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黑龙江省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统计试点工作方案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统计试点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统计函2011 78 号)要求,为做好工矿商贸职业健康统计试点工作,加快建立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统计制度,特制订我省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统计试点工作方案。一、试点工作目标通过试点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工作动态,为研究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规提供重要依据,为做好明年全省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统计工作奠定基础。二、试点单位(一)选取哈尔滨市、黑河市作为试点市。(二)哈尔滨、黑河市各选择 30 个企业作为试点企业。(三)试点企业要从各行业类型(
2、具体行业分类见附件 4)中,每个行业至少选取 1 个企业作为试点。三、试点项目(一)统计报表此次试点工作需填报 2 类报表:21.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情况表(基础 ZJA 表)(ZJA 表样式及填表说明见附件 1);2.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统计表(ZJB1-ZJB4 表)(ZJB 表样式及填表说明见附件 2)。(二)统计指标统计报表涉及的统计指标包括 22 项绝对数指标和 16 项相对数指标:1.绝对数指标从业人员数、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合同告知职业病危害人数、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人数、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数、设置警示标识岗位数、应岗前职业卫生培训人数、实际岗前职业卫生培训人数、应在岗职业卫
3、生培训人数、实际在岗职业卫生培训人数、应职业健康检查人数、实际职业健康检查人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情况、检测点数、达标点数、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数、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数、新改扩建项目数、实施职业卫生“ 三同时” 项目数、新增 职业病人数、累计职业病人数。2.相对数指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实施率、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率、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率、警示标识设置率、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率、岗前职业3卫生培训率、在岗职业卫生培训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率、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率、万名工人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数、万名工人兼职
4、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数、检测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达标率、职业健康检查率。四、统计上报方式和时间(一)上报方式试点企业按要求填报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情况表(基础ZJA 表)进行上报并要通过“工矿商贸企 业职业健康信息统计分析系统” 网络 上报。哈尔滨、黑河市安全监管局组织辖区内的试点企业上报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情况表(基础 ZJA 表),编制本辖区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统计表(ZJB1-ZJB4 表),一并上报至省安全监管局,并通过“工矿 商贸企业职业健康信息统计分析系统” 上报。(二)上报时间2012 年 8 月 20 日前,哈尔滨、黑河市安全监管局要将 2012年度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统计表(Z
5、JB1-ZJB4 表)及 2012 年度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统计分析报告报送省安全监管局。五、试点工作组织管理与实施进度(一)组织管理哈尔滨、黑河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本辖区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哈尔滨、黑河市安全监管局可选择有资质的中介机4构参与试点工作,协助开展试点企业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工作。试点企业负责本企业职业健康统计数据的收集和上报。(二)实施进度此次试点工作期限为 2012 年 5 月至 10 月。进度安排如下: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5 月至 6 月)(1)哈尔滨、黑河市安全监管局要制定本市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统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于 5 月 29 日前上报省
6、安全监管局。(2)哈尔滨、黑河市安全监管局和试点企业要明确各单位试点工作的负责部门和人员。(3)哈尔滨、黑河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统计试点工作业务培训。2.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 月至 8 月)(1)市安全监管局要对试点企业进行动员,布置工作任务和安排工作进度,明确统计工作有关事项和表格填报要求。(2)试点企业要先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工职业健康检查等工作,收集相关统计指标数据。(3)试点企业要认真填报2012 年度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情况表(基础 ZJA 表)。5(4)市安全监管局开展基础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编制相应的职业健康统计分析报告,向省安全监管局报统计表及统计分
7、析报告。(5)国家安监总局统计司和省安全监管局对试点工作适时组织检查。3.第三阶段:总结分析上报阶段(9 月)(1)省安全监管局对我省基础数据汇总分析,编制相应的职业健康统计分析报告,向国家安监总局报统计表及统计分析报告。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试点市要提高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信息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信息统计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负责部门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把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使各项任务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成立我省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统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姜国钧副组长:李玉伟、周
8、宏军、袁亚东成员:闫翌波、林文革、徐志东、宋维凤、王超、陈乃群、孙毅、钟建宇、赵艳欣(二)狠抓落实,加强督导,确保企业达到试点要求6一是动员和宣传,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动员、宣传和培训,明确试点任务,提出工作要求,使试点企业掌握工作方法,打消试点顾虑,提高试点企业做好职业健康统计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抓好落实。督促试点企业安排专人开展数据收集和上报工作,按规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取得相关信息并及时上报。三是加强指导服务,保证工作质量。要及时跟踪试点企业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监督试点企业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三)严格工作
9、要求,确保试点质量一是认真开展试点企业上报数据接收审查、统计报表汇总分析以及统计分析报告的编制等各项重点工作,对统计指标、统计方法和信息统计分析系统全面试用。二是要与本市的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相结合,分析本市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工作的特点、规律和主要问题,深入研究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加强职业健康工作提供依据。三是哈尔滨、黑河市安全监管局要重点针对统计指标体系运用情况和统计制度实施情况,在试点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四)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强交流省局将建立哈尔滨、黑河市工作交流平台,定期组织座谈会,积极开展哈尔滨市和黑河市相互间的学习,适时学习外地试点省7份好经验、好做法,促进我省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统计工作全面开展。附件:1.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情况表(基础 ZJA 表)及指标释义和填报说明2.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统计表(基础 ZJB1-ZJB4 表)及填报说明3. 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健康统计分析报告编制指南4. 具体行业类型分类表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