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操作实务讲解,第一节 非招标采购方式的有关规定第二节 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操作程序第三节 询价采购的操作程序第四节 单一来源采购的操作程序第五节 竞争性磋商第六节 公开招标项目入场交易有关规定,第一节 非招标采购方式的有关规定,一、非招标采购的方式:(一)竞争性谈判(二)单一来源采购(三)询价(四)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财库2014214号),二、非招标方式的适用范围:(询价仅限于货物采购)(一)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二)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
2、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三)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四)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三、非招标采购方式的审批:,(一)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预算主管部门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1、对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同样需要进行批准。2、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五十七条、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的表述为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批准,我市统一口径为向设区的市州以上财政部门批准。(
3、二)招标失败后,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第二节 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操作程序,竞争性谈判的适用情形第一种: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操作办法:招标失败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相应材料,报预算主管部门同意,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所有程序组织实施。注意事项:(1)程序需从成立谈判小组开始,至评审工作结束。(2)递交响应文件和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竞争性谈判的适用情形,第二种: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第三种: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
4、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第四种: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第三种、第四种情形规定了发生情形的前置条件。,竞争性谈判的适用情形,第五种: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操作办法:招标失败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相应材料,报预算主管部门同意,经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确认谈判文件、发出谈判文件、组织实施谈判。注意事项:(1)递交响应文件和实质性响应谈判文
5、件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操作程序中没有邀请供应商和确认参与谈判供应商的环节。(3)对提交投标文件只有2家的应进行资格证明材料审查。,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审批需提供的材料,1、基本材料:项目基本情况说明、预算金额及证明、申请理由。2、招标失败后(第一、五种情形),拟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同时提供:(1)发布招标公告的证明材料(公告网页打印件)。(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及质疑处理情况说明。(3)评标委员会或3名以上评审专家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三种情况:未进入评审程序的,组织3名以上专家进行论证。进入评审程序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论证。存
6、在不合理条款的,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主要程序,1、成立谈判小组2、制定谈判文件3、邀请供应商4、资格审查5、确定参加谈判供应商6、谈判7、确定成交供应商,一、成立谈判小组,(一)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3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2/3;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谈判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二)采购人代表参加谈判小组的,须由采购单位出具授权书。(三)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一、成立谈判小组,(四)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随机抽取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
7、,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五)谈判小组成员在采购活动各环节原则上应保持一致,情况复杂的,可以增补,因故不能参加后续评审活动的,可以补抽替换。,二、谈判小组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义务,1、制定或确认谈判文件; 2、对受邀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或确认;3、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4、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5、编写评审报告;6、告知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7、配合采购人、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质疑;8、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三、制定谈判文件,
8、(一)制定谈判文件的方式(1)谈判小组制定(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编制,谈判小组确认。谈判文件内容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谈判小组应当不予确认。(二)谈判文件组成1、谈判文件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程序、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二)谈判文件组成,2、供应商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应当具备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非招标方式范本不要求提供),依法缴纳
9、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二)谈判文件组成,(2)特定资格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只有法律法规强制规定或者为实现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而设定的条件才能作为特定资格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之外的证明材料,不得将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业绩规模以及生产厂商的授权等条件设定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
10、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二)谈判文件组成,3、谈判文件不得存在以下不合理情形:(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1)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3)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4)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5)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6)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7)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8)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二)谈
11、判文件组成,4、谈判文件须明确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二)谈判文件组成,5、保证金的提交(1)保证金的提交不超过项目预算的2%。(2)有下列情形之一,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谈判文件组成,6、谈判文件的实质性条款(1)谈判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均为实质性条款,不得有任何偏离或保留。(2)
12、有偏离即为不满足,应视为无效响应。之前湖南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的规定:(1)分为实质性条款和非实质性条款,可有条件地接受偏差。(2)非实质性条款在最高偏离项数范围内按增加报价进行评审。,(二)谈判文件组成,7、政府采购政策功能(1)强制采购政策: 强制采购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优先采购政策: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5%-10%的价格扣除。环境标志产品,5%-10%的价格扣除。湖南省两型“产品”,5%-10%的价格扣除。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6%-10%的价格扣除。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大中型与小微企业联合,小微占合同的30%以上)。中型企业产品,3%-5%的价格扣除。,(二)谈判文件组成
13、,6、政府采购政策操作的规定(1)同时属于节能、环保、两型产品的,只享受其中最高一项政策优惠。(2)享受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扣除。(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4)中小企业认定: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条件(财库2011181号第二条 )采购货物的,同时满足供应商和制造商的划分标准。采购工程和服务的,满足供应商的划分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为中型企业。(5)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政策功能所在页复印件,在分项报价表中明细填写包括分项产品金额
14、在内相关数据及信息。,(三)谈判文件的范本格式要求,1、谈判文件条目第一章 谈判通知第二章 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前附表、谈判须知正文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合同协议书 、专用和通用合同条款第四章 采购需求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三)谈判文件的范本格式要求,2、采购文件附表附件一: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指发公告的) 附件1-1: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附件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指抽取或推荐的) 附件2-1: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附件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推荐供应商意见书附件四:评审报告
