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唐山市城乡规划局2017 年度部门概况及决算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唐山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唐山市城乡规划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唐财建201873-8 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唐山市城乡规划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如下:一、部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城乡规划地方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2、负责城乡规划的制定。3、负责城市规划区内规划的实施管理。4、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注册城市规划师职业资格和城乡规划编制市场管
2、理。6、指导各县(市)、建制镇、乡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7、承担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2根据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 5个,详细情况见下表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1 唐山市城乡规划局 行政机关 正处级 财政拨款2 唐山市城乡规划局所属分局 参公单位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3 唐山市城乡规划局古冶分局 参公单位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4 唐山市城乡规划局丰润分局 参公单位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5 唐山市城市展览馆 事业单位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3、经费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围绕“加快城市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加快规划编制,突出规划科学引领作用;严格规划审批,将科学的规划设计落实到城市建设中;严格规划执法,坚决打击破坏规划的行为,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树立规划形象。1、加快总规评估和修编工作。完成初步评估成果汇报,完善成果上报市规委会审议,报省住建厅审议和住建部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务院同意后展开修改工作。科学确定唐山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定位、发展思路、发展重点,为今后一个时期城市建设提供科学指导。2、持续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动态维护工
4、作。持续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动态维护工作,保证总控规的一致性,细化规划指标,促进项目落地。33、组织开展各项专项规划的调整修编工作,确保各专项规划科学合理,更具可操作性。4、全面组织城市设计工作。从市中心区开始,全面组织开展城市设计工作,实现中心城区城市设计全覆盖,将规划设计进一步细化,科学指导城市建设。5、加快推进数字规划。建设系统的规划数字信息库,将中心城市已批准的规划转化为数字信息,丰富信息库内容。开发软件系统,将规划数字信息库中的数据转化为三维仿真图像,辅助规划审批。6、妥善处理违规项目的查处和手续办理。配合城管部门,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跟踪管理,有针对性地强化引导服务,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5、违规项目的查处和手续办理,研究解决我市现存各类违规建筑消防及竣工验收问题,全面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四、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决算收入总计 6176.96万元,决算支出总计6176.96万元。与 2016年相比,决算收支总计分别增加2336.80万元,增加 60.85%,主要是增加了城市总体规划、京唐新城总体规划及城市设计和唐山市城市展览馆二次布展等项目支出。决算收入总计中,含年初结转结余 242.47万元;决算支出总计中,含年末结转和结余 2996.14万元。(二)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4本年收入合计 5934.48
6、万元,为财政拨款收入,是当年市级财政安排的资金。较 2016年决算增加 2214.05万元,增长 59.51%,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增加了城市总体规划、京唐新城总体规划及城市设计和唐山市城市展览馆二次布展等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三)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支出合计 318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887.31万元,占 59.33%;项目支出 1293.51万元,占 40.67%。(四)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 6176.9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 6176.96万元。与 2016年相比,决算收支总计分别增加 2336.8
7、0万元,增加 60.85%,主要是增加了城市总体规划、京唐新城总体规划及城市设计和唐山市城市展览馆二次布展等项目支出。与 2017年初预算6304.21万元相比,减少 127.25万元,降低 2.02%。主要是在预算执行中专项公用经费“城市展览馆预留经费”,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财政予以收回。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中,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242.4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中,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996.14万元。(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3282.99万元,本年支出决算数 2
8、944.4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89.69%。其中:基本支出 1887.31万元,项目支出 1057.13万元。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944.43万元,按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 1.72万元,主要是人员培训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2.79万元,主要是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15.22万元,主要是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城乡社区支出 2626.44万元,主要是局机关及各单位为完成各项规划工作发生的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78.27万元,主要是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9、积金。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887.31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 940.0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95.23%。较 2016年决算增加 11.84万元,增加1.27%。(2)商品和服务支出 532.42万元,较 2016年增加 243.27万元,增长 84.13%,主要原因是唐山市城市展览馆搬迁至世园会展示中心,新展馆面积增大,保障展馆正常运转的维修(护)费、电费、取暖费等基本办公费用相6应增加;(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10.8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 196.53万元,超出年初预算数 253.47万元,占年初
10、预算的 261.11%,主要原因是对在职和退休人员补助调增,支出相应增加。(4)其他资本性支出 4.10万元,较 2016年决算数减少 56.12万元,未超出年初预算数。(六)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500万元,支出 236.38万,年末结转结余 2263.62万元。与 2016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收支增加 1131万元,增加 82.62%,主要是增加了城市总体规划、京唐新城总体规划及城市设计等规划项目。(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我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部门决算报表以空表列示。五、2017 年
11、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 20.14万元,比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 35.30万元减少 15.1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 23.73万元减少 3.59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其中:7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1 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2、公务接待费。2017 年决算数 1.27万元,较年初预算1.50万元,压减 0.23万元,减少 15.33%,与上年决算数 1.27万元持平。2017 年国内公务接待 4批次,接待人数 31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 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
12、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7年决算数 18.87万元,比 2017年年初预算数 33.80万元压减 14.93万元,减少 44.17%,比上年决算数 22.46万元减少 3.59万元。主要原因:本着厉行节约精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17 年公务用车保有量 1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 1.90万元。六、2017 年度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278.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1.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58.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208.59万元。(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的说明2017年,规划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3、 212.17万元,比2016年增加 41.05万元,增长 23.98%。主要原因一是 2017年增加了公务员通讯费补贴 34.50万元,二是网络租赁费增加。(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年末部门固定资产总额 614.37万元,其中:通用设备8575.07万元,家具、用具、装具 39.30万元。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七、名词解释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
14、,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6、“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97、其他交通费:指单位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主要是局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发放的公务交通补贴等。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证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福利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