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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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广州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为贯彻落实粮食工作政府负责制,确保粮食安全,根据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438 号 )和市委办公厅中共广州市委 办公厅 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撤并和规范市级考核检查评比表彰活动的意见(穗办 201311 号)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考核 办法。一、考核对象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二、考核内容广州市粮食安全责任书规定的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粮食安全责任。三、考核方式市人民政府在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每届任期的中段和任期届满前(即任期第二年和第四年),对其之前的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工作进行两次考核,其中,粮食工作四项指标达标情况(下称“四

2、项 指标 ”)实行年度考核。具体程序如下:(一) 申报。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在任期第二年和第四年的第四季度,就本行政区域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作出书面报告,并填写广州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表,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粮食局 )。(二) 评审。由市发展改革委( 粮食局)组织市财政局、农业局、统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农发行省分行营业部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就本单位负责考核的内容提出书面意见,并对各区(县级市)填报的广州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表进行复核考评。(三) 抽查。由市发展改革委( 粮食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农业局、统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农发行省分行营业部组成检查组进行抽查,并提出书面意见。(四) 通报结

3、果。由市发展改革委( 粮食局)汇总全市考核结果,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通报全市。四、考核等级及奖惩办法(一) 考核等级。结合各区(县级市)考核内容不平衡、不对应的实际,采用“定性 为主,定量为辅” 的考核 办法,将考核结果分为达标、不达标两个等级。各项考核指标均符合要求的,评为达标单位;一项以上(含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的为不达标单位。(二) 奖惩办法。市人民政府对任期内两次考核结果均为达标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在其任期届满前予以一次性表彰;对不达标者进行通报批评。市人民政府对“四项 指标” 年度考核结果 为达标的有关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按年度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达标者予以通报批评。五、考核要

4、求(一) 实事求是。考核工作要及时、真实、全面,防止瞒报、弄虚作假等行为。(二) 落实责任。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粮食工作政府责任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本级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市有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监督检查。(三) 建立和强化政府粮食安全问责制度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为考核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政绩的重要内容,对不履行职责,粮食工作存在重大失误,对粮食市场及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广州市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考核表2.广州市有关单位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工作职责附件 1广州市粮食安全责任考

5、核表填报单位: 区( 县级市)人民政府( 盖章)考 核 内 容 考 核 项 目 及 评 价 标 准 市 考 核 部 门 区 自 评 市 考 核 结 果(一)与所辖下一级政府签订粮食安全责任书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二)对所辖下一级政府建立粮食工作政府负责制考核制度。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三)区级粮食行政管理机构和职能明确,人员编制与职能相匹配。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 会同市财政局一、粮食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情况(四)区(县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按要求完成粮食行政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二、粮食工作四项指标达标情况考核周期内每年粮食工作 4 项指标(粮食播种面积

6、、粮食总产量、粮食储备规模完成实绩、粮食风险基金规模到位实绩),每年均达标为达标,一次以上(含一次)批评或警告为不达标。市农业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财政局、统计局和农发行省分行营业部(一)实施粮食流通政府规范性文件,每年至少安排 1 次粮食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未收到涉及粮食工作的诉讼、复 议案件或收到诉讼、复议案件但查实无违法违规情形,做好粮食法制宣传和贯彻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二)粮食价格平稳,没有出现粮价暴涨。 市发展改革委(三)粮食市场经营主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亮照经营,考核期内无因有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记录。市工商局(四)依法对粮油质量进

7、行监管,没有发生重大粮油质量安全事故。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五)做好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审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按时办结粮食收购许可证审核事项,且未被申请者投诉、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申请者提出投诉、行政复议、行政 诉讼经查无违法违规情形的。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三、粮食流通管理情况(六)有效开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以及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依法依规查处各类涉粮案件;建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部门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七)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良好,健全完善粮食行

8、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机制,有效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未发生粮食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考核标准见注释 3)。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一)严格执行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制度,杜绝粮食风险基金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市财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四、粮食储备和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情况 (二)制订实施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制度,没有发现风险基金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市财政局(一)建立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与主产区举行产销合作洽谈,签署粮食产销合作协议。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二)建立促进粮食产销合作发展的工作机制,安排促进粮食产销发展专项资金。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五、粮食供求平衡情况(三)粮源