15、 附件4-1:供应商资格性检查表 附件4-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表,(三)谈判文件的范本格式要求,2、采购文件附表附件五: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附件六:终止采购公告附件七:委托代理协议附件八:采购活动记录附件九:验收书附件十:采购人代表授权书附件十一: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唯一性论证意见表附件十二:公开招标项目拟采用非招标方式论证意见表上述标红附件为我市增加的附表格式,(三)谈判文件的范本格式要求,3、合同格式(1)货物: 按实施细则范本格式(2)工程: 合同协议书按实施细则范本格式参照工程类进行了相应修改,通用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3)服务:合同协议书按实施细则范本格式,专用条款
16、和通用条款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其文本。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4)固定总价合同,其中工程类增加了需财评进行结算评审的条款。,四、邀请供应商,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74号令第十二条、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邀请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四、邀请供应商,(一)邀
17、请供应商的方式:1、发布邀请公告(1)邀请公告须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批定的媒体发布,且公告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公告的内容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采购需求、竞争性谈判允许实质性变动内容、资格条件、递交资格证明材料的时间地点等。(3)无特定对象。,四、邀请供应商,2、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的方式。(暂未建库)3、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1)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总数的50%。(2)向推荐的供应商发出资格审查邀请通知,内容与邀请公告相同。(3)有特定对象。,四、邀请供应商,(二)供应商资格审查1、评审小组对递交
18、资格证明材料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也可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预审,谈判小组进行确认。2、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不少于3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四、邀请供应商,(三)发出采购文件1、谈判小组向确定的供应商提供谈判文件,供应按规定购买采购文件。两种方式:一是在供应商资格审查当日,直接提供。二是发出谈判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供。2、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3、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的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
19、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五、响应文件评审,(一)资格性审查: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2、联合体投标的,3、除上述之外,不再进行资格审查。(二)响应文件初步审查: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的保证金缴纳、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响应文件的有效期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五、响应文件评审,(三)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有偏离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非招标方式不存实质性响应和非实质性响应条款,所有谈判文件所设
20、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满足 。,五、响应文件评审,(四)谈判:符合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分两种情形:1、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不变动谈判文件未明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的,不能进行变动。已明确的,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谈判文件无需发生变动的,不进行变动,且谈判小组不另行通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的3家以上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五、响应文件评审,(四)谈判:(2)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变动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对已明确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变动,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动未明确的其他内容。可以进行多轮次谈判。
21、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应当包括货物说明、服务方案、施工组织,技术商务响应及报价),五、响应文件评审,(五)供应商最后报价:1、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最后报价。2、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最后报价。3、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须填列到分项报价表。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价格扣除情况,应组织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签字确认。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
22、判。,五、响应文件评审,(六)提出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根据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按照政府采购政策规定进行价格扣除,并按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六、谈判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终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谈判邀请公告公示期满后,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的;(4)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七、确定成交供应商,(一
2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二)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三)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八、发布成交公告,(一)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二)在公告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三)将谈判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四)公告的内容包括:项目基本
24、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分项报价表,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情况,谈判小组名单等。,九、签订采购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采购合同。(三)采购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需履约担保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采购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的(原则上禁止),必须约定提交履约担保金。(四)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实施条例规定)。(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将合同报同
25、级财政部门备案。,竞争性谈判流程图,第三节 询价采购的操作程序,一、询价采购的适用情形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二、询价采购程序成立询价小组、制定或确认询价通知书、邀请参与询价的供应商、询价、确认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询价采购的具体操作程序与竞争性谈判基本相同。,三、询价采购与竞争性谈判采购不同点:1、询价小组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及评审程序、评定成交标准和合同文本;谈判小组可以对谈判文件已明确的允许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进行变动。2、询价采购,供应商应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竞争性谈判采购可以多轮次价格谈判并进行最后报价。,四、询
26、价终止(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询价邀请公告公示期满后,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的;(四)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询价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询价采购流程图,第四节 单一来源采购的操作程序,一、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申请审批前进行论证并公示1、唯一性论证:(1)组织相应专业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或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项目预算的合理性进行论证。(2)项目预算在300万元以下的,项目论证专家人数3人;项目预算在300万元以上的,项目论证专家人数5人。(3)相应专
27、家可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也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行委托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专家。,2、单一来源采购公示:(1)公示内容:项目基本情况、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拟定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论证意见及专家基本情况、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及财政部门的联系方式。(2)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3、补充论证:(1)供应商对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反馈,并抄送财政部门。(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进行补充论证。(3)补充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采用其他方式;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将异议意见、补充论证意见与
