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常熟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工作领导小组常秸组20131 号关于下发2013 年常熟市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碧溪新区(街道办事处)、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南街道办事处)、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和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的实施意见(20132015 年)(常政发201328 号)等文件有关精神,切实做好 2013 年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现将2013 年常熟市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2013 年常熟市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方案常熟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2、禁止露天焚烧工作领导小组二一三年五月八日抄报:省农业委员会、省农机局、省财政厅,苏州市农业委员会,常2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附件:2013 年常熟市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省农委、省农机局、省环保厅等部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市)创建活动,切实做好我市 2013 年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一)稻麦油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 80%以上;(二)稻麦油秸秆综合利用率达 95%以上;(三)重点建设一批秸秆多种形式利用示范点,积极探索建立秸秆收储体系;(四)无焚烧秸秆引起大气污染事故和秸秆抛河引起水源污染事故;(五)
3、无卫星遥感火点。二、工作重点(一)重点监管时段1、5 月 20 日6 月 30 日夏收夏种期间;2、10 月 20 日11 月 30 日秋收秋种期间;3、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高考中考等敏感时段。(二)重点防范区域1、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通航河道和风景名胜区周边 5 公里3范围内;2、油库、粮库、通讯、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3、虞山镇和各集镇区城乡、镇村结合部。(三)重点宣传对象1、稻麦油种植户,特别是小户,包括非稻麦油主产区的零星小户,巷头种植农户;2、为农民进行机收、机耕作业的农机户;3、农村中小学生。三、工作安排(一)准备阶段(5 月 20 日前)1、制定2013 年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市
4、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以及2013 年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方案;2、进一步健全市、镇、村三级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网络,层层签订责任状;3、落实秸秆多种形式利用示范点和秸秆机械化还田相关装备的购置和维修;4、做好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宣传工作相关准备;5、由市政府召开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动员大会。(二)实施阶段(5 月 20 日6 月 30 日,10 月 20 日11 月 30日)1、市农委组织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技术培训和现场会;2、市农委、环保局全力展开高密度、全方位舆论宣传;3、全市范围内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多形式利用;44、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的督查;5、镇(区)、村组织力量、分片
5、包干,全力开展现场巡查、宣传、劝阻和灭火,环保部门集中力量展开秸秆露天焚烧和抛河污染水源情况的巡查和处罚;6、环保部门及时查看卫星遥感监测火点信息,及时组织空气质量监测,并由领导小组通报火点情况(包括卫星监测火点和巡查火点);7、按要求及时向省农委、农机局、环保局等部门上报相关信息资料。(三)考核阶段(7 月 15 日前,12 月 15 日前)1、全面总结半年度和年度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情况;2、开展年度综合利用与禁烧的绩效评价;3、分上、下半年兑现夏、秋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奖补资金;4、进行年度考核评比,适时召开总结表彰会议。四、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镇(区街道)将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
6、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城乡大环境整治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镇(区街道)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市、镇(区街道)将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强化舆论宣传要及时将市统一制作的宣传资料和宣传物品发放到位,要求按5照每村不少于 2 条横幅和每村不少于一条墙体宣传标语的要求落实到位;要根据各地特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会议培训、集市节场等途径进行全方位宣传。努力做到禁烧政策家喻户晓、禁烧要求人人皆知。要重点做好种植小农户的宣传教育, 公开信发放到位率90%以上,农户政策知晓率达 100%。(三)落实扶持政策继续认真
7、执行省农委、农机局、财政厅关于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市的有关政策和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的实施意见(20132015 年)(常政发201328 号)中明确的各项扶持政策,并及时兑现到位。鼓励各镇对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给予一定资金配套。(四)实施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秸秆能源化(固化成型燃料、沼气)、肥料化(制作有机肥)、饲料化(高效养殖)、基料化(菌菇种植)、工业原料化以及果园、茶园、菜园中的秸秆覆盖技术,为秸秆寻找出路。市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争取和安排资金,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给予支持。(五)明确巡查责任市环保局将组成多个巡查小组在重点时段、重
