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 序言,二 法律法规,三 危害辨识,四 检测评价,五 工程防护,六 个体防护,一 序言,(一)我国职业危害形势及特点(二)职业危害因素与分类(三)职业病分类及目录,(一)我国职业危害形势及特点:,1.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多,患病数量大 ;2.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中小企业危害重 ;3.职业病危害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 ;4.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其危害往往被忽视 。,(二)职业危害因素与分类,定义: 职业危害因素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与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产生健康影响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放射、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2、。,(二)职业危害因素与分类(续),分类:1.按照导致职业病危害的直接原因分类;2.按照职业危害因素性质分类。,(二)职业危害因素与分类(续),1.按照导致职业病危害的直接原因分类: 卫生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分为:粉尘类、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化学物质类、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等十大类。,(二)职业危害因素与分类(续),2.按照职业危害因素性质分类:化学因素 包括:外源性化学物质:如铅、汞、苯、氯、一氧化碳、三氯乙烯、正己烷等;生产性粉尘:如二氧化硅粉尘、硅酸盐粉尘、金属粉尘、炭系
3、粉尘、有机粉尘、混合粉尘等。物理因素 如高温、高湿、低温、高气压、低气压、噪声、振动、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等。,(二)职业危害因素与分类(续),2.按照职业危害因素性质分类(续):生物因素 如引起职业性传染病的细菌、病毒等,引起谷痒症、稻田皮炎等的昆虫和尾蚴。职业损伤性因素 如精神紧张、劳动性疲劳、强迫性体位、不合理工具、个别器官或系统的过度紧张等。社会心理因素 如职业性精神紧张和心理压力因素等。,(三)职业病与分类,定义: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三)职业病与分类(续),分类: 我国的职业病
4、分为10大类共115种。 职业病的10大类: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疾病,生物因素所致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技术标准,二 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原则的规定: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2.关于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的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
5、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续),3.关于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的规定: 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续),4.关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及其工作场所职业卫生要求的规定: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
6、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续),5.关于各级政府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的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续),6.关于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管理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
7、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并向劳动者公布。,(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续),6.关于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管理的规定(续):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的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
