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年产 100 万吨石材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曲阜市国投矿业有限公司(盖章) 编制日期:2019 年 4 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
2、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年产 100 万吨石材加工项目建设单位 曲阜市国投矿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柴骥 联系人 莫湘海通讯地址 曲阜市尼山镇大烟庄村南 2000 米联系电话 18853707110 传真 - 邮政编码 273100建设地点 曲阜市尼山镇大烟庄村南 2000 米立项审
3、批部门 曲阜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代码 2019-370881-30-03-018027建设性质 新建 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033 建筑用石加工占地面积(平方米) 10000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3000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9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3%评价经费(万元) 预计投产日期 2019 年 8 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背景曲阜市国投矿业有限公司拟投资 3000 万元在曲阜市尼山镇大烟庄村南 2000 米建设年产 100 万吨石材加工项目,项目占地面积 10000 平方米,生产车间面积为8500 平方米、仓库面积 500 平方米、办公面积 300 平方
4、米,项目营运后年产石子100 万吨,项目所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项目属于“四十五、非金属矿采选业 137 土砂石、石材开采加工”中的“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我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委托书见附件),对厂址周围环境状况进行了实地调查,收集了当地有关环境资料,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二、项目政策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生产的产品为石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5、(2011 年本)(修正),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建设项目,本项目于 2019 年 4 月 282日取得当地发改委备案,项目代码 2019-370881-30-03-018027,符合产业政策要求。2、与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曲阜市尼山镇大烟庄村南 2000 米,租赁土地新建厂房进行生产,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当地规划。项目所在地水、电、道路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可以满足本项目运营的需要,项目选址符合曲阜市尼山镇总体规划,选址合理。3、与鲁环函2012263 号文件的符合性分析山东省环保厅于 2012 年 5 月 14 日下发了山东省环保厅关于
6、印发的通知 (鲁环函2012263 号),通知中对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原则进行了全面规定,建设项目的符合性见表 1-1。表 1-1 本项目与鲁环函 2012263 号文件符合性分析鲁环函2012263 号文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一、基本原则(一)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1、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2、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3、行业或园区规划变更应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未履行规划环评变更手续的不予受理和审批原批准规划范围外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4、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化工石化、纺织印染、铅锌冶炼、
7、铅蓄电池制造、皮革鞣制、电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金属排放的新上项目应按规定进入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各类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5、已经建成的上述重点行业项目未进入园区的,应尽快迁入相应环保设施完善的工业园区,否则对其改扩建项目不予审批。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 符合(二)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鲁环发200980 号),建设项目环评必须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工作。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
8、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3、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部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得审批该建设项目。4、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依法规划本报告表设置环境风险评价内容,评价内容包括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评价、防范措施等,提出了应急处置措施。符合3的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三)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
9、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无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项目不得
10、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本项目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符合(四)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3、企业从严审批本项目不属于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 符合二、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遵循的其它原则(一)涉及重金属排放的建设项目1、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和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 规划的要求严格把关,必须有市一级区域产业布局规划,重点区域还必须有市
11、一级污染防治规划,其规划必须通过规划环评审批。2、遵循按照“以大代小” 、“ 以新带老 ”以及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 减量置换”原则,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替代来源,并经省环保厅确认指标,实现非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零增长,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减排达到规划目标要求。3、要科学确定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的环境安全防护距离。4、对涉及铅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选址,市、县环保部门应出具预审意见。5、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集中处理制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场应当符合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收集与处理发展规划和当地工业区设置规划。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 符合(二)造纸等
12、高耗水行业建设项目造纸行业必须符合省级造纸行业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本项目不属于造纸等高耗水行业。符合(三)石油化工行业的建设项目1、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已颁布行业专项规划且未通过专项规划环评的项目。2、项目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的,在建设单位取得生产或者使用配额许可证前,不得审批其环评文件。3、搬迁项目应对原址进行污染清除和生态恢复。4、不得审批 1,1,1-三氯乙烷、三氟三氯乙烷、四氯化碳和甲基溴生产装置。本项目不属于石油化工行业的项目符合4(四)印染及染料行业的建设项目必须实行集中供热和污染物的集中处理。本项目不属于印染及染料行业。符合(五)农药行业的建设项目原
13、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十二五”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农药行业。 符合(六)热电行业的建设项目1、新建涉煤项目逐步试行煤炭等量替代,火电行业的总量指标实行行业控制,全省统一调配使用。2、项目建设应符合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编制的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在已有热电厂的供热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企业自备热电厂;除大型石化、化工、钢铁和造纸等企业外,限制为单一企业服务的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本项目不属于热电行业。 符合由上表可见,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鲁环函2012263 号文)的相关要求。三、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年产 100 万吨石材加工项目。2、建设性质:新建。3、建设单位
14、:曲阜市国投矿业有限公司。4、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 3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90 万元,占总投资的3.0。5、项目位置项目位于曲阜市尼山镇大烟庄村南 2000 米,该区域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交通、通讯等条件便捷,且厂址附近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分布,适宜项目建设。(见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6、项目平面布置本项目占地 10000m2,建筑面积 9300 m2,生产车间面积为 8500 m2、仓库面积500 m2、办公面积 300 m2。整个厂区功能分区明确,布局紧凑,工艺线路清晰流畅,并根据本产品的工艺、运输、消防、安全的要求,结合地形等因素,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15、,对建筑物、运输、绿化进行布置。厂区道路对外交通便利,主要道路设置合理,能够满足正常运输要求和事故状态下的紧急疏散(见附图 2:项目平面布置图)。7、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 10000 平方米,包括生产车间 8500 平方米、仓库面积 500 平方米、办公室 300 平方米,新建厂房并购置相应生产设备进行生产,年产石子 100 万5吨。主要项目组成及经济技术指标分别见表 1-2、表 1-3。表 1-2 项目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备注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1层,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钢架结构 新建辅助工程 办公室 1层,建筑面积300平方米,钢架结构 新建仓库 1层,建筑
16、面积500平方米,原辅材料及产品分开存放于生产车间内 /储运工程运输 厂外运输依托社会车辆 /给排水 由自备井提供,年生产用水6000m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公用工程供电 由曲阜市尼山镇供电电网提供 /废气处理车间设置雾炮、洒水车、自动喷淋系统,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沿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水处理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固废处理 生产区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办公区设置垃圾桶 /环保工程噪声处理 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表 1-3 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表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1 生产规模:石子 t/a 100 万2 年生产天数 天 3003 项目占地面积 平方米 100004 劳动定员 人 265 项目总投资 万元 30008、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设备见表 1-4。表 1-4 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 设 备 名 称 单位 数量1 破碎机 台 22 振动筛 台 23 给料机 台 14 回料机 台 15 皮带机 台 36 洒水车 台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