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柳 行 街 道 空 气 自 动 检 测 站 点 建 设 项 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GXZC/2019/G004 招 标 人: 济 宁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分 局代理机构:山 东 银 鹰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二一九年五月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第三章 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 .21第四章 合同格式 .31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6第六章 评分标准 .591第一章 招标公告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的柳行街道空气自动检测站点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
2、标。采购人: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银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项目编号:GXZC/2019/G0042、招标内容:本项目为柳行街道空气自动检测站点建设项目,为一个包组,预算金额为 139.8 万元;根据济宁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求,为满足全市大气环境治理和空气质量监测工作需要,须在柳行街道新建 1 个符合国家标准空气质量自动检测站,按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HJ664-2013)要求进行选址建站,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3、本项目实行网上报价,采用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投标和纸制标书存档的方式(详情见供应商须知)。4、供
3、应商资格要求:4.1 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4.2 在中国境内注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4.3 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内容;4.4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4.5 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4.5.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4.5.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5.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6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8 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4.9 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5、招标文件获得方法:(一)时间:2019 年 5 月 9 日至 2019 年 5 月 30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二)地点:济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218.59.158.81:8888/login/】2(三)方式:凡在济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218.59.158.81:8888/login/】注册的供应商或已办理 CA 电子密钥供应商均可以获取招标文件。(1)凡
5、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的“企业注册流程”。(2)CA 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供应商自愿原则。CA 电子密钥咨询电话:3202114。(四)售价:300 元。6、上传投标文件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218.59.158.81:8888/login/】。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政府采购网”选择“采购项目项目报名列表报名项目报价列表-增加投标方案”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7、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时
6、间:2019 年 5 月 31 日 9:00-9:30(北京时间)地点:济宁高新区海川路 9 号(圣都国际会议中心东临)产学研基地 C1 座 2 楼东大会议室。8、供应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解密时间:2019 年 5 月 31 日 9:30 之后 (北京时间)解密地点:济宁高新区海川路 9 号(圣都国际会议中心东临)产学研基地 C1 座 2楼东大会议室。9、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19 年 5 月 31 日 9:30 (北京时间)地点:济宁高新区海川路 9 号(圣都国际会议中心东临)产学研基地 C1 座 2 楼东大会议室。10、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济宁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网站(htt
7、p:/218.59.158.81:8888)首页办公指南的“济宁政府采购网公开招标操作手册 V2-供应商”。11、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联系人:谭科长 联系电话:0537-3255759监管部门:济宁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7-3255101济宁市财政局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537-3255115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15092632733联系地址:济宁市建设北路 129 号高鸿智汇广场 19 楼3邮 箱:济宁政府采购网:http:/218.59.158.81:8888/login/具体详情请登录: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
8、/218.59.158.81:8888/login/本公告在济宁市政府采购网和济宁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同时发布。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2019 年 5 月 9 日4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一、前附表项号 项目 内 容1 项目名称及项 目编号项目名称:柳行街道空气自动检测站点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XZC/2019/G0042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柳行街道空气自动检测站点建设项目,为一个包组,预算金额为 139.8 万元;根据济宁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工作指
9、挥部办公室要求,为满足全市大气环境治理和空气质量监测工作需要,须在柳行街道新建 1 个符合国家标准空气质量自动检测站,按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HJ664-2013)要求进行选址建站。3 供应商资格要求1 、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3、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内容;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5.1
10、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5.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8、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9、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4 资格审查 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供应商需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将以下资料递交采购人进行资格性审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资料证件,5不予接受。不提供或缺项提供的不予评审。以下原件也可提供当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处原件,不提供或缺项提
11、供的不予评审。1.1 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1.2 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若提供所在地财政部门认可(需加盖所在地财政主管部门公章)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则无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1.3 2019 年 1 月至 3 月份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企业无以上缴税凭据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说明;2、以上证件应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封皮上列明原件清单及供应商名称(
12、评审结束后退还);3、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应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评审小组会将否决其报价并按相关规定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库。4 、2019 年 1 月-3 月份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5、资格审查原件和其他原件资料应密封包装,一同密封的还包括原件清单 2 份(具体格式详见附件十一),该清单将作为数量核对、原件退还的依据,请供应商务必按格式填写。开标时供应商需要携带的证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携带其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携带其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无须密封);未按上述规定提交证件的
13、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及证件的密封1、为方便采购人检查供应商的资格,请供应商将资格审查资料与评分标准中需评标委员会验证的其他相关资料分别单独密封;资格审查资料与其他相关资料不得互相混装。2、每个密封套应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内容,密封套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未按照上述要求密封及在密封套标注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件视为原件。65供应商提报虚假材料应承担的责任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证书及材料谋取中标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
14、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相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登录济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218.59.158.81:8888/login/】下载;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开标现场缴纳。7 踏勘现场 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8 工期 30 日历天9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10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11 上传投标文件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 9:30 (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218.59.158.81:8888/login/)。(未
15、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或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价及评审)12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13 递交纸质投标 文件时间 2019 年 5 月 31 日 9:00-9:30 (北京时间)14 投标文件解密 时间 2019 年 5 月 31 日 9:30 以后(北京时间)(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解密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15纸 质 投 标 文 件 递交 截 止 时 间 及 开标 时 间 、 地 点时间:2019 年 5 月 31 日 9:30 (北京时间)地点:济宁高新区海川路 9 号(圣都国际会议中心东临)产学研基地 C1 座 2 楼东大会议室。 16 评 分 标 准 及
16、 方 法 综合评分法17 履约担保 无18 投标保证金 无19 质量标准 所投设备各项技术指标符合最新国家标准。719 免费质保期所供应产品需提供不低于一年免费保修服务;供应商可自行填报更优质保期,质保期内由中标人免费维修保养,质保期后终身维护,只收成本费。20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1398000 元(大写:壹佰叁拾玖万捌仟元整);采购预算价是采购人对采购项目期望的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供应商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作无效投标处理。21 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 90%,一年以后付剩余质保金10%。22 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银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
17、址:济宁市建设北路 129 号高鸿智汇广场 19 楼 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15092632733邮箱:23 代理服务费及招标文件售价1、本次招标文件费用 300 元,在开标现场缴纳。2、招标代理费: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金额为 7700 元。24 进口产品1、本项目拒绝接受在2018 年度济宁市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范围以外的进口产品。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3、其他相关规定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18、号)。25 知识产权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供应商所报货物必须为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26 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小型和8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19、,但必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
20、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采购项目评审时,监狱企业报价给予 6%的价格扣除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 6%的价格扣除优惠。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于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属于当期节能、环保产品清单(截至招标文件发布之日)的证明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产品证明材料的、提供的清单不是当期节能、环保清单的,不予认定。(注: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和环保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部分扣除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扣除,强制类产品不给予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