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东信城科技园三期园区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DFTXC-3-SG-2016-003)招 标 单 位:杭州东方通信城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2016年 5月 17日目 录投 标 邀 请 书 .- 3 -_一、前附表 .- 5 -二、投标须知 .- 10 -(一)总 则 .- 10 -1、工程说明 .- 10 -2、招标范围及工期 .- 10 -3、资金来源 .- 10 -4、合格的投标人 .- 10 -5、投标费用 .- 10 -6、踏勘现场 .- 10 -(二) 招标文件 .- 11 -7、招标文件的组成 .- 11 -8、招标文件的澄清 .
2、- 11 -9、招标文件的修改 .- 11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12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 12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 12 -12、投标文件格式 .- 13 -13、投标报价 .- 13 -14、投标货币 .- 16 -15、投标有效期 .- 16 -16、投标担保 .- 16 -17、投标预备会 .- 17 -18、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本工程不采用) .- 17 -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 17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18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18 -21、投标截止日期 .- 18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 18 -
3、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 18 -(五)开 标 .- 19 -24、开标 .- 19 -25、投标文件的开标阶段审查 .- 19 -(六)评 标 .- 20 -26、评标会议 .- 20 -27、评标过程的保密 .- 20 -_28、投标文件的澄清 .- 20 -29、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 20 -30、错误的修正 .- 20 -31、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 21 -(七)合同的授予 .- 21 -32、合同授予标准 .- 21 -33、招标人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 21 -34、中标通知书 .- 21 -35、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 22 -36、履约担保 .
4、- 22 -37、其它 .- 22 -三、技术规格及要求 .- 25 -四、合同条款 .- 33 -通用条款(略) .- 34 -专 用 条 款 .- 36 -五、投标文件格式 .- 61 -六、评标方法 .- 93 -_投 标 邀 请 书:本招标工程“东信城科技园三期工程”已由杭州市规划局滨江区分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与招标人均为杭州东方通信城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100%自筹。目前本工程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已完成,现就本工程的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贵司参加本次施工投标,具体情况说明如下:一、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 66号,东方通信城西南角,地块西
5、临六和路、北靠新生路、南面是东信大道,东侧与浙赣铁路相邻。本项目属工业用地性质,三期总用地面积为 282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8171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5918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 22525平方米;地上部分由6个单体厂房组成;地上 5层,地下 1层;主要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本次招标的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总面积为 15920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为 4655.5平方米,铺装面积为7713.3平方米,沥青道路 面积为 3551.2平方米。二、 本次招标的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东信城科技园三期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及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工作内容。具体主要包括苗木绿化、
6、硬质铺装、沥青道路、休憩广场、水景、景墙、雕塑、小品、景观配套照明及给排水等工作内容;并包括承包人为完成景观绿化工程而发生的相关的施工措施、管理、配合及验收等工作。三、 施工工期室外景观绿化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 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和监理人共同签发出的开工令中规定的开工日为准,实际工期是开工日至工程验收合格签证日,其中非承包人原因等待验收时间可扣除但应包括承包人整改修补的时间。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和信誉良好,具有较好的合同履约能力。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五、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 2016年 5 月 1
7、7 日 14时至 17时,投标人凭此投标邀请函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相关招标资料。本招标文件每套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领取地点: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地 址:杭州市省府路 27号 5楼 409室联系电话:0571-85118292、85214374 传 真:0571-85118638-_招 标 人:杭州东方通信城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 66号 A座 联 系 人:侯光宇 联系电话: 13805719371 代理机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司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 27号 5楼 联 系 人: 张美华 联系电话: 0571-851
8、18292 13157170071 传 真: 0571-85118638 Email: 日 期: 2016 年 5 月 17 日-_一、前附表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 11 工程名称 东信城科技园三期室外景观绿化工程2 11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 66号,东方通信城西南角,地块西临六和路、北靠新生路、南面是东信大道,东侧与浙赣铁路相邻。3 11 建设规模及工程类别本项目属工业用地性质,三期总用地面积为 282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8171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5918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 22525平方米;地上部分由 6个单体厂房组成;地上 5
