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学院 2019 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范文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精神,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和纪念五四运动一百周年,按照学校党委和校团委工作部署,我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 2019 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青春与祖国共奋进”具体分 7 个重点方面:理论宣讲、国情观察、法治建设、社会民生、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文化艺术。4 个专项计划:“我眼中的家乡 ”大学生返乡专项;“传承红色基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专项;优秀校友寻访专项;武汉市“新青年下乡”活动专项。具体参见链接:(xx)二、项目申报(一)校级立项项目(团队)
2、(1)申报对象我院学生;在 2018-2019 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中获得校级“红旗团支部” 、 “十佳主题团日活动”荣誉称号的团支部;各学生社团、各级志愿服务公益组织;校级“分层次一体化”培训班各班学员团队。(2)申报机制学生自行组队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需按照实践活动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1) ,严格按照填写格式认真填写立项申报书(详见附件 2) ,并自行完成学术不端检测,上交至学院团委(团总支) ,再由学院团委(团总支)进行资格审查、初审最后推荐上报至校团委,具体推荐指标为 1-4 个;在 2018-2019 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中获得校级“红旗团支部” 、 “十佳主题
3、团日活动”荣誉称号的团支部的申报机制同上,不占用学院推荐指标;各学生社团、各级志愿服务公益组织自行组队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须自行完成学术不端检测,交由挂靠(指导)单位指导老师签字盖章后,由挂靠(指导)单位统一报送至校团委;校级“分层次一体化”培训班各班学员自行组队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须自行完成学术不端检测,交由校团委组织部汇总后统一报送至校团委。注意:和由学院统一汇总上报校团委;和直接由项目(团队)负责人报送校团委组织部。(二)院级立项项目(团队)(1)申报对象:我院各年级团总支、团支部;挂靠学院指导的学生社团;学院志愿服务组织;院级“青马班”培训学员;我院学生自行组队项目。(2)申报机制
4、:根据实际申报情况,经我院团委审查后评定。(3)资助方式:对获得院级立项的项目(团队) ,由我院团委(团总支)出具立项(结项)证明,进行项目资助。三、注意事项(一)各团支书及时将此通知下发至班级并做好动员工作,在规定日期前收集好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 1 份,含查重报告) ,准时交至分团委实践部工作人员处。(二)校级立项的项目(团队)必须有至少 1 位指导老师(专业教师或专职团干)亲自带队并对实践项目进行全程指导,项目(团队)成员(含指导教师)不超过 10 人;申报院级立项的项目(团队)成员(含指导教师)不超过 6 人;同时我院学生占比须超过 60%。(三)立项申报书、结项成果报告、结项成果报告须用维普进行学术不端检测,且引用率不能超过 20%(不计封面,目录、附件) ,超过则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四)实践结束后,各实践团队(个人)需形成至少 1 篇有质量、有深度的调研报告、成果论文、项目方案等成果形式,获得校级立项的项目(团队)需在结项时提交与实践调研相关的经公开发表的成果报告、被上级或有关部门批示引用转载的调研数据或观点、经媒体宣传报道和关注的外宣成果等支撑材料。(五)各立项项目可进行优秀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先进个人以及优秀带队教师奖项的申报。(六)我院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需在暑假中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于下学期开学后上交纸质版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见附件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