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附 件 2六盘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14年度实施方案为 认 真 贯 彻 市 委 市 政 府 关 于 创 建 国 家 卫 生 城 市 的 决 定 , 进 一步 落 实 中 共 六 盘 水 市 委 办 公 室 六 盘 水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印 发 的 通 知 ( 六 盘 水 党办 发 2014 38 号 ) 及 2014 年 3 月 17 日 全 市 “四 创 ”活 动 动员 大 会 精 神 , 根 据 市 领 导 意 见 , 特 制 定 本 方 案 。一 、 工 作 目 标对 照 六 盘 水 市 创 建 国 家 卫 生 城 市 工 作 方 案 , 进 一 步 将
2、 创建 任 务 逐 级 分 解 , 倒 排 时 间 进 度 , 实 行 目 标 管 理 , 加 强 督 导 考核 , 确 保 创 建 任 务 有 效 落 实 。 2014 年 9 月 底 前 集 中 力 量 , 查 找存 在 的 薄 弱 环 节 , 解 决 群 众 反 映 强 烈 的 热 点 难 点 问 题 ; 继 续 加强 各 项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 力 争 到 年 底 各 项 基 础 设 施 有 较 大 程 度 提高 ; 开 展 “七 小 ”行 业 专 项 治 理 。 10 月 至 11 月 底 前 持 续 整 改 。积 极 开 展 自 查 自 评 ; 做 好 迎 检 资 料 的
3、收 集 、 建 档 工 作 ; 12 月 底 前邀 请 省 爱 卫 办 对 我 市 创 卫 工 作 进 行 评 估 。二 、 工 作 内 容(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2 -1. 市 创 卫 办 拟 订 调 整 市 爱 卫 会 名 单 报 市 政 府 办 进 行 调 整 ;并 做 好 政 府 研 究 和 解 决 爱 国 卫 生 工 作 相 关 会 议 纪 要 收 集 工 作 。 形成 长 效 机 制 。2.市 编 委 办 牵 头 , 市 卫 生 局 积 极 配 合 完 成 市 爱 卫 办 设 置 工作 。 2014 年 6 月 前 完 成 。3.市 财 政 局 将 爱 国 卫 生 工 作 经 费
4、 列 入 年 度 预 算 , 并 及 时 拨付 到 位 。 市 卫 生 局 负 责 协 调 市 爱 卫 办 办 公 用 房 , 并 落 实 相 应 办公 设 备 。 2014 年 6 月 前 完 成 。4.各 县 、 特 区 、 区 健 全 爱 卫 会 办 公 室 机 构 , 人 员 和 编 制 与工 作 任 务 相 适 应 ; 街 道 办 事 处 配 备 有 爱 国 卫 生 专 职 干 部 ; 社 区( 居 委 会 ) 等 基 层 单 位 有 兼 职 爱 国 卫 生 工 作 人 员 。 爱 卫 会 办 公室 具 备 开 展 工 作 办 公 条 件 ; 各 县 、 特 区 、 区 将 爱 国
5、卫 生 工 作 经费 列 入 财 政 预 算 并 及 时 拨 付 到 位 。 2014 年 6 月 前 完 成 。5.市 目 标 办 、 市 直 目 标 办 将 创 建 卫 生 城 市 工 作 纳 入 政 府 目标 管 理 。 2014 年 6 月 前 完 成 。6.市 爱 卫 会 成 员 单 位 制 定 2014 年 爱 国 卫 生 工 作 计 划 , 做 到工 作 有 部 署 、 有 总 结 , 档 案 资 料 齐 全 完 整 。 2014 年 11 月 前 完 成 。7.市 爱 卫 办 拟 定 六 盘 水 市 爱 国 卫 生 管 理 办 法 , 市 政 府 法制 办 审 核 后 报 市
6、政 府 行 文 。 2014 年 6 月 前 完 成 。8.各 级 创 卫 办 及 时 提 供 群 众 投 诉 及 有 关 部 门 落 实 群 众 反 映- 3 -问 题 的 新 闻 线 索 , 宣 传 部 门 及 时 安 排 媒 体 刊 登 反 映 群 众 创 卫 投 诉的 报 道 ; 创 卫 投 诉 和 处 理 原 始 资 料 保 存 完 整 。 2014 年 6 月 前 完 成 。(二)健康教育9.市 编 委 办 、 市 卫 生 局 积 极 配 合 完 成 市 级 健 康 教 育 机 构 设置 工 作 , 并 达 到 工 作 开 展 条 件 。 2014 年 6 月 前 完 成 。10.
