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高安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18132 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和原则(一)工作目标信息采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全面摸清全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加强退役军人工作数据调查分析,切实夯实退役军人工作基础,为建立健全退役军人管理体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奠定基础。(二)工作原则1、全面规范,严谨细致。信息采集对象类别
2、多、内容多、时间短、要求高、任务重。坚持采集对象和采集信息全面无遗漏,信息数据准确无差错。采集对象力求全覆盖,采集信息力求全面、翔实、具体,采集数据力求精准、安全、可靠。必须坚持“ 精、 细 、严、实” 的工作 态度,确保实现 信息数据标准化、规 2 范化。2、分级负责,属地落实。信息采集对象分布在全市各行各业,要按照采集对象户籍所在地申报受理为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安排,密切合作,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属地落实。以乡镇(街道、场)为基本单位,由市政府统筹负责,市民政和人社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3、自愿申报,数据共享。信息采集工作涉及每一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牵涉面广,情况复杂。各地要采取切实可行
3、的措施,充分调动采集对象的主动性,积极引导对象主动申报,不愿申报的不作强制要求。4、广泛宣传,科学实施。信息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将宣传公告发至每个村(社区),为信息采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采集对象本次信息采集对象的标准时间截至 2018 年 10 月 1 日。信息采集对象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十二类对象:1、军队转业干部;2、退役士兵;3、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4、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5、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6、复员军人;7、残疾军人;8、伤残民兵民工;9、烈士遗属;10
4、、因公牺牲军人遗属;11、病故军 3 人遗属;12、现役军人家属等人员等。三、信息采集内容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类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生活状况、享受待遇、近期照片等主要信息,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保、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主要诉求等多项信息,全面反映各类对象的综合情况。采集工作人员应按照信息采集表和信息采集系统的有关要求,逐一核实并准确、全面、细致填写。四、采集方式主要是由各乡镇(街道)按户籍所在地进行集中采集。(一)集中采集。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信息采集工作由各乡镇(街道)组成专门的集息采集工作小组,完成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工作方式采取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力
5、量开展采集。各乡镇(街道)信息采集时间在 12 月 10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做好本辖区内各类对象的传达告知工作,及时通知采集对象,按时到采集点进行数据采集。其中矿山水库管理局、相城垦殖场到相城镇进行采集;上游水库管理局到村前镇进行采集;园艺场到杨圩镇进行采集;大城开发区到大城镇进行采集。(二)上户采集。对年老体弱,残疾等行动不便的对象,采取上门服务等方式采集。 4 (三)异地采集。对本地户籍在异地工作、外出务工或没有按时申报采集的对象,可以自行到附近乡镇(街道)进行申报采集。(四)现场审核。采集工作人员应认真校对对象证件信息,确保采集时信息与身份证件,退役证件等相关证件
6、信息一致,并经采集对象签字确认。此次采集数据不作为对象享受待遇的依据。各类对象所享受的待遇以现有待遇体系中相应数据为准。今后若有新增享受有关待遇的情况,应按规定程序逐步审批,并在数据库中同步更新。五、方法步骤信息采集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摸清对象身份等基础信息为主,建立各类对象信息档案,力争 2018 年底前完成;第二阶段以信息交叉比对、校对、充实为主,全面摸清各类对象综合情况,力争 2019 年 5 月 1 日前完成。具体安排如下:(一)第一阶段(2018 年 12 月 10 日前)1.动员布署(2018 年 11 月 16 日前)。根据省政府和省民政厅、人社厅有关信息采集工作的要求,主
7、要任务是:(1)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2)成立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3)明确工作职责; 5 (4)宣传发动;(5)召开动员培训工作会。2.采集信息(2018 年 12 月 10 日前)。根据上级有关信息采集的有关要求及我市实际情况,为保质保量完成基本信息数据的采集填报工作,具体办法如下:(1)个人申报。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前往户籍所在地设立的集中采集点申报信息。(2)采集录入。信息采集人员通过设备采集,逐个核对、录入、采集信息。(3)信息审核。信息采集人员要对采集的信息进行校核,重点核查并确认身份证号、住址等户籍信息以及服兵役、安置、抚恤、生活补助等信息。(4)数据上
8、报。采集信息定期上报更新采集数据,确保采集端数据安全。2018 年 10 月 1 日之后新增加的采集对象,应根据本次信息采集工作要求随时采集,并录入信息采集平台,实现定期更新长效机制。第一阶段的信息采集上报工作务必在 2018 年 12 月 10 日前完成。(二)第二阶段(2019 年 4 月 20 日前)1、数据交叉比对和共享;2、下发问题数据和缺失数据;3、数据修订和补充完善。 6 信息采集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形成工作报告,报告和相关信息数据(电子版),由市政府审核后,报送宜春市民政局。 六、安全管理(一)提高保密意识。民政、人社等业务部门要对信息、数据采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强相关安全知识
9、学习,将信息安全管理和保密要求列入信息采集工作培训内容,强化安全意识、保密观念和风险防范意识,并将信息安全要求贯彻执行信息采集工作全过程,确保安全无差错。(二)加强保密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完善信息系统保密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各项保密规定,消除泄密隐患,确保优抚信息系统运行安全。(三)签订保密协议。对信息采集工作人员和接触优抚信息管理系统的相关人员,要签订保密协议,确保采集的信息数据安全。七、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信息采集登记建档是做好退役军人优抚服务的基础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地、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
10、集工作的重要性。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采集的内容复杂,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密切配合,做到信息采集工作人员、工作经费、采集对象及时到 7 位,确保信息采集工作如期完成。(二)明确责任。各地主要领导切实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布署、亲自调度,建立分管领导亲自抓,民政、人社专干全力抓,所有镇村干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做好信息采集工作的宣传舆论工作,组织对象及时到采集点进行个人信息申报,维护好采集点的秩序,做好现场采集保密工作;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信息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增强大局观念,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信息采集工作按
11、时按质完成。(三)广泛动员。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信息采集的重大意义,采集的内容,采集的方法步骤。要做到层层召开动员大会、村村发放宣传单、人人参加信息采集,确保信息采集登记工作“乡镇 (街道)不漏村(居),村(居)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确保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完成。(四)严明纪律。信息采集的对象类别多、内容多、人数多、政策强,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牢固树立“四个意 识” ,主动担当, 积极作为,市政府将不定期督查工作进展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造成工作被动、发生负面影响的,将追责问责。附件:高安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领导小组 8 附件高安市退役军人
12、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领导小组组 长:习杰斌 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况镇洲 市政府办副主任 吴荣华 市民政局局长 刘有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卢保华 市人武部 徐玉民 市委组织部 邹清恒 市公安局 江建新 市民政局 席晓红 市人社局伍德胜 市国土局 王希娟 市统计局 席景华 市建设局 艾 晴 市房管局 李平华 市信访局 刘勇军 市财政局 王光华 市卫计委 9 刘 鹏 市教育局 张国荣 市市场监管局 周计略 市文广新局 各乡镇(街道)分管民政、人社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由江建新同志担任主任,席晓红同志担任副主任,成员从民政局优抚安置办公室、人社局军转办抽调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