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权责任法 告知义务的重要性医务部、信访科,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第五十四条:患者在
2、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 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六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第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
3、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第五十九条: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第六十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
4、)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六十一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第六十二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六十三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第六十四条:医疗机构及
5、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正确履行告知义务,全面防范医疗风险,告知义务的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义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的,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诊疗告知行为的法律意义,1、是法定的义务,不履行造成患者损害后果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2、是对患者知情权、同意选择权的尊重及实现必
6、要行为。3、是医疗风险转移的合法措施,可以规避并分担医疗风险。4、增加诊疗过程透明度,规范诊疗行为,便于接受患者监督。,诊疗告知行为的主体,告知的主体为“医务人员”,对此应当予以全面理解:1、临床执业医师。2、临床执业护士。3、检验科医师。4、影像和放射科医师。5、电诊科医师。6、病理科医师。7、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师。8、其他。 应当由亲自实施操作的医务人员向患者及有权做出决定的家属或关系人进行告知,不得由其他人替代。,诊疗告知行为的被告知的主体,1、患者本人。必须具备的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意识清醒,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2、家属(近亲属)。法定顺序:(1)配偶、父母
7、、成年子女。(2)兄弟姐妹、祖父母。3、代理人。(1)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其父母为法定代理人(或其他法定代理人)。精神病人(已作出医学诊断):配偶、父母、成年子女。(2)授权委托代理人:由患者通过签署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指定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代为患者行使医疗过程中民事权利的其他人,诊疗告知行为的形式及内容,1、公示告知。 针对不特定的对象,如,医院简介、名医介绍、就诊指南等。2、口头告知。 针对特定的患者,除法定的书面告知或不需要书面告知的情形。一般医疗、护理处置,如一般输液、注射,临床一般应当注意的事项等。3、书面告知 针对特定患者的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对此要做扩
8、大性理解。具体如下:(1)实施各类手术的;(2)进行各类有创检查、治疗的:(3)实施麻醉的;(4)输血及血制品的;(5)实施临床实验性治疗的;(6)开展新技术诊断、治疗的;(7)实施检查可能不良后果的;使用不可替代的药物,可能发生毒副作用的;(8)改变原定手术方案的;(9)可能发生大额医疗费用的:(10)实施化疗、放疗、抗痨治疗的;(11)在患者病危处于抢救状态下,或患者住院临床未治愈不宜出院的情况下,患者或其亲属(代理人)要求终止治疗、出院、转院的;(12)其他应当书面告知的情形。,书面告知的患方签字,书面告知是形式,最终患者及亲属(代理人)行使选择权,并同意(或不同意)签字是目的。故,书面
9、告知并由医务人员口头解释后,由患者及亲属(代理人)在告知书亲笔签字(或按手印)。存入病历中。患方签字的注意事项: 1、以患者本人签字为主。对患者具有法定签字能力的情况下,不用其他人替代本人签字。 2、对患者本人以外的人签字要核实身份及与患者的关系。拒绝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无权人员签字。 3、严格履行授权委托代理手续。患者众多亲属对告知事项意见不一致时,以患者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的签字为准。 4、患方签字要求表达意思清楚,字迹工整,关系清楚。,履行告知义务的程序,1、医方对相关事项及信息的向患方交代、告知。2、患方对该事项的选择性考虑、斟酌。3、患方的意见反馈及协商。4、患方的决定签字,医方书面文件的 记录、保管。,履行告知义务的阶段,1、急、门诊。2、住院期间。3、出院医嘱。4、各种检查后。,履行了告知义务的证据要求,1、书面告知的内容必须全面、完整、有效。2、书面告知的形式必须合法、清晰、明了。3、书面告知的时间必须及时、恰当。,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