28、公示情况一并报财政部门。(4)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补充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情形:,(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情形:,(四)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 操作办法:组织评审专家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的同时对项目预算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合理性进行论证,并上网公示无异议后,提供相应材料,报预算主管部门同意,经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批准后,可以与该
29、家投标人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招标采购单位应重新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立采购小组,组织实施协商采购。,二、审批需提供的材料:,(一)基本材料:1、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情况说明;2、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证明;3、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二)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情形的,同时提供: 1、专家论证意见;2、网上公示截图。,二、审批需提供的材料:,(三)项目招标失败后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同时提供:1、发布招标公告的证明材料(公告网页打印件);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及质疑处理情况说明;3、评标委员会或3名以上评审专家
30、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和项目唯一性及预算合理性的论证意见。 未进入评审程序的,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织3名以上专家进行论证。 进入评审程序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论证。 专家论证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4、单一来源网上公示截图,三、编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一)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需求编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二)采购文件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成本核算清单或服务同类项目合同。四、成立采购小组74号令规定: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未确定专业人员的产生方式、层次、人数)。我市的做法:采购小组的人数和产生方式按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的规定执行。,五、协商采购(一)资格性和符
31、合性审查1、采购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2、审查时不满足的,允许供应商补充或修改。,(二)商定价格1、多轮协商报价。2、对于能准确掌握同类产品同业同期平均价格(市场平均价)的采购项目,采购小组可要求供应商报出不超过市场平均价的一个合理价格。3、不能准确掌握市场价格的项目,采购小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成本测算表和其他成交项目销售合同复印件,作为双方商定价格的参考依据。4、采购小组与供应商进行价格协商,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编制协商情况记录。,四、协商终止(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
32、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单一来源采购流程图,非招标采购方式各环节时限要求表,非招标采购方式各环节时限要求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核心点,一、程序增多。需制定采购文件、邀请供应商、资格审查、确认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等程序。二、供应商的产生方式多样。公告邀请、供应商库抽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共同推荐。三、评审环节增加。评审小组参加采购活动的评审环节和次数增加,且各环节评审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得变动。四、资格条件审查环节提前。五、采购文件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响应。,非招标采购方式的核心点,六、
33、参与采购活动或实质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必须达到3家以上,单一来源及公开招标后只有2家或1家的除外。七、谈判文件可以设定允许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谈判过程中可以就允许变动的内容进行多轮次谈判。八、竞争性谈判评审程序复杂。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变动,确定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等环节,均需要评审专家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并合理把握各程序的要求。九、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唯一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不满足的,供应商可以补充或修改。,第五节 竞争性磋商,一、适用情形214号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
34、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五)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二、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操作要点,(一)程序:成立磋商小组、制定磋商文件 、磋商、综合评分、确定成交供应商等。与竞争性谈判基本一致。(二)评审办法:采用竞争性磋商及最后报价加综合评分的评审方式。1、供应商最后报价按评分标准价格分值权重计入总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2、价格分值权重:货物30%-60%,服务10%-30%。3、符
35、合适用情形第三项的规定和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二、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操作要点,(三)符合适用情形第四项规定的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四)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三、竞争性磋商与竞争性谈判的不同点,1、邀请供应商的程序不同。竞争性磋商邀请供应商(三种邀请方式)直接参加磋商采购活动,不对资格条件进行预审;竞争性谈判邀请供应商(三种邀请方式)参加资格条件审查,确定3家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2、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式不同。竞争性磋商采用最后报价加综
36、合评审的方式,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竞争性谈判按照最后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第六节 公开招标项目入场交易有关规定,根据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入场交易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长财采购201526号文件的规定。一、入场交易的范围:仅指公开招标项目,所有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项目暂不纳入公共资源交易范围。二、采购人对项目委托代理机构的确定,可根据需要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随机抽取或直接委托。,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存在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四、投标人质疑可选择
37、以书面形式或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五、采购人可指派一名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并出具授权书。六、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按规定要求编写评标报告,取消了原有的评标结论书。七、项目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代理机构进入评标室,对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审原始数据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情况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八、文件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招标失败,采用非招标方式的情形、提供的相应材料、审批的规定已在第一节非招标采购方式的主要规定中进行了讲解。九、需到交易中心调阅相关资料的,由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凭公函统一组织到交易中心调阅或调取投标文件和评标资料、查看或拷
38、贝项目评标现场录像资料。十、项目需进行复审的,经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项目进行复审,原项目监委进行现场监督。对原评审专家不能预约到齐的,能确认原主任评委参加且预约的评审专家达到三分之二时,可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另行抽取专家补齐后组织复审。,十、需到交易中心调阅相关资料的,由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凭公函统一组织到交易中心调阅或调取投标文件和评标资料、查看或拷贝项目评标现场录像资料。十、项目需进行复审的,经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项目进行复审,原项目监委进行现场监督。对原评审专家不能预约到齐的,能确认原主任评委参加且预约的评审专家达到三分之二时,可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另行抽取专家补齐后组织复审。,十一、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十二、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发放中标通知书,并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同步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十三、招标采购单位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长沙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