8、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续),7.关于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理的规定: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必要时,可以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凡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采取综合
9、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职工使用的防止粉尘危害的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教育职工按规定和要求使用。对初次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由其所在单位进行防尘知识教育和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粉尘作业。,(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续),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又未积极治理,严重影响职工安全健康时,职工有权拒绝操作。凡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定期测定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测尘结果必须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报告,并定期向职工公布。从事粉尘作业的单
10、位必须建立测尘资料档案。,(三)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1.关于对有毒物品分级的规定 2.关于用人单位使用有毒物品的规定 3.关于高毒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4.关于对高毒作业场所检测及评价的规定:5.关于对劳动者卫生防护的规定,(三)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续),1.关于对有毒物品分级的规定: 按照有毒物品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程度,有毒物品分为一般有毒物品和高毒物品。,(三)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续),2.关于用人单位使用有毒物品的规定: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不得在作业场所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物品或
11、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用人单位应当尽可能使用无毒物品;需要使用有毒物品的,应当优先选择使用低毒物品。,(三)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续),3.关于高毒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高毒作业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汇总问警示说明,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必须严格按照维护、检修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维护、检修现场应当有专人监护,并设置警示标志。,(三)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续),3.关于高毒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续):需要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
12、下列措施:保持作业场所良好的通风状态,确保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设置现场监护人员和现场救援设备。未采取前款规定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不符合要求的,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进入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三)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续),4.关于对高毒作业场所检测及评价的规定: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一个月对高毒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检测;至少半年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高毒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必须立即停止高毒作业,并采取
