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昆 山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昆政办发201893 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 “331”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331” 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 年 5 月 9 日(此件公开发布) 2 全市 “331” 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专项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江苏省、苏州市等上级领导关于切实抓好消防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较大火灾事故教训,全力维
2、护全市消防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紧密结合当前我市正在开展的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暨突出火灾隐患集中攻坚行动,按照苏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从 2018 年 5 月 5 日起至 2018 年 8 月 12 日,围绕 “三合一” 场所、出租房(群租房)和电动自行车三类突出火灾隐患,按照既定任务清单、履职清单和追责清单 “三张 清单” ,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一百天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 “ 331 专项行动” )。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 “管行 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
3、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以及 “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的根本原则,严格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 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 措施,坚持 “切口小、实战性、闭环化、重创新” 的工作方法,以铁的决心、铁的标准、铁的手腕,组织开展 “331” 专项行动,坚决守住 “不出事、不亡人、不增量” 三道底线,以高质量消防安全服 3 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 “美丽昆山” 建设营造持续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二、目标任务按照 “331” 专项行动任务清单、履职清单、追责清单,重点围绕 “三合一 ” 场所整治 “八个一律” 、出租房(群租房)整治 “七个严禁 ” 、电动 自行车整治 “六个决不允许” 的
4、硬目标、硬任务(简称 “876” 任务,详见任务清单),在全面摸清各类火灾隐患底数基础上,通过个体纠违、单位自查、联合执法、交叉互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全面彻底集中排查整治,确保全市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全市火灾隐患显著减少,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根本好转。三、组织领导市级层面成立 “331” 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副市长谢罡任专班主任,市安监局局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市政府法制办分管主任、市公安局分管局长任专班副主任,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委办、机关工委、市信访局、经信委、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国资办、住建局、规划局、城管局、水利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办、市政府法制办、
5、综治办、维稳办、供电公司、水务集团公司、消防大队等部门,以及各区镇、各城市管理办事处为成员单位。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综合宣传组、综合法制组,“三合一 ” 整治工作组、出租房(群租房)整治工作 组、电动车自行车整治工作组、“331” 专项行动督查组,抽调各成员 4 单位精干力量脱产进驻、集中办公、实体运作。各组职责任务如下:(一)综合协调组综合协调组设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消防大队),由市消安办主任担任组长,市监委、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安监局、市政府法制办、消防大队等部门派员参与,承担工作专班办公室职能,负责文字材料、协调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统筹协调各组工作。(二)
6、综合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负责人担任组长,市消防大队派员参与,负责宣传报道、舆情引导、信访接待、投诉举报办理工作。(三)综合法制组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担任组长,市公安局、消防大队派员参与,负责法律适用研究、日常执法保障和疑难问题指导。(四) “三合一 ” 整治工作 组由市安监局负责人担任组长,市住建局、城管局、消防大队派员参与,统筹负责 “三合一” 场所整治行 动。(五)出租房(群租房)整治工作组由市综治办负责人担任组长,市公安局、住建局、消防大队派员参与,统筹负责出租房(群租房)整治工作。(六)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组由市公安局负责人担任组长,市住建局、消防大队派员参与, 5 统筹负责电动自行车整治
7、工作。(七) “331” 专项行动督查组由市委办、市府办督查室负责人牵头督查组,市委宣传部选派随行记者,对督导检查工作进行现场报道、媒体监督。各区镇和城市管理办事处要结合本地实际,对应成立本地“331” 专项 行动工作专班,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实行上下一体、整体联动;全市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联络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四、责任分工根据 “属地主 责、条 块联动、齐抓共管” 的原则,按照任务清单、履职清单、追责清单要求,统筹推进全市 “331” 专项行动,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是实施 “331” 专项行动的基本责任单元,村居是专项行动的最小责任网格,党政主要负责人
