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市南区人民政府关于 2018 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2018 年 6 月 26 日在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市南区财政局局长 刘 静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受区政府委托,按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 2018 年市南区新增一般债券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一、 新增一般债券分配方案(一)市局下达新增债券额度根据青岛市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市财政局拟将 2018 年第 1 批公开招标发行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9 亿元转贷给市南区,期限为 7 年。我区将按照一般债券还款期限,结合财力情况,合理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偿还到期一般债券本息。(二)新增一
2、般债券相关规定按照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提报 2018 年新增债券项目情况的通知(青财债2018 17 号)要求,新增一般 债券资金需严格限定用途并明确到具体项目,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 2 -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不得用于资本金支出。(三)新增一般债券安排情况按照全市新增债券的统一安排和相关规定,我区申请市财政局代为发行一般债券 9 亿元,结合 2018 年我区财力投资计划中的公益性投资项目及美丽青岛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安排用于10 个项目,包括:区教体局债券资金 3.1 亿元,用于校舍改造项目、澳门路小学土地整理项目;区城管局债券资金 3.1
3、亿元,用于道路交通设施提升及彩虹桥亮化项目、绿化美化改造整治提升等项目;区城建局债券资金 2.8 亿元,用于建筑立面改造整治提升等项目(详见附表 1)。二、 区级财政预算拟调整方案根据规定,一般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待与市财政局签订转贷协议后,按照以上债券分配方案,2018 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需做相应调整,拟调整情况如下:经区第十八届人代会第二次会议批准,2018 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可供安排资金为 55.5 亿元,增加 2018 年市财政局转贷我区一般债券 9 亿元,当年预算可供安排资金调整为 64.5 亿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可供安排资金相应调整为 64.5 亿元,收支平衡(详见附表 2)。- 3 -以上收支预算具体调整方案,与我区 2018 年其他预算调整情况一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本次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我区将及时与市财政局签订转贷协议,并在收到市财政局转贷的一般债券资金 9 亿元后,严格按照程序于 6 月 29 日前拨付到相关单位。同时,加大对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