13、相应的治理措施;经治理,职业中毒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三)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续),5.关于对劳动者卫生防护的规定: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淋浴间和更衣室,并设置清洗、存放或者处理从事高毒物品作业劳动者的工作服、工作鞋帽等物品的专用间。劳动者结束作业时,其使用的工作服、工作鞋帽等物品必须存放在高毒物品作业区域内,不得穿戴到非高毒作业区域。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岗位轮换。,(四)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 ,主要 负责人对本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
14、面负责。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生产经营单位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四)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续),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四)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续),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职业危害告
15、知制度;3.职业危害申报制度;4.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6.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7.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8.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9.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四)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续),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作业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有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其他规定。,(四)作
16、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续),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将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四)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续),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7、备案。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四)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续),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依法经验收合格,取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四)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续),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
18、,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四)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续),生产经营单位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有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监测的结果应当及时向从业人员公布。,(四)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
19、督管理暂行规定(续),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 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向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向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五)职业病防治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和“职业病目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高毒物品目
20、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北京市职业病报告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办法、北京市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管理办法、北京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六) 技术标准,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物理因素GBZl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T160工作场所空气有害物质测定方法系列 GBZ/T192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系列GBZ/T 189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方法系列,钢铁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塑料工业,三 危害辨识,三 危害辨识,机械
21、工业,建筑材料工业,纺织工业,(一) 钢铁工业职业危害,现代钢铁工业集团,烧结厂,炼铁厂,炼钢厂,轧钢厂,焦化厂,1.烧结厂,生产过程,原料(铁矿粉、高炉灰、溶剂、燃料等),给料机,烧结带,燃烧器,烧结矿,个别小型企业也有用烧结锅或平地吹风烧结法进行烧结,条件比较恶劣。,1.烧结厂,职业危害因素识别:高温、热辐射:在传送带式烧结机的厂房内,夏季气温可达40以上,特别是烧结机旁和尾部操作地点更为严重,同样伴有较强的热辐射。有害气体:在烧结机尾部喷水冷却时,能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此外,还会产生大量水蒸气,以致生产场所的湿度大大增高。粉尘:烧结机尾部的烧结块落下时产生大量粉尘。繁重的体力劳动:烧结机
22、尾部的烧结块有时不能自动落下,或烧结块过大,工人须将其打落或打碎,劳动强度很大,且易于发生烧伤。,2.炼铁厂,生产过程,炉料,高炉,预热、还原、渗碳,铸铁水,生铁块,炼钢炉,2.炼铁厂,职业危害因素识别:高温、热辐射、一氧化碳、重体力劳动、粉尘等。在旧式炼铁厂中,手工操作比重较大,体力劳动强度较大,工伤事故较多(以烧伤为主)。现代化远距离操纵的大型炼铁厂,劳动条件较好,如:出渣口的开闭中使用渣口堵塞机,出铁水时出铁口用电钻钻开,铁水出净后用电炮把炮打入出铁口,代替铁钎手工操作。,3.炼钢厂,生产过程,生铁,钢,合金钢或特种钢,氧化,加入锰、镍、铬、钨、钒等金属,氧化,炼钢的方法有转炉、平炉及电
23、炉三种。,3.炼钢厂,职业危害因素识别:高温、热辐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粉尘。吹氧转炉与平炉相似,只是在吹氧时,由炉口喷出长达10m的火苗,迸溅的火花不仅易引起烧伤,而且排出打来那个的热、烟尘和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在碱式转炉炼钢时,要加烧碱或石灰,可造成粉尘飞扬。天车司机室受到粉尘、刺激性气体及高温的影响更为严重。电炉炼钢的职业危害与平炉相似,比较特殊的是在更换电极时,散出大量热气和一氧化碳。,4.轧钢厂,生产过程轧钢是用轧钢机的回转轧辊 将钢锭、钢坯轧制成各种形 状的钢材。可分为热轧和冷轧。基本流程为:上料 加热炉 除鳞机 粗轧 中轧 精轧 分段剪 上冷床制动装置 冷床 成品剪或锯 精整打
24、捆,4.轧钢厂,职业危害因素识别:高温、热辐射:在生产过程中,不仅加热炉表面和被加热的钢铁本身是热源,用金属板铺成的地面及机器设备等也都是热源,因此,轧钢厂夏季室内外温差可达1520。一氧化碳:在放散很多热量的地点,往往同时伴有一氧化碳。噪声:轧机在轧制过程产生较强的噪声。电离辐射:产品质检时若使用放射性检测设备,即存在放射线(主要是射线)的危害。,5. 焦化厂,生产过程,煤,炼焦煤,焦炭,破碎、筛分与选煤、配煤,干馏,炼焦炉,5. 焦化厂,职业危害因素识别:苯、甲苯、二甲苯、苯并a芘:在轻油或粗苯蒸馏时,如密闭与通风等措施效果不好,车间空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的浓度可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
25、,长期接触可导致白细胞减少,甚至发生慢性苯中毒。在焦炉炉旁及炉顶均可检出3,4-苯并a芘,导致焦炉工肺癌。高温、热辐射:炉顶操作工人经常受强热辐射、高气温、日光照射影响可发生中暑。煤气:检修设备时煤气中毒。粉尘:接触煤尘引起尘肺。,(二)有色金属冶炼职业危害,主要有色金属冶炼工艺,主要职业危害因素识别,(二)有色金属冶炼职业危害,1.主要有色金属冶炼工艺:(1)铅、锌、铜冶炼(2)铝冶炼(3)其他有色金属冶炼,1.主要有色金属冶炼工艺:,(1)铅、锌、铜冶炼鼓风炉熔炼烧结矿法,精矿,烧结脱硫,氧化物,溶剂(SiO2、CaCO3),高温熔炼,铅、锌、铜,1.主要有色金属冶炼工艺,(2)铝冶炼,铝
26、土矿,石灰石,配合、破碎、加碱溶出、洗涤、分离、焙烧,氧化铝,电解铝,(3)其他有色金属冶炼铍、镉铍火法冶炼镉多从铅锌矿、锡矿的精选尾矿或炉渣中回收提炼,1.主要有色金属冶炼工艺,2. 主要职业危害因素识别,金属或类金属中毒:铅冶炼导致铅中毒(铅尘);铍冶炼导致铍中毒、铍性皮炎、皮肤溃疡、肺的铍肉芽肿(铍蒸气、烟尘);铜锌冶炼导致金属热(氧化锌);锡、锑冶炼导致上呼吸道炎症、锡尘肺、锑尘肺(锡尘、锑尘)。刺激性气体:铜锌冶炼中产生的大量二氧化硫,可对人体造成危害。粉尘:粉尘中含有毒性较大的铅、铍、铊 等,游离二氧化硅。高温、热辐射:存在于冶炼过程中。,(三) 化学工业职业危害,化学工业一般分为
27、无机和有机两类。无机化学工业:主要有酸、碱、盐等工业。有机化学工业:主要有有机原料、农药、化肥、高分子合成(纤维、橡胶、树脂及塑料)、染料、涂料、医药、炸药、燃料及试剂等工业。此外,化学工业还包括矿物原料的开采。以下仅选化工生产中几种有代表性的职业危害:,(三) 化学工业职业危害,化学工业,硫酸生产,氯碱工业,氮肥生产,染料生产,化学农药生产,1.硫酸生产,生产过程,矿石的破碎和筛分,矿石焙烧产生SO2气体,SO2精制和干燥,SO2预热经触媒氧化成SO3,经吸收制成H2SO4包装出厂,SO2经用硝石或硝酸作用在铅室中氧化成SO3,经吸收制成H2SO4包装出厂,接触法,硝化法,1.硫酸生产,硫酸