9、层,地下 1层;主要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本项目总投资约 28000万元。本次招标的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总面积为 15920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为 4655.5平方米,铺装面积为7713.3平方米,沥青道路面积为 3551.2平方米;主要包括苗苗木绿化、硬质铺装、沥青道路、休憩广场、水景、景墙、雕塑、小品、景观配套照明及给排水等工作内容。4 11 承包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包工包料承包方式发包;本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除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并经招标人同意外,承包人一律不得分包、转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5 11 质量要求1)工程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0、(CJJ/T82-2012) 等国家、省市相关验收规范“合格”要求。2)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 95%以上;珍贵树种和孤植树应保证成活;观赏植物的开花率在 95%以上,观果植物的结果率在 95%以上,树冠形状按设计要求;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 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自通过验收二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 100%,二年养护期要求按省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进行养护。3)景观、安装及道路工程必须达到现行相关工程验收“合格”标准要求。4)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文件、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_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6 21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东
11、信城科技园三期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及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工作内容。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苗木绿化、硬质铺装、沥青道路、休憩广场、水景、景墙、雕塑、小品、景观配套照明及给排水等工作内容;并包括承包人为完成景观绿化工程而发生的相关的施工措施、管理、配合及验收等工作。7 22 工期要求室外景观绿化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 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和监理人共同签发出的开工令中规定的开工日为准,实际工期是开工日至工程验收合格签证日。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工期及计划须满足整体工程施工工期节点计划,配合整体工程施工进度同步进行。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由发包
12、人会同有关单位组织验收,验收期间不作为工期累计。工程验收合格,则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完工日期和保修养护期的起计日期。如验收不合格返工,返工工期将作为工期累计。8 31 资金来源 100%自筹9 41 投标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和信誉良好,具有较好的合同履约能力。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10 42 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预审11 131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综合单价法。12 151 投标有效期 为: 12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_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
13、求13 16.1 投标保证金1) 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 伍 万元。2) 投标担保提交形式:电汇;3) 指定帐号:1202021419900091653收款单位:杭州东方通信城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钱江支行4) 投标人应在 2016年 6月 3 日 16时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上述指定帐号并确认到帐,并将划款凭证复印件或招标人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特别说明:招标人仅接受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担保,其它形式的投标担保招标人将不予接受。14 61 踏勘现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各投标人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 9 时 16 时自行踏勘施工现场。各
14、投标人在进入施工现场踏勘时应遵守总包单位统一的安全管理及规定。联系人:侯光宇联系电话:1380571937115 171 招标答疑1)投标人在现场踏勘以及理解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等其它招标资料中存在疑问,请于 2016年 5 月 23日 16 时 00 分 前以书面形式传送至招标代理公司,同时发送电子文本的疑问于以下邮箱,逾期不予受理。送至地点:杭州市省府路 27号 5楼 502 室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传 真:85118638Email: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提疑进行统一解答后,形成书面招标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5日历天前发放给各投标人。3)投标人收到确认时间:收到招标答疑文件
15、24小时内。4)本工程视情况,如需组织投标答疑会,招标人将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联系电话: 0571-85118292 16 181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允许-_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7 201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书 壹 份正本,肆 份副本,与纸质投标文件对应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统一采用 Word或 Excel格式) 。18 2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收件单位:杭州东方通信城有限公司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 66号东方通信城 A座 2楼会议室截止时间:2016 年 6 月 6 日 13 时 30 分 19 241 开标会开标会地址:
16、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 66号东方通信城 A座 2楼会议室开标会时间:2016 年 6 月 6 日 13 时 30 分20 323 评标标准及方法 综合评估法21 13.12 投标最高限价1)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438.2096 万元2)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438.2096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即为招标控制价,不得高于批准的概算造价。 )3)风险控制价为人民币 350.5677 万元(最高限价暂的 80%,暂列费用除外)2237137.3履约担保金额合同签署后 5日历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中标合同价 10%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采用银行保函形式。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限价的 80%
17、作为风险控制价(即风险控制价为人民币 350.5677 万元) 。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 2倍差额。差额以现金形式打入招标人账户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一次性无息退还。在施工合同签订时,如果合同签署前 5日历天内未将款项打入,则视为放弃中标,同时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由后一名中标候选单位替补,若出现上述情况以此类推。24 招标人联系方式招标单位:杭州东方通信城有限公司联系人:侯光宇-_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联系电话:13805719371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 66号25 招标代理方联系方 式招标代理: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美华 联系电话:85118292传真:0571-85116365地址:杭州市省府路 27号 5楼 5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