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1:关于改进“双证书”教育的若干意见厦理工教20151 号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在普通本科高校中推行“双证书”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完善以就业需求和素质养成为导向的实践性、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根据厦门理工学院 2011-2015 年建设与发展规划及学校“双证书”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以下改进意见。一、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与目标指导思想:落实学校“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激励和引导学生根据所学专业、职涯规划和个人兴趣自愿考取职业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具体目标:学校鼓励学生自愿参加社会认可度高的职业资格(或技术等级)考试,力争每个毕业生能获
2、取一本(或以上)相应证书。二、进一步加大激励引导力度1、编制证书目录引导学生考证。(1)按专业相关度对证书进行分类。毕业生获得的在本专业对口就业领域适用的职业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简称本专业证书。毕业生获得的在非本专业对口就业领域适用的职业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简称跨专业证书。(2)按行业认可度对证书进行分等。证书分为三等:等、等、等。(3)根据专业相关度和行业认可度编制学院职业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目录 ,作为学分认定和采取激励措施的依据。该目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一年修订一次,同一届毕业生适用标准统一。2、差别化激励引导学生选考认可度高的证书。等证书:学生可申请免修或冲抵公选或创新与素质拓展课程2 学
3、分;等证书:学生可申请免修或冲抵公选或创新与素质拓展课程2 学分;同等条件下,可考虑优先评定“隽良”学位;等证书:学生可申请免修或冲抵公选或创新与素质拓展课程2 学分,或专业选修课程 2 学分(仅限于本专业证书,按两级制的合格或五级制的良好或百分制的 80 分记载成绩) ;同等条件下,可考虑优先评定“卓越” 、 “隽良”学位;给予一定的考证补贴。学校设立“双证书”教育专项经费,补贴考取等证书的学生。补贴方案:一般学生 100 元/本,国家助学金学生 200 元/本。报考费低于以上金额的,报销实际报考费用。每名在校学生只能申请 1 本证书报考费用的补贴。学生凭报考发票报销。3、 “双证书”认定程
4、序。学生提交“双证书”认定申请表,附上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学院“双证书”教育工作小组根据制定的证书目录审批学生申请事项。学院统一交汇总表到教务处备案。教务处组织将认定的学分录入系统。教务处统一办理等证书的补贴报账。每年的具体认定时间及要求由教务处另行通知。三、进一步改进组织管理工作1、加强对双证书教育工作政策的顶层设计。学校“双证书”教育工作指导小组统一负责学校相应工作的规划、指导及重大事项决策。教务处负责拟订“双证书”教育工作方案和目标及其激励引导政策,通过校园网等媒体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让学生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2、明确各二级学院工作小组职责。(1)编制、发布本学院所属专业证书目录。严格证书的认定和识别工作,杜绝假证。(2)开展相关工作的宣传、解释及辅导。(3)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职业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的鉴定。(4)证书考点(鉴定站)申报。严格校内考点考证程序与纪律。(5)鼓励相关教师报考职业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考评员等。四、进一步深化课程体系改革鼓励培养目标职业性鲜明的专业开展“课证融通”的改革试点。在专业培养方案中明确具体的证书取得要求,将证书教育列入相关专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开发具有职业倾向的基于岗位(群)工作流程或标准要求的课程(群) ,使学历教育和职业资格或技术等级认证工作有机结合。厦门理工学院教务处2014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