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年产 80 吨机械配件生产项目生产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济宁超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济宁超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二一九年二月编制单位:济宁超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 人 代 表 :项 目 负 责 人 :济宁超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电话: 13505370302传真:邮编:272100地址: 济宁高新区接庄街道办事处接贾路东、鸿广路南(山东环亚重钢结构有限公司)院内目 录一、验收项目概况- 1二、验收监测依据- 32.1 法律法规、条例、技术规范依据- 32.2 技术文件依据- 42.3 验收执行标准- 4三、工程建设情况- 63.1 项目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63.2 项目工程概况- 63.3
2、 工程建设内容- 103.3.1 项目组成- 103.3.2 主要产品及辅原料消耗- 113.3.3 主要生产设备 - 113.3.4 公用工程- 123.4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133.5 项目变更情况-13四、环境保护设施、环境管理检查- 144.1 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144.1.1 废气-144.1.2 废水- 154.1.3 噪声-154.1.4 固(液)体废物-164.2 环境管理检查-17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建议及批复-195.1 环评影响报告表批复-19六、验收执行标准- 206.1 验收执行标准来源-206.2 废气执行标准-206.3 噪声执行标准-21七、验收监测
3、内容-227.1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227.2 废气监测内容-227.3 噪声监测内容-238、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258.1 监测分析方法-258.2 人员资质-258.3 质量控制措施-25九、验收监测内容-279.1 验收监测期间工况调查-279.2 污染物排放检测结果-27十、环评批复落实情况-2710.1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30十一、结论-32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34附件一:济宁市环保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对济宁超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 80 吨机械配件生产项目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查意见附件二: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附件三:检测报告济宁超晨机械
4、制造有限公司年产 80 吨机械配件生产项目生产项目 1第1章 验收项目概况济宁超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11 月,注册资金 88万元,主要生产机械配件,项目位于济宁高新区接庄街道办事处接贾路东、鸿广路南(山东环亚重钢结构有限公司)院内。2018 年济宁超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因发展需要拟投资 88 万元建设年产 80 吨机械配件生产项目生产项目,项目已建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令(1998)年第 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2018 年 10 月,济宁超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南宁新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济宁超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 80 吨机
5、械配件生产项目生产项目,2018 年 10 月 25 日济宁市环保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该项目为新建项目。2018 年 10 月开工建设,2018 年12 月建设完成,2019 年 1 月开始试生产。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在保证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采取了相应环保治理措施。目前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等基本建设完成,运行状况稳定,已具备年产 80 吨机械配件生产项目生产项目的生产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目需要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2019 年 2 月济宁超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委托齐鲁质量鉴定有限公司制定了济宁超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
6、80 吨机械配件生产项目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齐鲁质量鉴定有限公司与 2019 年 3 月 4 日至 3 月 5 日对济宁超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济宁超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 80 吨机械配件生产项目生产项目 2年产 80 吨机械配件生产项目生产项目进行了现场采样与监测。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在综合分析评价监测结果的基础上,我单位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编制了济宁超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 80 吨机械配件生产项目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本次验收范围为济宁超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 80 吨机械配件生产项目生产项目的工程专用车生产线及其配套的各项环保
7、设施。济宁超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 80 吨机械配件生产项目生产项目 3第二章 验收监测依据2.1 法律法规、条例、技术规范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01 月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年 01 月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01 月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 03 月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11 月最新修订通过);(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10 月实施);(7)环保部国环规环评20174
8、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 年 11 月)(8)环保部部令第 39 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 06月);(9)山东省人民政府 鲁政办发【2006】60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2006 年 07 月);(10)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鲁环函【2012】493 号文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有关环境监管问题的通知(2012 年 09 月);(11)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鲁环评函【2013】138 号文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特征污染物监管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济宁超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
9、产 80 吨机械配件生产项目生产项目 4(2013 年 03 月 27 日);(12)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98 号文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2012 年 08 月);(13)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12 年 07 月);(1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环办环评函【2017】1235 号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意见的通知(2017 年 08 月)(1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2.2 技术文件依据(1)广西南宁新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
10、济宁超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 80 吨机械配件生产项目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10);(2)济宁市环保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对济宁超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 80 吨机械配件生产项目生产项目的审批意见(2018.10.25);(3)济宁超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 80 吨机械配件生产项目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2.3 验收执行标准验收执行标准来源于环评报告以及环评批复确定的标准,在环评文件审批之后发布或修订的标准、规范和准入要求等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执行新规定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新规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按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执行,据此确定本次验收项目执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污染物排放标准:济宁超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 80 吨机械配件生产项目生产项目 5(1)废气排放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 2 重点控制区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 2 类标准。(3)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