28、生产的职业危害因素:(1)有害气体(2)粉尘(3)高温,1.硫酸生产,硫酸生产的职业危害因素:(1)有害气体,焙烧、精制、干燥,SO2,(从设备缝隙中逸出),炉气,SO3、三氧化二砷、二氧化硒,(少量),1.硫酸生产,(2)粉尘 在矿石粉碎、传送、筛分和焙烧炉投料、出料及除尘器周围都有大量粉尘飞扬。(3)高温 由炉壁、炉口、烟道散发的热量很大。,2. 氯碱工业,生产过程,食盐,电解,氯气、氢气和烧碱,2. 氯碱工业,职业危害因素:氯气:电解槽不严密逸出氯气。汞蒸气:电解槽不严密逸出汞蒸气;电解槽表面常浮有高汞齐,需要经常除去,去除浮渣时可能接触汞蒸气;清除电解槽中的汞泥(汞渣)或修槽时,都有大
29、量的汞蒸气溢出。氯化汞:电解槽不严密,逸出的氯气和汞蒸气在空气中形成氯化汞。,3. 氮肥生产,生产过程 常用的氮肥有氨水、碳酸氢氨、尿素等,统称为合成氨。合成氨的生产过程,主要分为造气、变换、合成和加工四部分。造气工段:焦炭燃烧,通入水蒸气得半水煤气。变换工段:半水煤气通过变换机压气,再经碳酸钠液脱硫。然后送入变换塔,产生氢气。合成工段:水煤气在高压下用水冲,再用碱液吸收以清除CO2,最后用醋酸铜氨液出去CO。精制的氢气、氮气混合,送入合成塔,在500、高压和触媒作用下,合成氨气。加工工段:液氨装入钢瓶或氨液槽内。氨水与CO作用产生碳酸氢氨;氨加硫酸制成硫酸氨;氨加硝酸生成硝酸氨。,3. 氮肥
30、生产,职业危害因素:高温:造气工段属于高温车间。煤尘:造气工段存在煤尘危害。噪声:变换工段的变换气体压缩机与合成工段的气体压缩机都有强烈噪声。CO、H2S、NH3:造气工段及变换工段主要有害气体为CO,还有少量H2S,在合成工段及液氨装钢瓶时有氨气逸出。粉尘:在干燥、结晶时,有碳酸铵、硫酸铵和硝酸铵等刺激性粉尘飞扬,对上呼吸道及皮肤、黏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4.染料生产,生产过程 原料经硝化、还原、卤化、磺化、重氮化和氧化,成为各种中间体,然后经聚合,合成不同染料。硫化蓝染料合成举例:,苯,氯化苯,苯酚,亚硝基酚,硫化蓝靛酚,氯化,Cl2,NaOH,亚硝化,NaNO2,邻甲苯胺,聚合,多硫化钠
31、,加硫反应,4.染料生产,职业危害因素:有害气体:生产过程中主要有苯、硫化氢、氮氧化物、氨等有害气体。脂溶性芳香烃化合物:染料的原料和一些中间体属于脂溶性芳香烃化合物,可经皮肤吸收。高温:由加热反应锅炉及各种类型的锅炉及管道散发的热量所引起。粉尘:在染料最后烘干和磨成细料的过程中,不能采用湿式作业,因此,引起粉尘飞扬。,5. 化学农药生产,化学农药生产中的职业危害,主要是原料、中间体、成品中存在的各种化学毒物及其所引起的职业病。以下主要阐述三类农药:(1)有机磷农药(2)氨基甲酸酯农药(3)拟除虫菊酯农药,5. 化学农药生产,(1)有机磷农药有机磷农药生产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举例:,5
32、. 化学农药生产,(1)有机磷农药有机磷农药生产可能引起的职业病:黄磷烧伤和黄磷中毒五硫化二磷、三氯化磷刺激性气体中毒三氯乙醛中毒有机磷农药中毒黄磷中毒性肝病,5. 化学农药生产,(2)氨基甲酸酯农药氨基甲酸酯农药生产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举例:,5. 化学农药生产,(2)氨基甲酸酯农药氨基甲酸酯农药生产可能引起的职业病:氨基甲酸酯农药中毒光气中毒甲酚中毒,5. 化学农药生产,(3)拟除虫菊酯农药拟除虫菊酯农药生产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举例,5. 化学农药生产,(3)拟除虫菊酯农药拟除虫菊酯农药生产可能引起的职业病:拟除虫菊酯农药中毒甲酚中毒氰化物中毒,(四) 塑料工业职业危害,2
33、,塑料工业的生产过程,主要职业危害因素识别,(四) 塑料工业职业危害,生产过程第一步是化工原料制成单体,单体经聚合成聚合物;第二步是将聚合物加工制成为塑料成品。,(四) 塑料工业职业危害,主要职业危害因素:一氧化碳和缺氧;氯化氢、光气和卤化氢中毒等。聚碳酸酯:用于制造电绝缘材料、机械部件等,导致工人口苦、恶心、头痛,上呼吸道刺激。聚甲醛酯:可制造耐磨零件、包装材料等,导致上呼吸道刺激、皮肤干燥、脱皮。聚苯醚:用于代替不锈钢制造医疗器械等,生产过程中可能引发原料苯、甲醇、苯酚中毒。聚甲基丙烯酸甲酯:用于航空、汽车、仪表等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氢氰酸、丙酮氰醇、甲基丙烯酸甲酯、甲醇、丙酮易引发中毒
34、。环氧树脂:用于黏合剂、涂料等,一旦接触引发原发性刺激性和过敏性皮炎、哮喘性支气管炎。,(五) 机械工业职业危害,机械工业,铸造车间,锻造车间,热处理车间,机械加工车间,装配车间,1. 铸造车间,2,铸造车间的生产过程,主要职业危害因素识别,1.铸造车间,生产过程,碾碎,过筛,混合,型砂材料,芯子材料,制作木型,制作砂型,浇铸,熔融金属,打箱,清理修整,铸件,1.铸造车间,主要职业危害因素:生产性粉尘:铸造车间所用原料(砂、陶土、黏土、煤粉等)均含有游离二氧化硅,在型砂调制、制型、铸件的打箱和清理等过程均有粉尘发生。高温、热辐射:铸造车间的加热炉、干燥炉、熔化的金属和铸件都是热源,在熔炼和浇铸
35、过程中,均可产生强烈的热辐射使车间温度升高。有害气体:熔炼金属与浇铸过程中,可产生一氧化碳;用脲甲醛树脂作型芯黏结剂时,能产生甲醛和氨;蜡型铸造时,产生大量氨;铸铜车间在熔铜时,有锌蒸气逸出。噪声和振动:铸造车间压力造型时,使用造型机和捣固机,清砂时使用风动工具和砂轮,这些均可产生强烈的噪声和振动。其他:外伤中主要是烫伤和机械伤,在机械化程序较差的车间还存在繁重的体力劳动。,2. 锻造车间,锻造车间的生产过程,主要职业危害因素识别,2.锻造车间,生产过程 将金属预先加热至8001200,在小型或旧式车间用锻炉,在现代车间用加热炉,然后利用各种锻锤或液压机将钢块或钢锭锻压成一定的形状。 一般大锻
