A 卷) 6.企业人员电话访问表( B 卷) 7.城乡居民电话访问表( A 卷) 8.城乡居民电话访问表( B 卷) 9.城乡居民电话访问表( C 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