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意几个概念,1、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2、知情同意权3、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两个法律法规:,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侵权责任法,第一节 医疗行为与医疗法律关系,一、医疗行为,Practice of Medicine,狭义,广义,广义医疗行为,是指:运用医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接受医疗和消除或缓解疾病、减轻身体痛苦、消除或者减轻其对药物或者毒品等的病态依赖、延长生命、改善身体功能或外观、提高生活质量、矫正畸形或帮助、避免生育等与接受医疗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相关的行为。,以医疗行为目的为标准治疗性医疗行为/非治疗性医疗行为以医疗行为内容为标准主要的医疗行为/辅助的医疗行为以行为的管理为标
2、准列入医疗管理的医疗行为/ 不列入医疗管理的医疗行为,广义医疗行为的分类,二、医疗法律关系,也可称为医事法律关系。指医务人员受患者委托或其他原因,对患者实施诊断、治疗等医疗行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案例,某甲与其妻婚后7年一直未孕,经检查,某甲精子活力极低。为此某甲和其妻决定在市妇产医院做试管婴儿手术,为此夫妻二人进行了精心的术前准备,花费大量金钱进行重要护理和激素促进女方排卵。术后院方告知,手术彻底失败。 某甲在诉状中说,试管婴儿手术分为第一代和第二代两种,第一代主要是针对女方排卵堵塞,男方精子活力较好的夫妇,第二代主要是适用对象是女方正常,男方精液不好的患者。某甲
3、和市妇产医院术前曾约定做第二代手术,且根据物价部门的备案,第二代手术费为5400元,第一代手术费为3000元,他们缴纳了5400元手术。,因此可确定双方约定的是实行第二代试管婴儿手术,但妇产医院却扇子故意实施了第一代手术,从而导致手术彻底失败,为此提出双倍赔偿医疗费用、赔偿精神抚慰费共计35000元。同时,根据当地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处罚结果可见,该医院不仅仅对本案被告错误实施了第一代手术,而是对多例患者都是以第二代手术收费却实施了第一代手术。,审判结果,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妇产医院按照第二代试管婴儿手术收费,却给患者实施第一代手术,违反当时的约定。而根据当地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最近出发结果可见
4、,该医院不仅仅对本案被告错误实施了第一代手术,而是对多例患者都是以第二代手术收费却实施了第一代手术。因此可以认定存在欺诈,而非过失行为。故判令被告按照第二代守护费用的两倍赔偿患者损失,并同时赔偿患者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13080元。,分类:,医疗服务合同关系 无因管理关系 强制医疗关系,案例:,1.甲在爬山过程中不慎摔倒,无法走路,由其妻子产妇来到附近的市人民医院就诊。经一审诊断为脚踝部扭伤,并胫骨骨折。医生对甲的腿部及脚踝处进行出之后叮嘱其回家静养2、牙科医生乙乘坐火车回家探亲,碰巧在所在列车上有一位孕妇早产,乙听到列车求救广播后赶至孕妇所在车厢。除乙外,整列列车中再无医务人员及时赶来
5、。乙见孕妇情况危急,面色煞白,由于胎位不正难以分娩。于是凭借其以往的经验,帮助孕妇分娩。在过程中,因胎盘脱落不彻底而导致孕妇大出血,最终因失血性休克而死亡。3、2003年5月,丙高热39C,畏寒,伴有头痛、关节酸痛、肌肉酸痛、乏力、胸闷。被120救护车送到医院发热门诊,经检查:外周血白细胞计数降低。肺部X线检查正常。次日,肺部X线检查:有不同程度的片状、斑点状侵润性阴影。市疾控中心确诊其位非典型性肺炎患者。丙被送往是传染病医院接受治疗。,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以医疗行为为内容的合同。根据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内容,医疗纠纷中的违约之诉被称为“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故在此使用了医疗服
6、务合同关系的称谓。,无因管理关系,指没有法定义务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医疗领域的无因管理主要是体现在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没有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的情况下,为避免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利受到损害,自愿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行为。,临床医疗实践中,常见的无因管理:医务人员在医疗机构外,发现患者而加以治疗对自杀未遂而不愿就医者,予以救治无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医疗机构直接针对无行为能力的“非急危”患者进行的诊疗行为。,强制医疗关系,国家基于医疗的特殊性和对国民生命和身体健康的维护,在法律上赋予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以强制医疗权力,明确患者强制手诊义务为主要内容的
7、特殊医疗法律关系。,一般情况下,医患双方应当互有选择权,但下列情形医院无拒绝的权利:对急危病症,不得无故拒绝或无故迟延对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如遇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等),有服从有关机关指挥的义务医疗机构与政府、企事业单位存在特约关系,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必须为每一个有权在该处诊病的病患提供医疗服务。,第二节 医疗事故处理的法律制度,一、医疗事故的界定,(一)医疗事故的概念 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二)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1、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8、2、行为的违法性 3、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4、过失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案例: 某女,2岁,因为腹泻被家长带到某诊所诊治,被诊断为腹泻、脱水。该诊所医生对小女孩进行输液治疗,当天未见效果。第二天,医生在给小女孩输液时,加入大剂量的洁霉素和庆大霉素,超正常值10倍左右,致使小女孩呼吸肌麻痹,呼吸中枢抑制窒息死亡。经查,该医生于事发时尚未领取开业执照。 问题:是否是医疗事故?,(三)医疗事故的分级,1、一级医疗事故: 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的; 一级乙等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9、。,2、二级医疗事故: 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二级医疗事故分为甲、乙、丙、丁四等。,3、三级医疗事故: 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三级医疗事故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等。4、四级医疗事故: 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二、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一)预防1、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2、建立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制度。3、完善病理资料管理制度。4、履行告知义务,保障患者知情权。5、建立预案制度。,(二)处置 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1、报告:,2
10、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的封存 (1)医疗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病历资料。(2)医患双方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3)对血液封存的,通知血液采供机构派员到场。,3尸检(1)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2)尸检应当由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3)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三、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一)
