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黄埔老港海关业务技术用房基坑变形监测技术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期:201 年 月 2招标文件目录招 标 事 项 安 排 表 .3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5一、项目说明 .5二、投标人知悉 .6三、技术要求 .7四、招标文件解释、澄清及修改 .8五、投标人的质疑 .9六、投标报价 .9七、投标书的组成、签署和包装 .10八、投标文件递交 .12九、投标文件撤回及修改 .12十、开标办法及评标 .12十一、授予合同 .12第二部分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16(一)总则 .16(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18附件 1:投标书 .
2、21附件 2:报价书格式 .22第三部分 .31技术服务合同 .313招 标 事 项 安 排 表投 标 人 须 知 1投 标 保 证 金 : 人 民 币 3 万 元投 标 保 证 金 按 交 易 中 心 规 定 递 交收 款 人 : 广 州 建 设 工 程 交 易 中 心开 户 银 行 : 建 行 天 润 路 支 行 ( 地 址 : 天 河 区 天 润 路 333 号 首 层 )银 行 帐 号 : 44001583404052503200支 付 日 期 : 银 行 支 票 或 现 金 在 开 标 前 2 天 到 达 以 上 银 行 帐 户 。投 标 人 须 知 2 投 标 有 效 期 : 开
3、标 后 90 天投 标 人 须 知 3 投 标 文 件 份 数 : 一 正 四 副 及 电 子 文 档 一 份 (CD R 光 盘 装 载 ), 中 标 单位 需 要 另 外 提 供 四 份 副 本 及 电 子 文 档 二 份 。投 标 人 须 知 4 投 标 文 件 将 递 交 以 下 地 址 : 广 州 建 设 工 程 交 易 中 心项 目 名 称 : 黄 埔 老 港 海 关 业 务 技 术 用 房 基 坑 变 形 监 测 技 术 服 务投 标 人 须 知 5招 标 会 时 间 : 2013 年 月 日 午 时现 场 踏 勘 集 中 地 点 : 广 州 建 设 工 程 交 易 中 心现 场
4、 踏 勘 时 间 : 2013 年 月 日 午 时答 疑 会 议 时 间 : 2013 年 月 日 午 时答 疑 会 议 地 点 : 广 州 建 设 工 程 交 易 中 心投 标 单 位 在 2013 年 月 日 上 午 11 时 前 将 疑 问 传 真 至 020-34399881 广 东 省 城 规 建 设 监 理 有 限 公 司投 标 人 须 知 6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日 期 : 2013 年 月 日 午 : 至 : (北 京 时间 )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地 点 : 广 州 建 设 工 程 交 易 中 心 室投 标 人 须 知 7 截 标 日 期 : 2013 年 月 日 午
5、: (北 京 时 间 )投 标 人 须 知 8开 标 日 期 : 2013 年 月 日 午 : (北 京 时 间 )开 标 地 点 : 广 州 建 设 工 程 交 易 中 心 室4第一部分投标须知5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一、项目说明1.1 项目概况:黄埔老港海关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黄埔区广深公路南、文涌西地段,单体建筑面积约 17987 平方米。基坑开挖深度为 13.8m, ,本工程基坑的侧壁安全等级为一级,安全使用年限为一年。本次招标项目为黄埔老港海关业务技术用房基坑支护监测服务。项目内容包括:基坑顶水平位移、基坑顶沉降、周边建筑物沉降、周边地面沉降、土体测斜、支护桩测斜、支撑应力应变监
6、测、地下水位观测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的要求。1.2 服务地点:广州市黄埔区1.3 服务周期:监测服务从中标单位进场至基坑回填为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1.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1.5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本次招标内容为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黄埔老港海关业务技术用房基坑变形监测技术服务、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和沉降观测(14 点) ; 2、地下水位观测(14 点) ; 3、支护结构的侧向变形(测斜) (14 孔) ; 4、土体的侧向变形(测斜) (8 孔) ; 5、周边地面沉降观测
7、(约 40 点) ;6、周边建筑物沉降观测(16 点) ;7、支撑轴力监测(8 处) 。8、立柱沉降观测(2 点)1.6 基坑监测的要求:符合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GJB02-98 及6国家现行有关规范。二、投标人知悉2.1 建议投标人对黄埔老港海关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书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 凡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等情况。2.3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书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
8、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4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2.5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书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因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6 本项目将按规定设置招标控制价,凡高于该报价值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废标。招标控制价于开标四十八小时以前予以公布。2.7 合同价款的支付:按合同规定。2.8 投标保证金(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3 万元。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旁的中国建设银行交纳。(
9、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不当行为而蒙受损失,代理机构、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根据投标人报价保证书规定的条款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将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交易中心出具的收据(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独立提供给招标代理机构。对于未能中标的投标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0 个工作日后凭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原始凭证办理退回7投标保证金事宜(不计利息) 。如果重新招标,所有投标人可立即取回投标保证金。(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A、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B、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C、中标
