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预定协议出卖人(甲方) :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 账号: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 ):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开户行: 账号: 预定人(乙方) :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 统 一社会信用代 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 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一、预定商品房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商品房坐落:
2、 区、县 路、道、街 号。设计用途 ,建筑 结构 ,建筑层数为 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分 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二、总房款及定金数额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 为 元,总房款为人民币( 其他) 元,计 (大写)。定金数额人民币(其他) 元,计 (大写)。定金数额不许超过总房款的 %。三、定金交付双方签订预定协议的同时,预 定人应一次性将定金全部支付 给出卖人。四、预定时间预定时间为自定金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五、定金处理在预定期间,出卖人不得将上述房屋出 卖给他人,否 则应双倍返 还预定人定金。预定时间期满,预定人不与出卖人签订 正式买卖协议的,定金不得要求返还;出卖人不与预定人签订正式买卖协议的应当双倍返还预定人定金。六、其他约定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七、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其他事项本协议自 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 执 份,各 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甲方(签章) : 乙方(签章)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