36、件用蒸气锤、压缩空气锤或水压机等锻压,小锻件用手锤。,2.锻造车间,主要职业危害因素:高温和热辐射有害气体:锻造车间的空气,可被锻炉或加热炉产生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污染。噪声与振动:使用各种锻锤时,均可产生极大的噪声和振动。繁重的体力劳动和外伤。,3. 热处理车间,生产过程热处理包括淬火、退火和渗碳等三种基本过程热处理工艺主要是使金属零件在不改变外形的条件下,改变金属的性质(硬度、韧度、弹性、导电性等),达到工艺上所要求的性能,从而提高产品质量。,3. 热处理车间,主要职业危害因素:高温:车间内各种加热炉和盐浴槽,这些热源可造成不良的高温条件。非电离辐射:利用高频电炉进行热处理存在高频电磁场
37、。有毒气体:氰浴槽可向车间空气中放散氰化物蒸气。,4. 机械加工车间,生产过程 用各种机床(车、刨、钻、磨、铣)对金属零件进行冷加工。,4. 机械加工车间,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矿物油、冷却液:因机床高速转动,冷却液四溅,易污染皮肤,可引起毛囊炎、粉刺。粉尘:在机械加工过程中,有金属和矿物性粉尘发生,天然磨石含有大量游离二氧化硅,引起矽肺。,5. 装配车间,生产过程将加工后的各种零件装配成产品。同时配属有焊接、电镀和油漆等作业。,5. 装配车间,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电焊时发生分散度极高的粉尘,主要成分是氧化铁,使用含锰焊条时空气中含有大量氧化锰,此外,还含有氟化物等。有害气体和蒸气:喷漆时
38、,可发生苯、甲苯和二甲苯蒸汽和雾。电镀时有硫酸雾以及铬和镍的酸雾。氩弧焊和等离子焊接时可产生臭氧和氮氧化物。气焊时可产生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紫外线:电焊时能发生强烈的紫外线,波长多在310218nm之间,气焊时的紫外线强度较弱。,(六) 建筑材料工业中的职业危害,水泥厂,耐火材料厂,陶瓷厂,1. 水泥厂,生产过程 生产方法有干法和湿法两种。干法:石灰石粉碎后,要同黏土、铁粉、煤等原料经过烘干、配料后进入细磨。湿法:不需要烘干,将原料加水磨成泥浆,泵入原料池,再送入窑中烧成。,1. 水泥厂,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从原料粉碎、细磨、烧成、成品水泥细磨、水泥成品包装、运出等所有的设备和运输系统都
39、产生粉尘。高温、辐射热:主要存在于烧成车间。噪声和振动:存在于整个生产过程。,2. 耐火材料厂,生产过程,原料粉碎,筛分,配料,混料,成型,干燥,烧成,成品,2. 耐火材料厂,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整个生产过程中暑,3. 陶瓷厂,生产过程 将粉碎的原料加水搅拌成可塑性的泥坯,成型后,烧成各种产品。,3. 陶瓷厂,主要职业危害因素:,(七)纺织工业的职业危害,纺织工业分类:1.棉纺织厂2.其他纺织厂(毛纺厂、麻纺厂、丝纺厂、化纤厂、玻璃纤纺厂),1.棉纺织厂,生产过程,原棉车间,纺织车间,织布车间,整理车间,印花车间,染色车间,漂炼车间,整理包装,1.棉纺织厂,主要职业危害因素:(1)纺织过程
40、:粉尘:棉纺织的整个生产过程中都有产生粉尘的可能,开棉、混棉、清棉过程中产生粉尘最多。高温高湿:纺织车间生产上要求一定的温湿度。温度要求在18.3以上,夏季太阳辐射作用加上机器运转产生的热和人体的散热,可使车间温度升高到40 以上。,1.棉纺织厂,主要职业危害因素:(1)纺织过程(续):噪声、振动:产生噪声最大的车间为织布车间,可达97105dB,其次是细纱车间,达到9097dB。照明问题:纺织厂需要视力紧张的工种较多,照明不足或不合理导致工人视力紧张。体力劳动强度大、不良体位、个别器官紧张。,1.棉纺织厂,主要职业危害因素:(2)印染过程:高温高湿中毒:印染过程中产生有毒的染料蒸气,特别是使
41、用苯胺染料时,可引起职业中毒及皮肤损伤。在印染配置过程中,可能引起中毒、皮炎或灼伤。,2.其他纺织厂,主要职业危害因素:职业中毒噪声粉尘,化学物质检测,职业接触限值,采样,粉尘检测,四 检测评价,物理因素检测,(一) 职业接触限值,1.定义2.分类3.应用,(一) 职业接触限值,1.定义 职业接触限值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量标准,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机体不引起急性或慢性有害健康影响的容许接触水平。2.分类(1)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2)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1)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主要是指化学物质、粉尘和生物因素。 化学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可分为时