7、市 教 育 局 牵 头 , 市 卫 生 局 配 合 在 城 、 郊 区 中 、 小 学 开 设健 康 教 育 课 , 学 生 健 康 知 识 知 晓 率 和 健 康 行 为 形 成 率 80%; 中专 、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及 高 等 院 校 开 展 健 康 教 育 。 2014 年 12 月 前 完成 。11.市 疾 控 中 心 开 展 14 岁 以 下 儿 童 蛔 虫 感 染 监 测 工 作 , 检 验1500 人 , 城 、 郊 区 检 验 人 数 各 半 , 达 到 标 准 。 2014 年 12 月 前 完成 。12.各 级 医 院 成 立 健 康 教 育 组 织 , 向 病
8、人 及 其 家 属 开 展 健 康教 育 ; 在 候 诊 场 所 开 展 吸 烟 有 害 健 康 宣 传 , 设 置 宣 传 橱 窗 , 为就 诊 者 提 供 多 种 健 康 处 方 和 卫 生 科 普 宣 传 材 料 , 设 置 禁 烟 标 志 ,制 订 控 烟 措 施 ; 住 院 病 人 相 关 卫 生 知 识 知 晓 率 80%。 2014 年 12月 前 完 成 。13.水 城 县 政 府 、 钟 山 区 政 府 、 钟 山 经 济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要 督促 辖 区 相 关 单 位 按 规 定 开 展 好 健 康 教 育 工 作 , 确 保 社 区 、 街 道办 事 处 成 立
9、 健 康 教 育 组 织 ; 健 康 教 育 工 作 有 规 划 , 年 度 有 计 划 、- 4 -有 措 施 、 有 总 结 ; 居 民 健 康 档 案 、 培 训 以 及 开 展 各 项 活 动 的 记 录 、照 片 、 宣 传 资 料 等 材 料 保 存 完 整 , 管 理 规 范 ; 卫 生 宣 传 栏 、 墙 报不 少 于 3 平 方 米 , 围 绕 群 众 健 康 需 求 和 卫 生 防 病 工 作 重 点 及 时 更换 宣 传 内 容 , 每 年 不 少 于 6 次 ; 社 区 活 动 室 卫 生 报 刊 、 资 料 种 类不 少 于 4 种 ; 居 民 健 康 行 为 形 成
10、 率 70%。 2014 年 12 月 前 完 成 。14.各 创 卫 成 员 单 位 成 立 健 康 教 育 工 作 组 织 , 有 领 导 分 管 ,有 专 兼 职 工 作 人 员 负 责 ; 健 康 教 育 工 作 有 计 划 、 有 措 施 、 有 记录 、 有 考 核 、 有 总 结 ; 职 工 健 康 档 案 和 有 关 文 件 资 料 保 存 完 整 ,管 理 规 范 ; 对 从 业 人 员 定 期 开 展 相 关 的 卫 生 法 规 、 健 康 知 识 和职 业 卫 生 教 育 , 普 及 职 业 卫 生 、 疾 病 预 防 、 营 养 卫 生 、 吸 烟 有害 健 康 等 健
11、 康 知 识 , 职 工 相 关 卫 生 知 识 知 晓 率 不 低 于 80%; 积 极开 展 创 建 无 烟 单 位 活 动 。 2014 年 12 月 前 完 成 。15.市 疾 控 中 心 负 责 提 供 卫 生 防 病 相 关 知 识 和 健 康 教 育 相 关内 容 , 宣 传 部 门 要 安 排 广 播 电 台 、 电 视 台 、 报 刊 等 新 闻 媒 体 设置 健 康 教 育 栏 目 , 有 专 人 负 责 , 有 年 度 宣 传 教 育 计 划 ; 结 合 卫生 防 病 工 作 和 群 众 关 心 的 卫 生 热 点 问 题 , 积 极 开 展 宣 传 报 道 工作 ; 广
