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招标文件招 标 人:招标日期: 年 月 日-_目 录第一部分 招 标 文 件 .3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4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 .4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5二、投标须知 .7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五、费用的支付方式 .17六、中标通知 .18七、材料清单 .19第三章 生活垃圾清运合同 .20第二部分 投标书格式 .20-_第一部分 招 标 文 件投标人要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技术规范、规定格式、承包合同、材料清单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将被作为废标。招标
2、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可能发出的补充说明文件和招标答疑会议纪要:一、 投标邀请书二、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五、 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的支付方式六、 中标通知七、 材料清单八、 垃圾清运服务合同-_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致: 我公司所管理的 生活垃圾清运项目进行招标,现正式邀请贵单位前来投标。请贵单位于 年 月 到 领取招标文件。请贵单位收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请投标人携带本投标须知要求的相关资料准时出席,否则视为弃权。1、招标范围: 生
3、活垃圾的清运(主要包括 社区范围内地面、车库的生活垃圾) 。2、项目地址:3、项目规模:1) 、 地面所有垃圾桶、地下车库所有生活垃圾桶(主要是120升、240升垃圾桶)2) 、 绿化垃圾及零星装修垃圾4、人员执行定额计算方法。招标人: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传真:-_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 容1项目综合说明: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建筑面积:2 资金来源: 自筹,已经到位3 招标范围:4 承包方式: ,非招标人提出的变更一律不做洽商。5 质量要求:具有北京市垃圾清运资质及消纳资格6 合同期限:7 生活垃圾清运费用支付方式:每月至收到乙方的正规发票后15个工作
4、日支付上月度生活垃圾清运费8 投标有效期:15日9 投标人资质等级:符合生活垃圾清运及消纳行业相关资质要求10 资格审查方式:实行资格预审与资格后审相结合11 勘察现场: 12 投标答疑时间: -_13 投标截止时间: 14 开标时间: 15 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16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套,副本一套17 联系人: 18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9 电话: 传真: -_二、投标须知2.1 工程概况2.1.1 项目名称: 2.1.2 项目地点: 2.1.3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2.1.4 资金来源:自筹,已经到位2.1.5 项目内容:1) 、 小区内地面、地下车库所有生活垃圾桶内垃圾(主要是120升
5、、240升垃圾桶)2) 、 绿化垃圾及零星装修垃圾2.1.6 服务期限: 2.1.7 质量要求:符合北京市垃圾清运及消纳相关资质条件2.2 招标范围和招标要求:2.2.1 招标范围:2.2.2 招标要求:2.2.2.1 项目质量要求达到投标文件所报的质量。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服务质量达不到投标所报标准,则按照不合格项处理;各投标人在投标前需自行组织人员在约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勘察,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2.2.2.2 本项目采取固定单价承包的方式,要求投标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如果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违反招标书和合同要求,招标人有权终止垃圾清运合同。2.2.2.3 中标人必须使用本
6、单位的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给-_其他单位。如发现有转包给其他单位或承包人临时拼凑的服务队伍进行垃圾清运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2.2.2.4 生活垃圾清运人员宿舍因用水用电产生的费用将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2.2.2.5 各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合同条件和现场情况。对不清楚需完善的内容,投标人应在招标答疑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由甲方答疑并根据实际需求计入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投标人在报价中已按照相关服务规范完善、计入。2.3 投标人资格要求2.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3.2 依法取得生活垃圾清运行业颁发的相应资质、以及其它标
7、准要求的资质标准,并且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拥有先进的技术装备,较强的技术实力。2.3.3 投标人具有大型住宅小区的生活垃圾清运成功案例。2.3.4 现场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的实际管理经验。2.3.5 具有北京市垃圾消纳资格。2.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向招标人提交 元投标保证金,评标工作完成后,投标人未中标,将如数退还投标保证金。2.5 勘察现场2.5.1 投标人于 年 月 日 时组织相关人员勘察现场,勘察-_现场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于勘察现场给投标人造成的人
8、身损害与财产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未勘察现场或未提出要求的,则被视为已经进行了现场勘察。2.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仅供招标人参考,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2.6 招标文件的组成2.6.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含下列内容: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二、 生活垃圾清运合同三、 技术规范四、 评标办法五、 投标格式六、 材料清单2.6.2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
9、出,否则由此造成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应同时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风险应有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规定,其投标将被拒绝。2.7 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_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均应按照招标书中招标人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不论招标人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双方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72小时前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人同时将书面答复文件寄送给所有投标人。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效力
10、。2.8 招标文件的修改2.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4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寄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效力。招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修改文件。2.8.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2.8.4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72小时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后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