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集美区瓶装燃气市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集美区建设局根据全市瓶装燃气市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确保我区瓶装燃气市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整治重点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以下几类违法行为:(一)利用未取得危险品运输证的车辆运输瓶装燃气的行为;(二)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储存、销售瓶装燃气的行为;(三)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行为;(四)违法违规充装瓶装燃气的行为;(五)运输、销售、储存本行政区域外气源的行为;(六)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组织领导(一)成立区级瓶装燃气“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协调小组(以下简称
2、“区专项行动协调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叶德传任组长,成员由行政执法、公安、市场监督、建设、安监、交通、质监、消防和镇(街)等部门组成(名单附后)。- 3 -(二)各镇(街)要相应成立瓶装燃气“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协调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牵头组织辖区各相关部门和社区、村(居)人员,全面开展瓶装燃气“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三、职责分工由区建设局牵头,组织开展全区瓶装燃气市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具体职责分工如下:(一)区建设局:负责监管辖区内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的经营行为,督促其按规定配送气源;向社会公示合法燃气经营企业名录和统一送气服务电话;督促燃气经营企业与瓶装燃气餐饮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
3、;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燃气供应企业依法追究责任;宣传燃气法规和燃气安全使用知识。(二)区执法局:负责查处违反燃气管理法规的瓶装燃气违法经营行为,并公布“黑气”举报电话 12319。(三)集美公安分局: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负责对危害公共安全的非法存储、销售燃气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四)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无照的瓶装燃气经营行为,查处燃气器具、附件在流通领域的质量违法行为,配合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瓶装燃气充装、供应站(点)工作。(五)区安监局:负责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履行燃气安全监管职责。(六)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瓶装燃气运输单位、车辆和从业人员危险品运输资格认定,依
4、法查处未经许可和违反规定运- 4 -输瓶装燃气的单位、车辆。(七)市质监二分局:负责瓶装燃气充装站充装行为和气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不合格的气瓶,依法查处无证充装、违规充装、充装非自有气瓶、充装不合格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非法充装和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八)集美消防大队:负责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的瓶装燃气储存、经营、使用场所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检查。(九)各镇(街):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网格化管理方式,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辖区内非法违法经营(销售) 、充装、运输、储存瓶装燃气行为。四、工作阶段及时间安排本次专项行动为期两个月,即从 2015 年 10 月底起至 2015年 12
5、 月底,分三个阶段实施。(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 年 11 月上旬) 。区政府召开动员部署会,安排布置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各镇(街)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研究具体实施办法。(二)执法阶段(2015 年 11 月上旬至 2015 年 12 月中旬) 。区燃气监管职能部门、各镇(街)分别进行拉网式清查,重点打击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瓶装燃气,以及“源头”的违法行为,对存在非法经营瓶装燃气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违法从事瓶装燃气送气服务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进行查处。- 5 -(三)总结阶段(2015 年 12 月中旬至 2015 年底) 。各镇(街)进行总结后报区建设
6、局燃气监管部门形成工作总结,并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建立部门执法、日常网格化监管、突击检查、投诉举报等机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瓶装燃气安全问题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促进瓶装燃气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的重要举措,各燃气监管职能部门、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络人员,落实专项行动的具体责任。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要根据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按照“美丽厦门、安全厦门、共同缔造”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要充分调动镇(街) 、社区、村(居)等基层组织力量,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优势,进行全面的排查,
7、发现违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瓶装燃气的违法行为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各镇(街)要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调动广大市民参与的积极性。(三)加强配合,无缝对接。瓶装燃气“打非治违”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和信息互通,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合、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有效解决执法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确保本次联合专项行动有序开展。一旦发现“黑气”- 6 -经销点,各镇(街)要立即通知执法中队、派出所、消防等相关执法部门到场,立即开展执法行动。同时要对各执法部门到场及处置情况做好记录。(四)严格执法,注重实效。严厉打击瓶装燃气非法经营行为,检查发现的非法经营行为,对现场气瓶及其他非法物
8、品一律暂扣,并对违法者予以行政处罚;对利用运输车辆作为移动库区存储瓶装燃气的行为,车辆由区行政执法局予以查扣,移交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查处;对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的,由区公安分局进行查处;发现燃气企业和送气服务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重进行处罚。(五)积极宣传,正确引导。燃气监管部门和各镇(街)要积极做好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市民的燃气安全意识,通过拨打各燃气企业统一送气服务电话购买燃气,自觉抵制来源不明的瓶装燃气,各镇(街)对辖区内使用非合法企业提供瓶装燃气的用户要进行劝导、纠正。(六)健全机制,长效管理。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区、镇(街)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部门间的科学有效互补,增
9、强执法合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瓶装燃气“打非治违”检查与执法常态化。附件:集美区瓶装燃气“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协调小组成员- 7 -名单- 8 -附件集美区瓶装燃气“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序号 单位 领导 联络人1 区建设局 沈晓华 陈发祥2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邱胜辉 林靖怡3 集美公安分局 许群选 廖永忠4 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连忠勤 王世衡5 区安监局 周亚福 陈志山6 区交通运输局 金存保 黄东宝7 市质监二分局 吴建坤 陈龙池8 集美消防大队 蔡立峰 陈强9 灌口镇政府 张泓 于中立10 后溪镇政府 陈毅勇 陈明宗11 杏林街道办 张荣华 林洋12 集美街道办 陈向阳 潘文华13 侨英街道办 陈章添 黄志民14 杏滨街道办 杨向阳 周国富-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