12、 播 电 台 、 电 视 台 健 康 教 育 节 目 安 排 在 黄 金 时 段 播 放 , 每周 至 少 播 放 1 次 , 并 预 告 波 段 、 频 道 内 容 和 播 放 时 间 。 形 成 长 效机 制 。16.市 委 宣 传 部 牵 头 督 促 机 场 、 车 站 、 码 头 、 广 场 、 商 场 等大 型 公 共 场 所 设 立 的 电 子 屏 幕 和 公 益 广 告 有 卫 生 防 病 宣 传 和 健- 5 -康 教 育 内 容 。 形 成 长 效 机 制 。17.市 卫 生 监 督 所 加 强 对 公 共 场 所 的 监 管 , 要 求 公 共 场 所 必须 有 禁 止 吸
13、 烟 标 志 ; 同 时 工 商 部 门 禁 止 审 批 烟 草 广 告 。 2014 年 6月 达 到 并 持 续 巩 固 。(三)市容环境卫生18.各 县 ( 区 、 开 发 区 ) 要 进 一 步 健 全 市 容 环 境 卫 生 管 理 机构 , 编 制 部 门 要 积 极 予 以 配 合 。 2014 年 6 月 完 成 。19.市 城 管 局 要 建 立 健 全 各 项 市 容 环 境 卫 生 管 理 的 规 章 制 度 ,形 成 长 效 管 理 机 制 , 并 收 集 整 理 相 关 印 证 资 料 。 2014 年 6 月 达 到并 持 续 巩 固 。20.各 级 政 府 把 市
14、 容 环 境 卫 生 工 作 纳 入 政 府 议 事 日 程 , 并 收集 整 理 相 关 印 证 资 料 。21.市 城 管 局 要 对 市 容 环 境 卫 生 工 作 形 成 长 效 管 理 机 制 , 工作 有 计 划 、 有 部 署 、 有 检 查 、 有 总 结 。 2014 年 11 月 完 成 。22.市 城 管 局 牵 头 编 制 城 市 市 容 环 境 卫 生 专 业 规 划 并 组 织 实施 。 2014 年 6 月 前 完 成 规 划 , 并 组 织 实 施 。23.市 城 管 局 、 市 住 建 局 要 结 合 工 作 职 责 开 展 专 项 治 理 , 确保 城 市
15、主 次 干 道 和 街 巷 路 面 平 整 、 完 好 , 出 现 破 损 、 缺 失 及 时限 期 修 复 。 并 形 成 长 效 管 理 机 制 。 2014 年 10 月 达 到 并 持 续 巩 固 。24.市 城 管 局 要 结 合 工 作 职 责 开 展 下 水 道 专 项 治 理 工 作 , 确- 6 -保 下 水 道 无 垃 圾 堵 塞 现 象 , 无 井 盖 损 坏 、 丢 失 现 象 。 并 形 成 长 效管 理 机 制 。 2014 年 8 月 达 到 并 持 续 巩 固 。25.各 县 ( 区 、 开 发 区 ) 按 属 地 原 则 开 展 架 空 管 线 专 项 治 理
16、 ,加 强 对 架 空 管 线 的 管 理 , 逐 步 进 行 入 地 改 造 。 2014 年 12 月 达 到并 持 续 巩 固 。26.各 县 ( 区 、 开 发 区 ) 按 属 地 原 则 开 展 专 项 治 理 , 主 要 街道 两 侧 建 筑 物 整 洁 美 观 , 无 乱 张 贴 涂 写 、 乱 设 摊 点 现 象 , 广 告 、牌 匾 设 置 规 范 , 居 民 楼 房 阳 台 屋 顶 无 乱 放 和 乱 挂 衣 物 等 现 象 。2014 年 12 月 达 到 并 持 续 巩 固 。27.市 城 管 局 加 强 督 促 沿 街 单 位 “门 前 三 包 ”责 任 制 度 落
17、实 ;配 置 齐 全 废 物 箱 等 垃 圾 收 集 容 器 , 对 乱 扔 乱 吐 现 象 要 进 行 严 管重 罚 。 市 公 安 局 加 大 违 停 车 辆 治 理 力 度 , 确 保 车 辆 停 放 整 齐 。2014 年 10 月 达 到 并 持 续 巩 固 。28.各 县 ( 区 、 开 发 区 ) 按 属 地 原 则 组 织 专 项 治 理 。 确 保 城区 无 卫 生 死 角 , 街 巷 路 面 普 遍 硬 化 , 无 残 垣 断 壁 、 乱 搭 乱 建 、垃 圾 渣 土 暴 露 和 违 章 饲 养 畜 禽 现 象 。 2014 年 10 月 达 到 并 持 续 巩固 。29.
