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 年婺城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推进绩效目标管理2017年,各部门(单位)通过部门预算管理系统共上报绩效目标项目 1169个、金额 100.8亿元。通过审核优化了公共资源配置,确保财政资金效用最大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扩大绩效评价覆盖面,明确绩效自评责任主体按照关注热点、关注民生的原则,以项目评价为主,不断扩大自我评价的覆盖面。2017 年实现自评项目全覆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单位均开展自评工作,为减轻项目多的单位的工作压力,100 万元以下的项目采用了简易自评方式。三、开展整体评价与绩效监控,促进预算部门和单位不断完善和夯实预算管理基础(一
2、)确定婺城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局和婺城小学 3个部门(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评议与打分,并将绩效评价有关情况通报单位,单位对照绩效评价有关情况,提出完善政策及后续整改建议,以提高项目资金的执行率及执行效果。(二)实施绩效监控,选择涉及民生类五水共治等 28个项目开展绩效运行监控,涉及年初安排资金 12188.61万元。定期采集项目运行数据和绩效信息并进行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及时纠偏整改,促进绩效目标顺利实现。四、推进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发挥绩效评价考核作用(一)按照关注热点、关注民生的原则,以项目评价为主,不断拓展评价的广
3、度和深度。开展 15个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资金 20565.75万元。目前将绩效评价有关情况通报单位,要求对照绩效评价有关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组织整改落实,并反馈到局内各业务科室,作为下一年度安排预算项目资金的依据。(2)根据区政府要求,我局与区审计局联合开展婺城区 2014-2017年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资金 31,179.56万元,并将评价结果上报区政府。五、加强培训教育,提升绩效、监督队伍素质组织召开 2017年区级预算绩效管理、财政监督等业务培训会议,改变培训模式,邀请专业人员及相关业务科室人员进行实用方面的培训,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员或财务人员等 200余人参加培训会议。为全面推进我区预算绩效管理、财政监督工作、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