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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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 ,医院感染管理科 2018年10月,起草背景,国卫办医发201730号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 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0年底前在我国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及部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范围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在医疗机构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对提高卫生计生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二、主要内容,(

2、一)、通知包括 四部分内容: 一是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范围。 二是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的类别及分类投放和处置要求。 三是强调了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要求。 四是对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提出管理要求。,(二)明确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 分类管理要求,1 、明确分类类别。 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规定严格医疗废物的源头分类管理,规范收集暂存,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1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胶片及废相纸等。(2 )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3

3、)可回收物。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4 )其他垃圾。,(二)明确医疗机构内生活垃 圾分类管理要求,2 、明确分类投放要求。(1 )有害垃圾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安全、便利、快捷的原则,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2 )易腐垃圾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在易腐垃圾主要产生区域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易腐垃圾,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3 )可回收物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

4、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二)明确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求,3 、明确分类处置要求。(1 )有害垃圾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应当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2 )易腐垃圾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可与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每日产生的易腐垃圾由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上门收集并处理。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采用生物转化有机肥等技术就地处置易腐垃圾。,(二)明确医疗机构内生活垃 圾分类管理要求,(3 )可回收物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

5、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交接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二)明确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求,明确使用后输液瓶(袋)的分类管理要求。(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

6、处理。医疗机构应当科学、规范、节约用药,提高药物使用 效率,减少浪费,降低药品消耗和环境承载压力。,(二)明确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求,(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A、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B、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C、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三)加强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

7、理,1 、完善体系衔接,畅通处置渠道。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落实责任,在积极推进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同时,加强与社会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的衔接。逐步拓宽回收渠道,改进处置方式,发展循环经济,提升各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和资源再利用能力。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提供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名单及联系方式,地方住建部门应当提供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名单及联系方式。,(三)加强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2 、加强业务指导,落实主体责任。(1) 医疗机构是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 责任主体,应当认真落实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暂存的主体责任,制定有关工作制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

8、培训,并安排专门部门负责落实。,(三)加强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2)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加强行业监管和沟通协作,防止出现监管空白,促进形成回收规范、监管到位、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垃圾综合处置模式。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对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住建部门负责对生活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的行业指导和管理。环保部门负责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环境监管。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予以支持。 商务部门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单位进行行业指导和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对再生资源利用单位进行行业指导和管理。,(三)加强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3 、突出

9、宣传引导 ,确保取得实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报道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医疗机构应当加大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通过采取宣传栏、海报、机构内宣教显示屏、宣教节目和新媒体等宣传手段,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引导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及就医群众自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

10、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三)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四) 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五) 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置;(六) 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七)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

11、性废物收集处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八)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九)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第十三条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第十四条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

12、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第十六条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医疗废物管理,两个“双签字”两个“双称重”专职人员收取时交接内容:科室、种类、数量(重量)、时间交接护士 + 运送专职人员转交运输处置公司时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一式两份运送专职人员 + 处置单位转运人现场当天转交当天签字!登记本、联单保存3年以上!,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7、医疗废水管理,1、按规定设置科室处理设施排出口和单位污水外排口,并设标志。2、粪大肠菌群每月监测不得少于1次。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接触池出口总余氯每日监测不得少于2次。3、肠道致病菌主要监测沙门氏菌1次/季度、志贺氏菌2次/年。4、采样频率:每4小时采样1次,一日至少3次,结果以日均值计。5、理化指标监测频率:PH值每日监测不少于2次,COD和SS每周监测1次,其他污染物每季度监测不少于1次。 COD:(化学需氧量)又往往作为衡量水中有机物质含量多少的指标。化学需氧量越大,说明水体受有机物的污染越严重。ss指悬浮在水中的固体物质,包括不溶于水中的无机物、有机物及泥砂、黏土、微生物等。水中悬浮物含量是衡量水污染程度的指标之一。,感谢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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