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诺水河镇贫困户退出核查验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川委厅 2016 66 号)、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川脱贫办发 2016 87号)和巴中市贫困村贫困户退出验收实施方案(巴委办 2016 86 号)和通江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精神(通脱贫办发 2016 110号)精神, 切实提高精准脱贫的有效性、真实性和操作性,如期实现现行标准下的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和贫困户脱贫“一超七有”目标,严格退出标准和
2、程序,坚持分级负责和强化责任落实,以脱贫实效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标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提高脱贫质量,建立规范的贫困户退出验收工作机制,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二、目标任务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的通 知(川委厅 2016 66 号)明确的标准和程序,实现 2016 年底前全镇 300农村贫困人口通过验收退出。 三、验收内容及方式 (一)退出标准 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即“一超、两不愁、三保障”);在此基础上做到户户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
3、。 (二)验收内容及方式 ( 1)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 是指农户当年收入扣除家庭生产经营性支出后的收入总和。 计算方式: 年人均纯收入 =(工资性收入 +家庭生产经营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 -家庭生产经营性支出)家庭常住人口。 ( 2)“两不愁”: 是指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 验收内容: 贫困人口收入以户为单位,年人均收入超过国家、省确定的扶贫标准。其中, 2016年扶贫标准为人均纯收入 3100元以上。 验收方式: 实地核查和查阅贫困户记账本或收入证明。 ( 3)“三保障”: 是指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验收内容: 义务教育有保障是指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向学生收取学费、书本费、作业本费等,无因贫困而 辍学,无因上学而举债。基本医疗有保障是指应参加新农合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百分之百参合(保)。基本医保参合(保)缴费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各统筹地区制定的最低档次缴费标准给予全额代缴。住房安全有保障是指按照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施工技术导则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 C 级加固维修技术导则等规定,通过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搬迁、生态移民、避险搬迁等措施,达到村内没有无房户、危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实现住有所居,住房保障率达 100%。 验收方式: 实地核查和查阅档案资料是否达到以上退出标准。 ( 4)“三
5、有 ”。 是指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 验收内容: 有安全饮用水是指安全饮用水的达标标准包括水量、水质、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四个指标。具体标准可参照: 1.水量:贫困人口每人每天可获得水量不低于 60升。 2.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水质标准。 3.方便程度:正常成人取水的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人力取水往返时间 10 分钟,大体相当于水平距离 400米、或垂直高差 40米的情况 )。 4.保证率:供水保证率不低于 95%。有生活用电是指拟退出贫困户家中通生活用电且能满足照明、电视、电风扇、冰箱、洗衣机、电饭煲等日常生活 用电需求。有广播电视是指拟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直播
6、卫星、有线电视、地面数字电视三种方式能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 验收方式: 实地核查贫困户是否达到以上退出标准。 四、退出验收时间安排 (一)组织民主评议 ( 11 月 10 日前)。 各村、帮扶单位组织对照贫困户退出标准进行自查,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后提出拟退出贫困户。 (二)组织核实公示( 11 月 18 日前)。 村“两委”和驻村工作组组织对拟退出贫困户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为 11 月 14日 -18日。 (三)组织上报材料 ( 11 月 19 日)。 拟退出贫困户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由镇脱贫攻坚办汇总上报县脱贫攻坚办。
7、 (四)组织退出验收( 11 月 25 日前)。 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拟退出贫困户组织有关部门或第三方评估验收。对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户,由县人民政府批准退出,并在贫困户所在行政村公告,公告时间为 11 月 21日 -25日。 (五)完成退出验收工作 ( 11月底前)。 公告结束后,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批准退出结果逐级上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 五、退出验收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镇党委政府成立了由班子成员任组长、包村干 部为成员的核查验收小组,具体负责对此次退出工作的核查和验收。 (二)严格标准规范操作。 坚持实事求是,严格退出标准 ,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做到程序公开、数据准确、档
8、案完整、结果公正,经得起检验。凡需上报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资料必须按时按质上报,不得漏报、迟报,否则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创新办法完善机制。 贫困户退出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各村要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的脱贫目标,细化贫困户退出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到村、到户,在实施过程中注意跟踪研判,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的苗头性、倾 向性问题,总结经验,逐步完善退出机制,重视发挥贫困户退出的正向激励作用。 (四)强化监督严格问责。 镇党委政府将 2016 年贫困户退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镇脱贫攻坚办跟踪督查考核。各验收组要严格标准,务必做到验收不达标不收兵。对贫困户退出工作
9、中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存在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违规操作等问题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人员的责任。 附件: 1.贫困户退出流程图 2.诺水河镇 2016 年贫困人口退出核查验收工作组成员名单 3.贫困户脱贫成果表 4.贫 困退出相关参考文本 通江县诺水河镇 村贫困户退出核查验收确认书 根据通江县 2016年贫困村贫困户退出验收工作方案, 2016 年 11月 日至 11月 日,镇核查验收工作组第 组对 村 户贫困户 人进行现场入户核查验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驻村工作组核实、贫困户认可、公示无异议、核查验收工作组核查,该村 2016年底预脱贫贫困户人均纯收入已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线
10、,有稳定收入来源、吃穿不愁 ,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确认 户贫困户 人脱贫。 对 个 2016年退出贫困村进行初审,该村贫困发生率为 ,有集体经济收入,有通村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网络,已达到退出标准。 村两委负责人签字(章): 镇核查验收工作组组长签字: 2016年 11月 日 贫困户脱贫成果表 年度 是否脱贫: 是 否 贫困户确认签字: 当年家庭收入 两不愁三保障 家庭全年收入(元) 有无因贫困而辍学学生 有 无 1.工资性收入 是否参加新农合保险 是 否 2.家庭生产经营性收入 住房是否安全 是 否 3.转移性收入 三有 4
11、.财产性收入 是否有安全饮水 是 否 家庭生产经营性 支出(元) 是否通生活用电 是 否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是否通广播电视 是 否 填表人签字: 村支书签字: 村第一书记签字: 乡镇主要领导签字: 批准单位: 批准时间: 诺水河镇 村贫困人口退出村民 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会议记录 时 间: 地 点: 参会人数: 主 持 人: 记 录 人: 内 容: 村贫困人口退出村民代表大会 民主评议统计表 序号 村民小组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致贫原因 2016 年家庭人均纯收入(元) 有无安全住房 是否有安全饮水 是否通生活用电 是否通广播电视 是否参加新农合(保) 家庭有无因贫辍学学生 得票数 是否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