1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概念,是指对某一起医疗纠纷作出技术审定,通过调查研究,以医学科学为指导,判明医疗纠纷的性质,即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并进而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指出原因和后果的关系,明确主要责任者和其他责任者。,(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织 由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学会建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专家库。,(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 1.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 2.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 3.人民法院自行组织鉴定,(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 1.鉴定的提起 2.鉴定的受理和收费 3.专家鉴定组的组成 4.医学会调查取证 5.专家鉴定组进行技术鉴定 6.形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7.鉴定结论的审
12、核,(五)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第三节 医疗损害的相关法律制度,一、医疗损害,护士徐某在夜间值班,同一病室相邻两床住院的两位患者均在输液。一瓶输完后,两位患者都叫徐某换药继续输液。徐某因急于交班,称只要单针注射就可以了,遂以注射方式给药,却错将甲床患者的青霉素给乙床患者并无青霉素注射医嘱的患者
13、注射。发现后,医生和患者都很紧张,医院及时做好青霉素过敏抢救准备,经过观察,发现乙床患者青霉素反应呈阴性,没有造成健康损害。,乙床患者出院后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医院承担侵权责任,该医院认为没有造成任何损害,并且就护士错误向患者道歉,因此没有责任。,侵权责任法中医疗损害条款解释,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从第五十四条至第六十四条共计11条。,第五十四条,法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因为医疗过错对就医患者造成身体上或精神上的损害结果的,就必须承担责任。,第五十五条,法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
14、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分析: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知情同意权的范围:(课本377页)1、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治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在医院的明显之处。2、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3、医疗机构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第五十六条,法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
15、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分析:凸显医疗机构救死扶伤的职责,保护医疗机构的权利。,第五十七条,法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分析:要求尽到义务,强调做得合不合格。,第五十八条,法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分析:患者的权益保障。,第五十九条,法条: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
16、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分析:与产品质量法一致。要求先行赔付,连带责任。,第六十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分析:明文规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形。,第六十一条,法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
17、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分析:医疗机构有义务保管好相应的就诊手术病例资料。这是处理纠纷的重要证据。,第六十二条,法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分析:隐私权明文进入权利保护范畴。(课本379页),第六十三条,法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分析:针对目前行业中存在的一些不正之风,严格规定的项目。如果存在违反的情况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第
18、六十四条,法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分析:患方责任。针对干扰医院秩序,不正当处理纠纷,医闹等情况。,意义,第一:医疗机构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诊疗规范等来行医;第二:患者遇到医疗纠纷,要依照法定程序来处理;第三:患者行为过当,则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乃至刑事责任。,二、医疗损害的构成要件,1、主体要件医疗损害的主体要件,是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2、过错要件“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3、因果关系要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和患者人身损害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是判定医疗争议是否是属于医疗损害的一个重要方面。4
19、、结果要件医疗损害必须要有损害结果。,三、医疗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与其他侵权责任一样,医疗损害责任也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免除。(一)法定免责事由(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二)根据一般规定确定的医疗损害责任免责事由,1、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损害侵权责任法第27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2、第三人原因造成患者损害侵权责任法第28条:“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4、医疗意外,今日说法:八次产检之后,结合课堂内容与课本内容: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是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还是适用侵权责任法?,作业:,第三节医疗损害的法律责任,一、医疗损害的
20、法律责任,(一)行政责任(二)民事责任(三)刑事责任,(一)行政责任,卫生行政法律关系是发生行政责任的基础行政责任的承担者必须是卫生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卫生行政责任只能由法定机关追究卫生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具有多样化,(二)民事责任,(三)刑事责任,医患关系,由当前医患关系引发的思考,近年来,医患关系目趋紧张,医生与病人之间缺乏信任和理解。打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破坏了良好的执医环境全国范围内医疗纠纷数量明显上升,医患矛盾有激化的趋势,医患关系究竟怎样?,日趋紧张的医患关系严重冲击着医疗服务市场,医护人员土气低落然而,医疗纠纷数量上升的同时,医疗事故数量并没按比例上升医疗技术并不是纠纷的主要的原因,医
21、患矛盾有其更深刻的社会根源,请分析: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如何评价医患关系,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分析,1、政府因素:(1)医疗资源总体不足。(2)医疗资源分布不均。(3)医疗保障覆盖面小。(4)医疗费用上涨过快。门诊和住院费用平均增长大大高于人均收入的增长。(5)政府对医疗的投入不足。,2、患方因素,(1)患者的需求多元化。(2)对医疗过程参与意识增强。(3)健康意识增强。(4)心理需求显现。(5)维权意识增强。(6)病人及家属的需求变化。,3、医方因素,(1)主观方面:责任心不强、沟通不畅、开大处方、医德败坏等。(2)管理方面: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力、不注重提高服务水平等 。,4、媒体因素:,(1)医疗问题因其涉及面广,受众面最宽,炒作医疗问题所产生的政治风险最小,因而成为媒体报道的首选对象。(2)由于信息不对称,公众对医学知识的相对缺乏、对医疗工作高风险和医疗技术的局限性不理解。(3)在媒体渲染中,医生和患者被人为划分成为对立的两面,媒体过分地强调患方的弱势群体地位。,好感 吸引 互助、亲近 爱 空白 反感 疏远 排斥、厌恶 恨,(陌生),医患关系中,我们以通常患者防备心理为起点,探讨向两极端的演进;,医患关系的两极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