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第 二 届 “7+3”招 标 投 标 监 管 工 作 改 革 经 验 交 流 会交 流 材 料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书记 井梦延近段时间以来,随着全国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面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断整合的大趋势,河北省紧紧围绕国家政策的调整方向,充分借鉴兄弟省市在招标投标改革方面的先进经验,取长补短,不断完善招投标制度,积极研究和调整交易平台整合后的相关工作,确保了全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将我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在这里向各位领导及兄弟省市专家、同仁们做简单汇报和交流。一、强化制度建设,推进招投标方式改革,规范招投标市场主体行为近一年来,我省主要
2、围绕推进招投标方式改革,简化环节,优化程序,扩大竞争范围这一总思路来开展相关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从制度建设着手,引导和规范招投标活动。为进一步加强招投标方式改革,规范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和国家融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建立治理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行为的长效机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若干意见,简化招投标程序,不再设立投标报名环节,实行网上公开下载招标文件,确保提交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保密。同时,为了- 2 -完善运行机制,调整了相关配套制度。一是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制;二是招标人不再组织现场踏勘。
3、投标人如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得对踏勘人员进行登记和记录;三是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银行保函复印件,原件于开标时提交。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交其他形式的保证金。文件还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力度,对依法必须招标的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应当利用互联网技术尽快实现招标投标方式的转变,结合电子招标投标工作特点,全面应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流程设置,逐步实现招标投标交易、服务、监管的全过程电子化,有效预防和遏制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创建公开、公平、公正有
4、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目前该项工作进展顺利。为进一步指导各市、县继续加强对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落实法定责任,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招投标监管行为,提高招投标监管水平,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主要就落实法定责任,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标前监管,规范招标行为;严格备案管理,规范招标文件编制;规范开标活动,维护各方主体权益;加强专家管理,规范评标行为;完善工作机制,妥善处理招标投诉;加强标后监管,做好合同跟踪管理等七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该意见主要解决了监管人员监管内容不明确、不统一的问题,理清了招投标监督人员监管边界,明确了责任,有效提高了监管质量
5、。- 3 -同时,我省还相继印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冀建法201525 号)、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6 版、 关于印发建筑业营改增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冀建市2016 10 号)等一系列文件,这些文件明确了招投标投诉的受理程序与处理办法,修订了全省内的评标办法,对原有的评标办法进行了简化,将原有的 6 种办法调整为 3 种,投标过程中的技术标部分修订为通过式,有效避免了评标专家人员打分的随意性,减少了评标专家人为因素对评标结果产生的影响。并且规定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使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开标现场不得要求使用新版营业执照和资质证
6、书的投标单位提交证书原件。二、加大招投标活动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规范化发展为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公正的市场氛围,增强全省招投标市场竞争活力,维护各市场主体权益,确保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采用全省统一行动,由各设区市自查,省厅抽查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监督检查专项活动中查处的问题一追到底,追查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责任,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将结果记录到全省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降低其信用综合评价排名。通过不断加大的监督检查力度,多种的检查方式,各市场主体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不断增强。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
7、行为,我省- 4 -于 2015 年 11 月在全省 11 个设区市、2 个省直管县和华北油田开展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主要围绕资格条件、市场行为两个方面的 17 项内容开展。通过专项检查,有效净化了代理市场,进一步规范了代理行为,强化了代理机构自律意识。2016 年 2 月至 7 月,我厅以省委开展“一问责八清理” 专项行动为契机,开展了以监督检查招标投标不规范行为专项清理活动。主要针对规避招标及违法招标定标,围标串标、虚假招标,通过挂靠资质、租借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中标,违法转包,专家评标行为不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借用资质从事代理活动,招标代理机构超越资质范围从事
8、代理活动,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的项目在场外交易等 6 个方面的问题开展。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采取逐项销号的办法,要求追查到责任单位并落实责任人。通过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各市场主体的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提高了市场透明度,为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规范化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年 4 月份开始,我省在 2016 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招标投标不规范行为专项清理活动,此项工作会持续到 11 月份,通过工作进展情况来看,2016年的清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积极推进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建设,完善评标专家管理制度自 2009 年以来,我省不断加强评标专家的资格管理和日常管理,持
9、续实施“ 一标一评一记录 ”和评标专家违规约谈制度,有效提高了评标专家的自律意识和专业知识水平,促进了全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素质化发展道路。- 5 -为进一步规范评标专家行为,实现资源共享,经过多轮磋商,2016 年 5 月 12 日,河北省住建厅与河北省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的专家纳入统一评标专家库的通知(冀发改招标2016 597 号),该通知主要就原有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作为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一部分进行了明确。同时,还就评标专家的抽取、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该通知的印发,进一步明确了我省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基础及评标专家申请的程序和管理的分工职责,实现了资源共享,推进了
10、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的建设。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14 部委 39号令)的有关要求,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专家实施监督管理,加大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评标专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强化评标专家行为管理,并进一步研究跨区域选择使用专家资源的管理。四、积极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有序推进建设工程进入平台交易2015 年 12 月 9 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冀政办发201543 号), 实施方案 要求在 2016 年 6 月底前,全省基本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
11、、政府采购、医疗设备采购、排污权交易等实现进场交易,省级平台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按照国家和省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的实施方案,我办积极指导市、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保持交易中心工作平稳过渡。截止目前,全省 11 个设区市、138 个县(市区)和华北油田全部设立了公共资源交易- 6 -中心,应当依法进场交易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和交易活动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实现了建设工程交易活动的平稳过渡。同时,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中加强行业监管的要求,积极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并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交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为保证全
12、省建设工程进行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交易的能够顺利开展, 我省依托各设区市招标办、交易中心,协调处理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河北省建 设 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系统” 的权限分配问题,保证了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及交易管理的有效衔接。同时,我们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问题是:部分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是给招标人和投标人违规设定前置性条件,人为制造障碍,增加了企业负担;二是设置的工作职责无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在职能交叉;三是部分地区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能严格按照国务院职责分工进行监督管理,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存在职责交叉的问题;四是放开非国有投资项
13、目的招投标工作,一些地方的发改部门阻力很大。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按照住建部有关精神,积极研究我省工程总承包制度,推进工程总承包活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推行工程总承包招标管理办法和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示范文本。(二)积极推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及分包合同管理,充分运用互联网和信息化技术,强化合同管理及合同履约管- 7 -理。(三)我省正在按照住建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 93 号)的有关要求, 结合装配式建筑及当前的相关规定,着手起草河北省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投标管理办法。同时受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与招投标研究分会的委托,正在起草装配式建筑招投标工作导则、 装配式建筑招标评标规则、 装配式招标投标操作指南。 (四)强化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教育,发扬大国工匠精神,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素质高的专业人员队伍。谢谢大家!2017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