8、点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并将火点进行定位记录,必要时按规定对违反者予以处罚。各地要按镇每万亩不少于 3 人,村组每千亩不少于 1 人配置巡查人员,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严防死守,坚决制止秸秆露天焚烧和抛河行为。同时做好巡查记录,为补贴兑现和处罚保存依据。6(六)严格考核奖惩不断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加大对火点特别是卫星遥感监测火点的扣分处罚力度。考核不合格的镇(区街道)、村要取消年度参评市级农业和环保工作先进的资格。市领导小组继续对在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中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镇、村及个人予以表彰。各镇(区街道)要加大对镇、村、组相关人员的工作考核力度,切实做到责任到位、奖罚
9、分明。各镇(区街道)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各镇(区街道)、村组大忙期间的巡查人员名单请在 5 月 20 日前报市农业委员会。附件:2013 年常熟市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考核奖惩办法二一三年五月八日7附件:2013 年常熟市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根据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的实施意见(2013 2015 年)(常政发201328 号)的精神,特制订 2013 年常熟市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考核奖惩办法。一、考核对象各镇(区)人民政府、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南街道办事处)、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二、考核内容及职责分工1、机械装备、稻麦油种植面积、
10、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秸秆综合利用回收情况由市农委负责调查核实并提供审核意见。2、秸秆焚烧火点及面积由市环保局负责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3、考核小组负责按考核内容对考核对象进行现场检查和考核打分,为相关补贴和工作奖惩的兑现提供依据。三、考核方式采取随机抽查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夏、秋两熟大忙前,由市农委牵头组织环保、财政等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对各地的前期工作进行抽查,并督促、协调有关工作。5月 20 日至 6 月 30 日、10 月 20 日至 11 月 30 日期间,由市考核小组对全市秸秆机械化还田为主的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进行重点督8查。夏、秋大忙结束后,考核小组对各地的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
11、作进行考核验收。考核实行百分制,85 分为合格。4、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考核内容分为工作目标、组织保障和禁烧成效三个部分。1、工作目标(20 分)(1(万亩水稻 75 马力以上拖拉机拥有量(4 分)。每少 1 台扣 0.5分。(2(万亩三麦大中拖配套的秸秆还田机械拥有量(4 分)。每少1 台扣 0.5 分。(3(完成秸秆机械化还田考核目标(8 分)。未完成秸秆机械化还田考核目标,按比例扣分,麦季交通主干道两侧、农业示范基地、重要旅游景点等敏感区域周边村的秸秆还田率未达 90%,扣 2 分。(4(建立一个以上规模型区域性秸秆收储中心(4 分)。未建立规模型区域性秸秆收贮中心,仅有小规模收贮利用点的
12、扣 2 分;无任何收贮利用点的扣 4 分。2、组织保障(30 分)(1)加强组织领导(4 分)。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夏收、秋收前对秸秆禁烧工作及时作出部署。未成立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的,扣 2 分;政府未作出禁烧工作部署的,扣 2 分。(2)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网络责任体系(8 分)。建立镇、村、组、户四级禁烧工作网络,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落实到人,田块包干到人,制订禁烧工作考核办法。未全面签订责任状的,每缺 1 层扣1 分。未制订禁烧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考核的,扣 2 分。未明确田块包干人的,扣 2 分。9(3)加强现场巡查和处置工作(8 分)。制订巡查方案和烟霾天气应急响应预案,组织镇、村组等
13、基层组织及相关部门巡查并及时处置,值班电话保持畅通,做好巡查记录。未制订巡查方案的,扣 1分;未制订烟霾天气应急响应预案的,扣 1 分;现场巡查工作未记录的,扣 1 分;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的,一次扣 0.5 分。(4)做好宣传工作(5 分)。制订禁烧宣传工作方案,组织禁烧宣传工作。未制订宣传工作方案的,扣 1 分;未组织禁烧宣传工作的,扣 1 分。未落实广播等媒体发布秸秆禁烧相关信息的,扣 1 分;未按要求悬挂宣传标语的,扣 1 分;农户政策知晓率低于 100%,扣 1 分。(5)补贴发放规范(5 分)。按上级文件要求进行各级补贴及奖励资金的足额发放,并将发放结果公示后上报市农委。未及时发放补贴
14、的,扣 1 分;实际发放与公示内容有出入的,扣 2 分;补贴资金挪用或滞留的,扣 3 分。3、禁烧成效(50 分)(1)卫星遥感监测和现场巡查结果(40 分)。第一把火扣 10 分,卫星遥感监测通报并核实一处火点扣 5 分,苏州市以上扣 4 分,市环保局组织巡查每发现一处连片焚烧火点(过火面积超过 300 平方米以上)的扣 3 分,每发现一处零星火点或有焚烧秸秆痕迹田块扣2 分。(2)应急处置响应(5 分)。接市环保局巡查组通报火点信息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在 30 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并在 45 分钟内上报处理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处理或上报情况的,一次扣2 分。10(3)禁烧舆论效果(5 分)。被苏州电视台、苏州日报等市级及以上媒体曝光扣 3 分。被常熟电视台、常熟日报、零距离论坛等市级媒体曝光扣 2 分。被市环保局等市级部门通报的,扣 2 分。所有扣分上限以该子项最高分值为限,扣完即止。卫星遥感监测和现场巡查发现火点不重复计算。五、奖惩兑现市级考核验收后,市农委、环保局、财政局将按考核结果和处罚情况进行测算,并分夏、秋两季下达秸秆综合利用补贴等各项奖补资金,再由各镇(区)分别兑现到村(社区)、单位或农户。附表:1、2013 年常熟市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2、2013 年常熟市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考核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