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 A 投资有限公司行政督察体系总体建设方案1重庆 A 投资有限公司行政督察体系总体建设方案一、定义及目的(一) 行政督察是指为了保证公司战略方针、目标顺利实现,管理制度流程有效运行,由公司行政督察人员对各部门和相关人员依规、廉政、效能等情况实施督察、督办的职能行为。 (二) 行政督察体系是指围绕行政督察工作建立起来的相应行政督察制度、工作流程,以及行政督察团队建设、文化建设等内容所组成的有机整体。(三) 目的:通过行政督察,强化各部门责任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发现存在的各种问题,贯彻落实公司制度及经营任务,防范职业道德风险,为公司的良性发展提供保障。二、实施主体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行
2、政督察领导小组,总经办负责行政督察体系的具体建设和实施,其它部门予以配合。三、督察方式(一) 分类: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1、日常督察指对公司各部门依规、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的常态、定期督察工作 (如日常收方、招投标监督、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等) ; 2、专项督察指公司领导批示确定的,针对某一特定事项进行的行政督察工作。(二) 方式:监督、督办、调查重庆 A 投资有限公司行政督察体系总体建设方案21、监督:指由行政督察人员对某项工作的特定环节或全过程进行见证和检查保证该项工作的完成效率、完成质量,同时确保工作过程的公开、公正及公平的行为;2、督办:指由行政督察人员根据公司领导安排,对特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
3、监控,督促相关人员如期完成该工作,确保公司各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的行为。3、调查:指为了监督、督办需要,由行政督察人员对某一特定事项展开的事实核实、并出具调查报告的行为。四、督察对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关联分公司、子公司。五、督察依据及内容(一) 督察工作的开展主要依据以下内容:1、公司的规章制度;2、确定需督办事项的重要决定、决议、重要文件和工作部署;3、公司领导关于重要督察事项的批示;4、国家法律法规。(二) 督察内容主要包括:1、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依规)督察即对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是否存在有章不遵的情形,以及管理不严、标准不高等问题;并就公司管理制度的
4、完整性、严谨性、合理性等提出督察建议。2、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及完成质量(效能)督察重庆 A 投资有限公司行政督察体系总体建设方案3主要面向公司工作部署及计划目标,对工作任务各分解点(或节点)进行动态监督、监控,及时督察目标及质量的达成程度。3、职业道德(廉政)督察督察公司员工是否有泄密、不廉洁、处事不公、弄虚作假、违规兼职等行为。六、行政督察的反监督建立对行政督察人员自身的监督约束机制:(一 )外部监督:建立日常督察意见箱,由人力资源部管理,公司各部门可将监督意见反馈至意见箱。(二) 内部监督:提高对督察人员的任职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的选拔方针,总经办内部强化对行政督察工作的管理,主动与被督察部
5、门进行沟通,随时掌握行政督察工作情况。(三)结合公司 5R 要求,通过工作台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质询会及 YCCA 表等方式对督察工作的日常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七、督察工作界面的划分就督察板块的工作界面而言,与部门内的法务板块有交叉,同时与计划运营部、人力资源部、工程管理部等部门有交叉。拟在督察制度中对交叉的工作界面进行划分,明确责权利关系,建立与相关板块的联动机制。八、督察工作的资源支持(一)团队建设支持1、现阶段督察人员不足,仅有行政督察主管 1 人,根据工作规划,重庆 A 投资有限公司行政督察体系总体建设方案46-10 月工作试点的同时还须每个月检查三个部门的制度执行情况,督察询问环节
6、原则上需 2 人共同参与,急需人员支持 1 名以上,要求为审计、工程预算、管理学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2、为不断强化督察素质,拟在试点督察期间邀请纪委或督察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士对督察人员进行指导,或参加专项培训,需要经费支持。(二)领导重视及被督察部门的支持督察工作有一定的特殊性,其主要是侧重事中控制,查漏补缺,同时易得罪人,这就需要公司领导及各部门的充分支持和信任,并给予足够的理解。(三)物质资源配备录音笔、有摄像功能的相机、施工安全装备等九、督察工作推广与经验沉淀(一) 、督察工作推广1、 “先试点,后全面启动”是行政督察工作现阶段的基本思路,在试点过程中累积经验,强化与被督察部门的沟通;
7、2、在督察工作正式全面启动前,通过动员会等多种手段,让公司各部门了解行政督察的工作意义及工作内容,消除不信任等负面影响。(二)做好督察工作经验的沉淀在工作中重视总结,尤其是试点数据的收集,完善配套性的表格、文件、流程等,做好相应的记录,优化督察方式方法,做到周周有计划,月月有反思。重庆 A 投资有限公司行政督察体系总体建设方案5十、实施规划行政督察工作拟分五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建立行政督察试点及部门的沟通机制,确定督察工作计划(具体日期 2013 年 4 月 26 日5 月 25 日) ;第二阶段:启动试点督察,针对试点部门试点内容进行督察,拟定督察制度初稿及配套工作表格,尝试形成与法务、计划运营、工程管理等相关工作板块的互动(具体日期 2013 年 5 月 26 日7 月 25 日) ;第三阶段:全面铺开对试点部门的全部工作内容督察工作,初步建立行政督察体系(具体日期 2013 年 7 月 26 日10 月 25 日) ;第四阶段:确保年度目标的实现,形成正式完善的行政督察体系(具体日期 2013 年 10 月 26 日12 月 31 日) ;第五阶段:督察工作全面铺开,形成行政督察长效机制(具体日期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