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 年第一次工业项目协调会同意落地项目经 2014 年第一次工业投资项目协调会研究决定,同意下列项目立项和供地:一、项目名称及供地面积(一)磐安工业园区 1 个年产 4 万吨大口径 HDPE 双壁波纹排水管生产线项目,属浙商回归项目,供地面积控制在 120 亩以内。(二)新城区 2 个1.年产 10000 台中药熏蒸眼保健仪和 500 万包中药熏蒸保健包生产线项目,属浙商回归项目,供地面积控制在 13 亩左右。2、年产 90 万条预制端蝶形光缆及 30 万只 SMC 分光分纤箱生产线项目,属本地企业扩建项目,供地面积控制在 25 亩左右。二、明确环保、能耗和建设周期要求所有项目在实施过过
2、程中应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 制度, “三控 ”指标按规 定执行,并按规定报 批环评、能评。1.年产 4 万吨大口径 HDPE 双壁波纹排水管生产线项目,应在项目供地之日起二年内竣工投产。2.年产 10000 台中药熏蒸眼保健仪和 500 万包中药熏蒸保健包生产线项目。(1)不能有化学提取和精制工艺。(2)不能使用燃煤锅炉,使用燃汽燃油或生物质燃料。(3)中药蒸煮废水不能直排,经厂内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4)投资业主要作出供地后二年内取得产品注册、批准文号、通过省 GMP 认证的承诺,无法取得上述认证和证书的,同意新城区按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收回土地。(5)应在项目供地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投产。3.年产 90 万条预制端蝶形光缆及 30 万只 SMC 分光分纤箱生产线项目,应在项目供地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投产。上述 3 个项目在签订工业项目投资协议书时,要明确采用工艺、投资强度、环境保护、项目进度、产出效益等内容;明确开工、竣工、投产、亩产税收保证金。投资业主在项目竣工投产验收合格前不得变更法定代表人,公司股权、企业整体等转让,并作出书面承诺。投资协议书按规定报县工业投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工业投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落地项目的全过程跟踪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