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编号: 中山大学信息发布合同(中山大学 XX 单位/学院/系)项目名称: 甲 方(委托人): 中山大学 乙 方(受托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 合同使用指引一、 本合同为中山大学使用的信息发布合同示范文本,建议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甲方”、“乙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甲方或共同乙方。三、 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正确选择文本中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均为参考值,合同双方可对参考值进行调整,对有关条款进行补充,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
2、定义、附件等。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或删去该条款。合同中有“”标注的内容是可选项,应确定选项,并删去无用内容。四、 当事人信息栏应全部填写完整,同时应要求乙方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件的复印件供存档备案。五、 若乙方出现违约情形的,应注意及时收集相关书面信息、数据、资料等客观依据,避免过于主观的判断,同时书面告知乙方违约事项。六、 合同文本要求按规定格式打印,大小为 A4 幅面,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 5 号字,合同正本中所指定附件备齐后应与合同装订在一起,其规格大小应与合同书一致。七、 本合同经签约双方法人(委托代理人)签署、盖章后,需于每年
3、12 月份提交合同原件一份至【发展规划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备案。甲 方(委托人): 中山大学 住 所 地: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 135 号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 方(受托人):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真: 电子信箱: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经营“ ”网站上发布信息事宜达成如下合同。1.合作概况1.1 合作内容服务类型 投放频道 投放位置 投放时长 售价(RMB)代理广告价格1.2 合作方式乙方负责在乙方站点 为甲方做信息发布,甲
4、方负责提交相关信息内容。1.3 合作期限合作期限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2.双方权利和义务2.1 甲方权利和义务2.1.1 甲方负责提供信息的内容,并保证内容的真实合法性,甲方应对其所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证明材料及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22.1.2 在乙方无违约情况下,按时支付合同款项。2.2 乙方权利和义务2.2.1 乙方负责甲方信息的发布。2.2.2 乙方负责甲方信息的维护、乙方向甲方提供访问量数据统计及广告位优化服务。2.2.3 乙方应按照双方书面约定的频道、位置和时长发布甲方的信息。2.2.4 甲方需发布的相关信息内容,须经乙方审核,并书面认可后,方可上传。2.2.5
5、审核方式:通过 E-mail 传递。2.2.6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甲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修改。2.2.7 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等用于本合同目的外的其他用途。3.费用及支付3.1 甲方应付信息发布费共计(大写) 元整(含税);(小写) 。上述合同价款为包干总价,该包干总价为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后所适用的总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设备、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变动风险、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等)等各项费用。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外,甲方无需支3付任何额外费用和承担任何额外义务。3.
6、2 乙方根据本合同,依据甲方提供的信息内容制作相关页面(版面),经甲方确认后,在指定位置发布。乙方相关信息内容发布后,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 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本合同款额。3.3 甲方付款方式为支票或汇款,缴款日期以支票签署日期或汇款汇出日期结算。若逾期不付甲方每日应向乙方支付 0.5%的违约金,但累计不超过逾期金额的 5%。3.4 汇款账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 地 址: 开 户 行: 账 号: 甲方向上述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乙方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3.5 甲方有权直接在应
7、付款项中扣除乙方履约过程中应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等等。4.合同的变更和解除4.1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方为有效。补充协议与4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4.2 一方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可以免责。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事件发生状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之日起 15 日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未提供以上证明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5.违约责任5.1 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
8、约定提供优质的信息发布服务,如乙方出现违约,包括但不限于延迟发布广告、广告不能进行正常访问、广告内容或位置与约定不符等,乙方除及时更正错误外,还应将甲方信息发布免费相应时长(注:该时长是指乙方违约行为持续的时间段)作为补偿;如乙方出现违约情况两次或两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无条件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 30%的违约金。5.2 乙方保证其所有投放行为必须真实有效,所有数据均为真实用户自主点击产生。不得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故意人为、机器刷取、雇佣非真实用户点击等方式造成虚假投放效果。乙方违反本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予以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
9、付本合同金额 30%的违约金。5.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5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付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 30%的违约金。5.4 乙方保证其推广行为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导致任何争议、投诉、索赔、诉讼等,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5.5 乙方制作的广告发布前应先经甲方书面审核。双方保证其提供或设计制作的宣传图片、专题页面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否则由此导致任何争议、投诉、索赔、诉讼等,由责任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6.保密责
10、任甲乙双方对在履约过程中获悉的对方之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乙方不得将为履行本合同获取的学校、师生信息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付全部款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 30%的违约金以及赔偿甲方一切损失。该保密义务不因为本合同的终止、解除而免除。7.争议解决在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本着互相信任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8.其他8.1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8.2 附件(若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8.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及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中山大学委托代理人:签署日期: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