42、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最高容许浓度和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三类。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 :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小时工作日的平均容许接触水平。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指一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次接触不得超过的15分钟时间加权平均的容许接触水平。最高容许浓度(MAC):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均不应超过的有毒化学物质的浓度。,物理因素包括噪声、高温作业、射频辐射、工频电场、振动、采光和照明、紫外辐射、激光、体力劳动分级和体力工作时心率和能量消耗的生理限值。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与接触职业危害因素时间有直接关系,可以理解为时间加权平均能量值。,(2)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43、,我国的职业接触限值,* 包括:电磁辐射、高温作业气象条件、高温作业分级、激光辐射、局部振动、煤矿井下采掘作业地点气象条件、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体力作业时心率和能量消耗的生理限值、紫外辐射,3.职业接触限值的应用,使用范围: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是用人单位监测工作场所环境污染状况、评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状况和劳动条件以及劳动者接触化学因素的程度的重要技术依据,也可评估生产装置泄漏情况、评价防护措施效果等。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是用于监督监测工作场所工作人员接触物理因素职业危害状况和生产装置的泄漏情况,评价工作场所卫生状况的重要依据。对职业接触限值的正确使用做以下6点说明:,(1)正确使用职业接触
44、限值-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代表性采样,劳动者各时间段与对应浓度之积的总和除以8。ECiTi/8(i=1 to n)E为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Ci 为第i时间段的浓度Ti为第i时间段持续时间个体采样器采样测定的浓度,直接计算主要为防止长期接触导致的慢性健康损害,(2)正确使用职业接触限值-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配合使用,当8小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符合要求时,仍不应超过的短时间接触限值。对职业危害因素变化幅度大的情况下,要求进行采样测定15分钟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采样15分钟。防止劳动者接触波动的高浓度,避免引起刺激、急性作用和其它有害效应。,(3)正确使用职业接触
45、限值 -最高容许浓度,作业场所和地点采集的有代表性样本,不允许超过的限值。对急性毒性、刺激作用和危害性较大的有毒物质制订此标准。保护劳动者免于急性毒性和刺激作用。,(4)正确使用职业接触限值 经皮吸收物质,对标有“皮”字的有毒物质,应当防止经皮肤污染而导致的危害。应当采用个人防护措施,防止经皮肤吸收而导致的中毒。,(5)正确使用职业接触限值 -总尘与可吸入尘,分别制订了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的PC-TWA和PC-STEL。建议尽可能进行呼吸性粉尘的评价,当不具备测定呼吸性粉尘的条件时,可以测定总粉尘浓度。,(6)正确使用职业接触限值 -存在两种以上职业性有害因素时,无联合作用的资料时,分别测定浓度
46、,与标准对比进行分析评价;当存在联合作用时,作用于同一器官、系统和相同的作用。或者已知存在相加作用时,应当分别测定浓度,按照下述公式计算联合作用系数:I=C1/OEL1+C2/OEL2+Cn/OELnI1 超过接触限值I=1或者1未超过接触限值存在其它联合作用模式时,尚无明文规定。,(二) 采样,采样前准备,采样方法,(二) 采样,1.采样前准备:(1)现场调查(2)采样仪器的准备,1.采样前准备,(1)现场调查 为正确选择采样点、采样对象、采样方法和采样时机等,必须在采样前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 必要时可进行预采样。,1.采样前准备,(1)现场调查调查内容:工作过程中使用的原料、辅助材料,
47、生产的产品、副产品和中间产物等的种类、数量、纯度、杂质及其理化性质等。工作流程包括原料投入方式、生产工艺、加热温度和时间、生产方式和生产设备的完好程度等。,1.采样前准备,(1)现场调查调查内容(续):劳动者的工作状况,包括劳动者数、在工作地点停留时间、工作方式、接触有害物质的程度、频度及持续时间等。工作地点空气中有害物质的产生和扩散规律、存在状态、估计浓度等。工作地点的卫生状况和环境条件、卫生防护设施及其使用情况、个人防护设施及使用状况等。,1.采样前准备,(2)采样仪器的准备检查所用的空气收集器和空气采样器的性能和规格,应符合GB/T 17061要求。检查所用的空气收集器的空白、采样效率、
48、解吸效率或洗脱效率。校正空气采样器的采样流量。在校正时,必须串联与采样相同的空气收集器。使用定时装置控制采样时间的采样,应校正定时装置。,2. 采样方法,(1)定点采样(2)个体采样,2. 采样方法,(1)定点采样采样点的选择原则采样点数目的确定采样时段的选择,(1)定点采样,采样点的选择原则:选择有代表性的工作地点,其中应包括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劳动者接触时间最长的工作地点。在不影响劳动者工作的情况下,采样点尽可能靠近劳动者;空气收集器应尽量接近劳动者工作时的呼吸带。在评价工作场所防护设备或措施的防护效果时,应根据设备的情况选定采样点,在工作地点劳动者工作时的呼吸带进行采样。采样点应设在工作地点的下风向,应远离排气口和可能产生涡流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