18、市 城 管 局 牵 头 组 织 专 项 治 理 。 确 保 城 市 亮 化 、 美 化 , 照明 设 施 完 好 , 路 灯 亮 化 率 98%。 2014 年 10 月 达 到 并 持 续 巩 固 。30.市 城 管 局 加 强 城 市 环 境 卫 生 工 作 精 细 化 管 理 , 做 到 建 成区 清 扫 保 洁 制 度 落 实 ; 生 活 垃 圾 日 产 日 清 ; 主 要 街 道 保 洁 时 间- 7 -不 低 于 12 小 时 , 一 般 街 道 保 洁 时 间 不 低 于 8 小 时 ; 道 路 机 械 化清 扫 或 高 压 冲 水 率 20%; 垃 圾 、 粪 便 收 集 运
19、输 全 面 密 闭 化 , 使用 专 用 密 闭 运 输 车 辆 , 车 容 整 洁 , 标 志 清 晰 , 车 体 外 部 无 污 物 、灰 垢 ; 运 输 过 程 中 无 扬 、 撒 、 拖 挂 和 滴 漏 。 2014 年 10 月 达 到 并持 续 巩 固 。31.市 城 管 局 牵 头 , 市 住 建 局 、 市 环 保 局 等 单 位 积 极 参 与 ,加 大 工 作 力 度 , 确 保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及 粪 便 无 害 化 处 理 率 80%。 2014 年 10 月 达 到 并 持 续 巩 固 。32.相 关 部 门 按 照 行 业 监 管 与 属 地 管 理 相 结
20、 合 的 原 则 , 制 定生 活 垃 圾 中 转 站 、 公 共 厕 所 提 升 改 造 方 案 , 加 强 日 常 监 督 管 理 ,确 保 生 活 垃 圾 中 转 站 、 公 共 厕 所 等 环 卫 设 施 布 局 合 理 , 数 量 足够 , 管 理 规 范 。 2014 年 12 月 达 到 并 持 续 巩 固 。33.市 城 管 局 按 要 求 对 公 共 厕 所 实 施 管 理 , 确 保 城 市 主 、 次干 道 、 行 人 交 通 量 大 的 道 路 沿 线 、 公 共 汽 车 首 末 站 、 汽 车 客 运站 、 火 车 站 、 机 场 、 码 头 、 旅 游 景 点 所
21、设 置 的 公 厕 环 境 卫 生 良好 , 达 到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 2014 年 12 月 达 到 并 持 续 巩 固 。34.市 商 务 粮 食 局 加 快 市 场 建 设 进 度 , 市 工 商 局 加 强 市 场 环境 卫 生 管 理 , 各 有 关 单 位 积 极 配 合 , 确 保 农 副 产 品 市 场 管 理 规范 , 各 项 指 标 达 到 要 求 : 商 品 划 行 归 市 , 摊 位 摆 放 整 齐 , 无 占道 经 营 , 从 业 人 员 个 人 卫 生 良 好 ; 有 卫 生 管 理 和 保 洁 人 员 , 落实 清 扫 保 洁 制 度 ; 各 类 经 营
22、 摊 点 备 有 垃 圾 收 集 容 器 , 摊 点 整 洁 ,- 8 -摊 点 及 其 周 围 2 米 范 围 内 无 垃 圾 、 杂 物 和 污 迹 ; 环 卫 设 施 齐 全 ,给 、 排 水 设 施 完 善 , 公 厕 、 垃 圾 站 建 设 符 合 卫 生 要 求 ; 经 营 食 品的 摊 位 执 行 食 品 安 全 法 和 集 贸 市 场 食 品 卫 生 管 理 规 范 的有 关 规 定 ; 有 活 禽 销 售 的 市 场 设 立 相 对 独 立 的 区 域 , 污 物 ( 水 )处 置 和 消 毒 设 施 完 善 , 实 行 隔 离 屠 宰 , 保 持 环 境 清 洁 卫 生 ;
