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水晶琥珀画加工合同甲方(定作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承揽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加工水晶琥珀画,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一、甲方权利义务1、合同签订后,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产品样本图案。天然彩沙、镀金线及专用工具,乙方自购。如在本厂购买材料,由于乙方个人原因,不能继续作画,为保证本厂产品质量,材料不退。2、 甲方对乙方产品负责回收并以现金支付加工费( 元/幅,大写: ) ,拒收任何原因的半成品和不合格产品。二、乙方权利义务1、通过考察同意后,自愿购买材料。如有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自己负责。2、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样本、限本人制作
2、,如私自组织人员加工,技术转让,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三、违约条款1、甲方违背合同第一条第 2 款时以( 元/幅,大写: )的 倍支付乙方违约金。2、乙方外购材料掺杂使假,私自组织人员加工或是技术转让时,按每平方米 元(大写: )的 倍支付甲方违约金。2四、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五、本合同有效期 月,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满后,乙方申请,甲方有权依据生产定单续签或终止合同。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并有验收标准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附件一:产品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