10、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2.9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三、技术要求3.1 监测单位应严格实施监测方案,及时分析、处理监测数据,并将监测结果和评价及时向招标人和设计人等相关单位作信息反馈。3.2 当基坑工程设计或施工有重大变更时,监测单位应及时调整监测方案。3.3 监测方案及要求监测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目的、监测项目、测点布置、监测方法及精度、监测人员及主要仪器设备、监测频率、监测报警值、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监测数据的记录制度和处理方法、工序管理和信息反馈制度等内容。监测项目、监测位置、测试元件、报警值、控制值、监测频率等见下表:监测项目 位置或监测对 象
11、测试元件 报警值 控制值 监测频率桩顶水平位移和沉降支护结构桩顶经纬仪、水准仪累计 24mm 或变化速率大于 3mm/天 30mm支护结构变形 支护结构内测斜管,测斜仪累计 24mm 或变化速率大于 3mm/天30mm支撑轴力 支撑端部或中部轴力计或应变计每道支撑最大设计值的 80%每道支撑最大轴力设计值.周边建筑物沉降、倾斜、裂缝基坑周边 13倍基坑深度范围内需的建筑物水准仪,经纬仪按 70%规范规定设计值控制根据权属部门要求确定地下水位 基坑周边 水位管,水位计 累计值达到 1000mm,或变化速率大于施工监测应贯穿基坑开挖及主体结构施工全过程开挖阶段小于 10m,1 次/天开挖阶段大于
12、10m,2 次/天主体结构底板施工后 3天,1 次/2天8500mm/d地表沉降 基坑外 2 倍基坑深度范围内 水准仪 累计 240mm 或变化速率大于 3mm/天 30mm土体变形 基坑外土体 测斜管,测斜仪 累计 24mm 或变化速率大于 3mm/天 30mm立柱沉降 临时立柱顶部 经纬仪 累计 24mm 或变化速率大于 3mm/天 30mm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场地条件变化较大时,应加大监测频率3.4 基坑工程施工必须贯彻“信息化设计,信息化施工“的原则,因此应按照(GB 50497-2009)要求的监测项目进行监测,及时获得最大水平位移和地面沉降等信息,来指导基坑支护结构设计和施工,确保
13、基坑工程的顺利进行;一级基坑水平位移控制值 30mm 和沉降控制值为 30mm。3.5 变形观测频率需根据设计图纸要求执行,当变形超过报警值时应召集设计、监理等有关部门会商,以便分析原因,必要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3.6 监测工作的程序应按下列步骤进行:(1) 接受委托;(2)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3) 制定监测方案,并报委托方及相关单位认可;(4) 展开前期准备工作,设置监测点,校验设备、仪器;(5) 设备、仪器、元件和监测点验收;(6) 现场监测;(7) 监测数据的计算、整理、分析及信息反馈;(8) 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和报告;(9) 现场监测工作结束后,提交完整的监测资料。四、招标文件
14、解释、澄清及修改4.1 招标文件解释权利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解释顺序按照发出时间的逆反顺序。4.2 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存在表述不确切或容易引起误解的内容需要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澄清,应于 2013 年 月 日 午 时前(北京时间)以电子邮件9(按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要求)和书面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4.3 经招标人审定,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以书面方式或以投标答疑澄清文件的方式予以答复,答复仅包括对问题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4.4 书面答复或投标答疑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7 天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4.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招标代理机
15、构都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涉及对本招标文件内容的修订和变更,均需经招标管理办公室和招标人审查同意及备案。4.6 补充通知经招标人确认后将以书面方式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4.7 鉴于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需根据补充通知内容进行调整,招标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投标人的质疑5.1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尽力澄清一切疑点,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5.2 投标人需要澄清的
16、一切问题可按规定时间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招标人的解答,将统一整理为书面补充材料,发给所有投标人。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六、投标报价6.1 投标人应充分分析市场的价格变动风险及本单位的承受能力,并不得低于成本报价竞价。106.2 报价为投标人的报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应是完成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一条所列范围及工期的全部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位或总价的依据。6.3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报价书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每一项目只
17、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6.4 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书中的价格均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设备进出场费、基准点及观测点埋设和损坏修复费(并且包括在建筑物全过程中观测频率不得少于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所规定的频率) 、监测试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及所有因工程质量监测应交纳的政府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用等,不论实际费用有无发生,亦不论各项费用有无涨落,均不再调整。6.5 参考计费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 年修订本)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
18、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 (粤价函2004428 号)的有关的检测收费规定等。6.6 承包方式: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要求完善所有咨询及服务工作。以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进行承包,工程数量按时结算,该报价已包含了为完成所有招标要求所可能产生的不可预见的费用。6.7 本技术服务项目用水、用电由招标人提供。6.8 本技术服务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1635200.00 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则作无效标处理。七、投标书的组成、签署和包装7.1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除另有规定外,度量单位应用公制单位;投标文件应做到清晰、完整,文本、图纸规格应当尽量统一。7.2 投标文件应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深度,满足评审需要。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