9、充足,没有出现断供断档、抢购粮食现象。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一)制订和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工作培训。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六、粮食安全应急机制建立情况(二 )按 要 求 建 立 健 全 平 战 结 合 的 粮 食 应 急 加 工 网 络 、运 输 网 络 、供 应网 络 ,落 实 与 辖 区 内 粮 食 应 急 保 障 要 求 相 匹 配 的 粮 食 应 急 加 工 、运 输 、供 应 企 业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三) 发生突发事件时反应迅速、措施得当、效果良好。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报送粮油市场突发事件信息,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粮食市场短期内恢复平稳、粮食

10、突发事件不利影响得到最大限度减轻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一)制订实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或政策政府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粮库建设及维修改造,区(县级市)粮(油)库有效仓容能够满足本级粮油储备任务需要;科学保粮水平提高,粮库的原料储藏实现环流熏蒸、粮情测控机械通风(分别按实现前述要求的仓容占有效仓容的比例评价)。(二)粮食质检体系建设与粮食质量安全保障需要相适应。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七、配套设施建设和市场价格监测情况(三)建立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制度,及时掌握粮食市场行情。严格执行广东省粮油市场监测报告制度和广东省价格监测质量监督考核管理办法。建立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制度,及 时掌握粮食市场行情。

11、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一)粮食流通产业保持健康发展,粮油加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度增长5及以上;落实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扶持措施;设立并落实发展扶持资金。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会同市农业局(二)拥有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以粮食生产、加工、贸易为主业)。 市农业局八、粮食产业发展情况(三) 支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 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实现盈利安排财政资金扶持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会同市财政局注:1.考核等级分达标、不达标 二个等级,其中八个 单项考核指 标全部这标,综合考核评为达标;一个单项考核指标以上(含一项)不达标,综合考核评为不达标。2.凡区(县级市)下辖各级人民政府(镇政府

12、)没有设立相应工作部门和机构的,由区(县级市)级统一承担考核任务。3.关于粮食工作四项指标的考核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总产量年度考核每年初由市农业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统计局提出考核指标, 报市政府同意后下达。次年初由有下达生产任务的区(县级市)政府申报完成情况, 农业局会同市发 展改革委(粮食局)、 统计局提出考核意见,相关结果纳入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对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当年粮食作物受灾面积占总面积 20以上,其中绝收面积占 5以上,由受灾区(县级市)政府提出申请,经市农业局会市气象局、市三防办核准确 认), 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可不列入考评。粮油储备规模由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

13、)会同市财政局、 农发 行根据调整情况报经市政府同意后适时下达,粮食 风险 基金规模由市财政局会同农发行省分行营业部、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根据 调整情况报经市政府同意后,适时下达,有粮油储备规模和粮食风险基金规模指标的区(县级市)政府实行届中和届满前考核。粮油储备规模完成实绩按粮食系统地方专项储备粮油报表反映的库存实绩考评,鉴于正常轮换因素,以当年 12 个月 报表反映的库存数平均计算,其中:粮食储备规模的平均库存实绩必须达到市下达储备规模减去轮换数量计划和轮换进出库的时间间隔(限 3 个月内)后的平均库存数量:考评实绩(市下达储备规模12 个月-轮换数量 计划实际轮换进出库月数)12 个月

14、。食用植物油储备规模的平均库存实绩必须达到市下达储备规模的 80%。粮食风险基金规模到位实绩按农发行系统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统计表的到位额考评,粮食风险基金必须在同级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4关于粮食安全生产对于一年内发生粮食行业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规定,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的地区,在粮食安全 责任考核中不得 评为优秀。市发展改革委:(盖章)年 月 日市粮食局:(盖章)年 月 日市财政局:(盖章)年 月 日市农业局:(盖章)

15、年 月 日市有关部门审核意见市统计局:(盖章)年 月 日市工商局:(盖章)年 月 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盖章)年 月 日农发行省分行营业部:(盖章)年 月 日附件 2市有关单位考核工作职责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负责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各地制订实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粮油库建设、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等情况进行考核,负责考核市场粮价管理情况。组织实施全市储备粮管理。市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地足额落实粮食风险基金规模,负责对各地粮食风险基金制度落实情况和为确保粮食安全而必须安排的财政性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农业局:市农业局配合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做好粮食播种面积、粮食总产量指标下达和考核工作,考核各区拥有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建立的情况。市统计局:负责配合提供粮食播种面积、粮食总产量及其他与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有关的统计数据。市工商局:负责考核粮食市场监管工作情况。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考核粮食流通、消费环节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农发行省分行营业部:配合有关部门对粮食风险基金规模到位实绩进行考评,并配合考核粮食政策性业务金融政策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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