23、 全市 无 违 禁 野 生 动 物 销 售 。 2014 年 9 月 完 成 第 一 批 市 场 建 设 并 持续 推 进 。35.市 住 建 局 加 强 对 建 筑 工 地 的 治 理 , 确 保 各 项 指 标 达 到 要求 : 建 筑 工 地 施 工 场 地 设 置 的 隔 离 护 栏 规 范 , 临 街 施 工 工 地 围墙 高 度 不 低 于 2 米 , 市 政 设 施 、 道 路 挖 掘 施 工 工 地 围 墙 高 度 不 低于 1.8 米 ; 施 工 现 场 清 洁 , 物 料 堆 放 整 齐 , 建 筑 垃 圾 管 理 规 范 ,采 取 措 施 防 止 扬 尘 和 污 水 污
24、染 周 围 环 境 ; 驶 出 场 地 的 车 辆 应 保持 整 洁 , 工 地 出 口 处 地 面 必 须 进 行 硬 化 处 理 , 设 置 车 辆 冲 洗 设施 及 相 应 的 泥 浆 沉 淀 和 排 水 设 施 , 运 输 车 辆 不 得 带 泥 出 场 , 不得 抛 洒 滴 漏 , 无 偷 倒 乱 倒 现 象 ; 建 筑 工 地 的 职 工 食 堂 、 宿 舍 符合 卫 生 要 求 , 保 持 厕 所 、 洗 浴 间 清 洁 ; 待 建 工 地 管 理 到 位 , 无乱 倒 垃 圾 和 乱 搭 乱 建 现 象 。 2014 年 10 月 达 到 并 持 续 巩 固 。36.市 城 管
25、 局 加 大 城 区 绿 化 建 设 投 入 力 度 , 林 业 部 门 加 大 中心 城 区 及 周 边 可 视 山 体 的 绿 化 建 设 投 入 力 度 , 确 保 建 成 区 各 项指 标 达 标 : 建 成 区 绿 化 覆 盖 率 36%, 绿 地 率 31%, 人 均 公 共 绿地 面 积 8.5 平 方 米 ; 城 市 绿 地 系 统 规 划 编 制 完 成 ; 绿 线 管 制 制- 9 -度 落 实 。 2014 年 10 月 达 到 并 持 续 巩 固 。37.水 城 河 由 市 住 建 局 牵 头 进 行 规 划 治 理 , 相 关 部 门 按 照 行业 监 管 及 属 地
26、 管 理 原 则 积 极 参 与 治 理 工 程 。 其 它 河 道 按 属 地 原则 由 相 关 部 门 开 展 专 项 治 理 。 确 保 城 市 河 道 、 湖 泊 等 水 面 清 洁 ,无 飘 浮 垃 圾 ; 岸 坡 整 洁 , 无 垃 圾 杂 物 。 2014 年 12 月 前 治 理 初 见成 效 。(四)环境保护38.市 环 保 局 继 续 保 持 空 气 质 量 指 标 , 确 保 全 年 API 指 数 100 的 天 数 占 全 年 天 数 比 例 70%。 持 续 巩 固 2013 年 创 建 成 效 。39.市 环 保 局 牵 头 开 展 专 项 整 治 , 有 关 单
27、 位 积 极 配 合 。 确 保集 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水 质 达 标 ; 全 市 辖 区 内 未 发 生 重 大 以 上 集中 式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污 染 事 故 ; 市 辖 区 内 市 控 以 上 断 面 水 质 达 到相 应 水 体 环 境 功 能 的 要 求 , 其 他 水 体 无 黑 臭 现 象 。 2014 年 10 月70%以 上 达 到 并 持 续 巩 固 。40.市 公 安 局 严 格 执 行 市 中 心 城 区 机 动 车 禁 鸣 制 度 , 所 有 主干 道 路 上 设 置 禁 鸣 标 志 ; 严 格 执 行 限 行 制 度 , 限 制 摩 托 车 、