8、是第一责任人。市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落实本条线本领域 “331” 专项行动任务,切实履行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监管责任。五、时序进度(一)动员部署阶段(5 月 5 日起至 5 月 10 日)。召开全市“331” 专项 行动动员部署会,明确此次行动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具体措施、时序进度、工作要求。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结合实际,做好全面发动和部署启动工作。(二)排查整治阶段(5 月 11 日至 7 月 31 日)。各区镇、城市 6 管理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按照 “全面覆盖、不留盲区、不漏死角” 的要求,重点围绕 “876” 任务,对 “三合一” 场所、出租房(群租房)
9、和电动自行车开展拉网式排查,切实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和真实情况。同时,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坚决及时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场所和违法违规问题,坚决停产停业停租并落实整改;对拒不停产停业停租的隐患场所和拒不纠正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处置;对火灾隐患严重且拒不整改的责任人,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对因不落实主体责任而被采取停电停水等措施的房东或 “三合一” 场所业主,全部纳入信用 “黑名单” ,实施失信 联合惩戒,通过持续高压,确保 7 月底前基本完成专项行动目标任务。(三)评估验收阶段(8 月 1 日至 8 月 12 日)。组织开展 “回头看” ,对已 责令停产
10、整顿、关闭取缔的 场所和要求搬离整改的群租房逐一复查,发现问题的,逐一倒查追究责任;总结经验做法,剖析问题不足,及时查漏补缺,并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研究,完善制度法规,巩固整治成果;深化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坚决杜绝火灾隐患、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专项行动结束时,专班将对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及有关部门 “331”专项行动成效集中评估验收。六、工作要求(一)注重协调联动。专项行动期间,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 “一盘棋” 思想,在市 “331” 专项行动 7 工作专班的统筹组织下,以铁的决心、铁的标准、铁的手腕,用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持续推进专项行动,综合
11、采用法律、行政、经济、说理、亲情、信用评价等行之有效的手段,防控风险、整治隐患、破解难题,形成共管共治的强大合力。(二)加强督导检查。 “331” 专项行动督查组要坚持直插一线、直奔基层、直面现场,督导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行动进度和整治效果,及时发现认识不充分、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到位、宣传不广泛、解决不彻底等问题,第一时间通报曝光,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对基层的先进做法、经验亮点,及时总结推广,放大工作效应。(三)严格考核问责。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定,突出安全事故防范、隐患排查整改、整治氛围营造、指令接收反馈等重点方面,对各区镇、城市管
12、理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工作实绩实施专项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评。其中,发生较大以上火灾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对专项行动责任不落实、进展缓慢的,由市领导约谈属地主要负责人;对因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主管部门、党员干部整改不力的,由市纪委市监委严肃问责。(四)深入宣传发动。重点开展三项系列活动:一是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坚持全媒体、全时空、全天候、全覆盖,充分依托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微博、小区宣传栏等各类载体,选定重点版面、 8 开设专题专栏,广泛宣传 “三合一” 场 所、出租房(群租房)和电动车火灾隐患的危害性以及开展 “331” 专项行动
13、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营造铺天盖地、家喻户晓的浓厚氛围;二是开展系列举报活动,依托 “12345” 政府公共服务热线,重点围绕服务对象关于 “三合一” 场所、出租房(群租房)、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优化受理、交办、反馈、问效的工作链和责任链,对发现掌握的隐患重点地区、重点事项以及存在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全市专班,第一时间流转职能部门开展倒查,对投诉在理、举报有功的热心群众,视情实施有奖激励,有效激发群众参与 “331” 专项行动的热情,打好隐患整治的人民战争;三是开展系列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安全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农村、进网络 “七进
14、” 活动,全面解读政策法规,广泛开展教育引导,在全社会树立是非对错标准,赢得群众支持理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以及工作不力的单位和 个 人 ,坚 决 予 以 曝 光 ,最 大 限 度 地 唤 醒 全 民 安 全 意 识 和 法 治 意 识 。(五)做实支撑保障。市财政、消防等部门要全力支持 “331”专项行动,牵头落实工作专班运作经费、工作场所、办公设备、车辆使用、饮食休息等各项配套保障;要迅速建立完善火灾隐患信息处理平台,对专项行动中发现掌握的 “三合一” 场所、出租房(群租房)和电动车三类突出隐患实施集成管理、可视监督和集中问效,提升 “331” 专项行动质效。 9 (六)建立长效机制。系统总结 “331” 专项行动经验得失,将一地一部门的独家经验固化上升为可供面上借鉴、复制、推广的技战法,建立健全行之有效、常态长效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 10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各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民主党派,各群众 团体。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5 月 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