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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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淳化街道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印发的通知 (江宁委办发201786 号)要求,全面加强和规范出租房屋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从即日起至今年底,在全街道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等为重点,在全街道集中组织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规范房屋租赁,强化治安、消防安全措施,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出租房屋的暴恐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二、组织领导(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王伟军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学军、办事处副主任谢清、张兴成,副调研员康光耀为副组长,综治办、建设所、物管办、市场监督管理局淳化分局、3 家派出所、3 家司法所、各村(社区)等单位明确 1 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办,抽调相关成员单位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实行实体化运作。(二)明确职责分工。综治办要认真履行牵头协调职责,负责2集中整治工作组织部署、综合协调

3、、督导检查、考核评比和问责追究。派出所负责出租房屋内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与私房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书,督促整改出租房屋治安隐患,依法查处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严格督促其整改火灾隐患,坚决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建设所、物管办负责租赁登记备案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详实掌握出租房屋底数和基本情况;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租赁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淳化分局负责查处非法房屋中介机构的无照经营行为和利用出租房屋从事的无照经营行为,并依法配合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司法所负责协调指导涉及房屋租赁矛盾纠纷

4、的调处化解工作。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内出租房屋的登记及各类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对出租房屋的日常巡查,上报各类房屋违法租赁行为,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确保形成工作合力。(三)严格考核奖惩。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集中整治工作检查考核评比。街道综治办要将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考核体系,结合各部门和社区的职责,制定考核细则,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公布积分排名,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表彰,对考核成绩落后的部门和社区,年终绩效考核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因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工作不实,导致发生重大影响的

5、事件、事故的,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江宁区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对责任单位领导和3个人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加大督促推进力度,并在必要时予以严格的问责、追责。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目标任务(一)摸清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底数,全面、及时、准确采集登记信息,执法管理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整改、查处房屋违法租赁行为,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三)切实解决出租房屋治安、消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出租房屋安全隐患得到全面彻底整治。(四)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充实出租房屋管理力量,建立执法联动、

6、信息共享制度,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四、整治重点(一)人均租住面积低于当地政府规定最低标准或者居住人数 10 人以上(含),存在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二)属于违法建筑或者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房屋。(三)没有依法依规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或未签订治安责任书的出租房屋。(四)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出租房屋。(五)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混合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三合一” 等租 赁场所。(六)城中村、复建房等出租房密集、混乱地区。五、实施步骤4(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8 月)。各参与部门和社区(村)要结合各自职责分工进一步制定细化实施方案,统一上报

7、到街道综治办,结合“ 深化走访、排查化解、服务群众” 主题集中走访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整治工作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外公布举报电话 52294802,负责接收各类举报出租房屋安全隐患和违法犯罪行为;派出所要利用社区民警走访、流动人口登记管理等基础工作入户宣传;建设所、物管办要召开所有物业公司、房屋中介机构会议,明确利害关系,规范租赁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要对全街道无证房屋中介机构和利用出租房屋从事无证经营的进行调查摸底;各村(社区)要组织人员开展“拉网式”实地走访调查,全面排摸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情况,采集登记信息,查清风险隐患。(二)集中整治阶段(8 月至 10 月)。各部门和村(社区)

8、要对调查摸底的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出租房屋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彻底解决问题、消除隐患。(三)总结巩固阶段(11 月至 12 月)。综治办要根据考核细则对全街道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做好成果运用,总结推广一些出租房屋管理成功经验上报区整治办,建立健全出租房屋管理长效机制。附件:1、淳化街道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淳化街道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考核办法3、出租房排查登记表格54、致全区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一封信附件 1淳化街道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王伟军 街

9、道办事处主任副组长:王学军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春雨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张兴成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康光耀 街道副调研员成 员:杨世勇 街道综治办副主任叶兴忠 高新园派出所所长柏寿泉 淳化派出所所长傅海云 土桥派出所所长芮勤珠 淳化司法所所长佘维银 土桥司法所所长张立新 方 山 司 法 所 所 长朱泽龙 街道建设所所长王固成 街道市容办副主任高立军 街道市容办副主任孟先山 市场监督管理局淳化分局局长各村(社区)书记6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办,杨世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相关事宜。附件 2淳化街道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工作考核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加

10、强公共安全的决策部署,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等问题,全面规范房屋租赁,强化治安、消防安全措施落实,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出租房屋的暴恐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促进相关职能部门和社区(村)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我街道完成专项工作目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部门(派出所、建设所、物管办、市场监督管理局淳化分局)和各村(社区)。二、考核内容按照基础工作、专项督查、经验推广三个部分,其中基础工作分组织领导、宣传发动、清理整顿、长效管理四个方面,专项督查为扣分项,经验推广为加分项。三、考核分值基础工作为 100 分,专项督查根据情节设定扣分项,经验

11、推广根据省、市、区采纳进行加分。考核得分为三项之和。1、基础工作目标考核总分为 100 分,其中组织领导 20 分、宣传发动 20 分、清理整顿 40 分、长效管理 20 分。组织领导方面,部门和各社区(村)要明确领导负责,确定专人组织实施,制定本7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按时向专项工作办公室上报各类方案、工作进度,未上报实施方案的,扣 2 分,其他表格、数据、工作报告未按时完成报送的,每次扣 1 分。宣传发动方面,要按照街道统一部署要求,全面进行宣传发动,做到不漏户、不漏人、家喻户晓;宣传发动阶段结束后,专项工作办公室将安排人员明查暗访,每遗漏一家次扣 0.2 分,同时安排第三方对被宣传对象的发动

12、情况进行抽查,以 90%为合格率,每低 1 个百分点扣 0.5 分。清理整顿方面,按照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社区(村)属地管理原则,各自做好登记、隐患排查、签订责任书、整改、行政处罚、打击违法犯罪系列措施,根据上级目标要求,设定分值进行考核。长效管理方面,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要通过集中整治专项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研究出长效管理机制,真正使我街道出租房屋管理步入良性循环,各社区(村)要结合属地管理,深化网格式化管理,建立网格信息员体系,加强日常巡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2、专项督查。主要针对各单位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相互推诿、虚报数据,对出租房屋涉及的隐患问题压案不报,有案不查、查而不处,处而不严等失职行为下发督办通知书,限期办理,每份督办通知书扣 2 分,未在限期内办结的,双倍扣分。四、考核实施1、由街道专项办公室牵头实施,每周通报工作进度和得分排名,上报街道主要领导,下发各成员单位,最终考核结果汇总、整理、复核后报街道研究确定。2、考核结果作为专项工作评比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主要依据;对考核总分低于 90 分的单位,在街道 2017 年综合绩效千分考核中不得列入优胜单位。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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