28、 大型 车 、 三 轮 车 、 拖 拉 机 等 在 钟 山 大 道 、 凉 都 大 道 上 行 驶 。 2014年 10 月 达 到 并 持 续 巩 固 。41.市 环 保 局 牵 头 , 有 关 单 位 积 极 配 合 , 加 强 工 业 噪 声 、 餐饮 娱 乐 噪 声 和 建 筑 施 工 噪 声 的 监 管 执 法 , 确 保 区 域 环 境 噪 声 平- 10 -均 值 60 分 贝 。 2014 年 10 月 达 到 并 持 续 巩 固 。42.市 住 建 局 牵 头 , 市 城 管 局 、 市 环 保 局 等 部 门 积 极 配 合 ,加 快 城 市 生 活 污 水 集 中 处 理
29、 建 设 工 程 , 加 大 污 水 收 集 管 网 和 配套 设 施 建 设 力 度 , 同 时 加 快 配 套 污 水 管 网 的 维 护 管 理 , 推 进 污水 资 源 化 , 实 现 有 限 水 资 源 的 合 理 利 用 , 确 保 城 市 生 活 污 水 集中 处 理 率 80%。 2014 年 12 月 达 到 并 持 续 巩 固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43.市 卫 生 监 督 所 牵 头 加 强 对 公 共 场 所 的 监 督 检 查 , 做 到 卫生 监 督 工 作 有 计 划 , 落 实 计 划 有 依 据 ; 卫 生 监 督 、 监 测 和 技 术指 导 规
30、范 , 资 料 齐 全 。 2014 年 10 月 达 到 并 持 续 巩 固 。44.市 卫 生 监 督 所 牵 头 加 强 对 公 共 场 所 的 监 督 检 查 , 做 到 公共 场 所 经 营 单 位 持 有 有 效 卫 生 许 可 证 并 悬 挂 在 明 显 处 ; 建 立 健全 岗 位 责 任 制 度 、 公 用 物 品 消 毒 制 度 、 卫 生 清 扫 制 度 、 卫 生 检查 制 度 、 从 业 人 员 健 康 检 查 培 训 制 度 、 危 害 健 康 事 故 报 告 制 度等 ; 有 专 ( 兼 ) 职 卫 生 管 理 人 员 , 专 ( 兼 ) 职 卫 生 管 理 人
31、员 应掌 握 清 洗 、 消 毒 、 保 洁 、 通 风 等 各 项 卫 生 措 施 的 基 本 要 求 , 了解 本 单 位 所 属 行 业 的 卫 生 标 准 和 卫 生 要 求 ; 室 内 外 环 境 整 洁 ,清 洗 、 消 毒 、 保 洁 、 通 风 等 各 项 卫 生 措 施 落 实 , 从 业 人 员 操 作规 范 , 卫 生 指 标 达 标 ; 旅 馆 、 美 容 美 发 、 歌 舞 厅 、 公 共 浴 室 、影 剧 院 、 游 泳 池 、 酒 吧 、 茶 座 等 公 共 场 所 每 年 进 行 1 次 健 康 检 查和 健 康 知 识 培 训 。 2014 年 10 月 达 到 并 持 续 巩 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