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基金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3463171 上传时间:2019-05-30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6.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科技基金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科技基金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科技基金管理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科技基金管理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科技基金管理办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1苏工200864 号关于印发江苏工业学院科研扶持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江苏工业学院科研扶持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八年六月三十日2江苏工业学院科研扶持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推动我校科技工作发展,提高科研工作综合实力,加速向教学科研型大学转化,特设立江苏工业学院科研扶持基金( 以下简称基金)。 第二条 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开展综合性、跨学科科技项目的前期研究、具有创新的基础研究、前瞻性研究和对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研究。并优先资助具备以下条件的项目:(一)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有重要科学意义或重要应用前景的研

2、究项目;(二)促进新学科、新专业的形成与发展以及加速我校重点学科点建设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的研究项目; (三)促进学科间渗透,开拓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研究以及有利于发挥我校优势的跨学科联合研究的项目。第三条 基金本着“依靠 专家、发扬民主、公正合理、择优资助、专款专用” 的原则进 行资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必 须 符合本办法及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第四条 基金由科技与产业处管理,主要职责是:组织项目的申请、评议,提出资 助项目及其经费预算;监督检查资助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年度总结和项目验收;建立健全专家评审机制等。第五条 基金资助分为人文社科扶持项目、青年人才扶持项目、基础学科研究

3、项目、引进和培养人员启动项目等学校重点扶持的项目。人 文 社 科 扶 持 项 目 用 于 资 助 人 文 社 科 类 研 究 的 项 目 ,优 先 支 持 围 绕 学 科建 设 提 出 的 研 究 项 目 ;青 年 人 才 扶 持 项 目 要 求 项 目 负 责 人 年 龄 在 35 周 岁 以 下 ,研 究 领 域 前 沿 ,具 有 科 研 创 新 团 队 支 撑 和 良 好 发 展 前 景 的 项 目 ;基 础 学 科 研 究项 目 原 则 上 主 要 用 于 资 助 数 理 学 科 开 展 的 理 论 性 前 期 研 究 。引 进 和 培 养 人 员启 动 项 目 要 结 合 相 关 科

4、 研 创 新 团 队 并 有 助 于 学 科 发 展 。第六条 科 研 扶 持 基 金 由 面 上 基 金 和 引 进 (培 养 )人 员 基 金 组 成 ,面 上 基金 暂 定 20 万 元 /年 ,其 中 人 文 社 科 类 8 万 元 ,每 个 项 目 资 助 5000 元 ;青 年 人才 类 6 万 元 ;基 础 学 科 研 究 类 6 万 元 ,每 个 项 目 资 助 1 万 元 。引 进 (培 养 )人 员3基 金 总 额 和 资 助 额 度 由 人 事 处 视 每 年 具 体 情 况 而 定 。基 金 实 行 项 目 负 责 人 制度 ,凡 申 请 资 助 的 项 目 只 能 确

5、 定 一 个 项 目 负 责 人 ,项 目 负 责 人 在 批 准 的 计 划任 务 和 预 算 范 围 内 享 有 充 分 的 自 主 权 ,并 承 担 相 应 的 责 任 。第二章 项目申报与审批第七条 面上项目的申请每年受理一次,届时管理部门会发布申请通知,受理时间为当年 57 月;引进和培养人员启动项目每季度受理一次,受理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两周。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二年,视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可申请滚动支持。一个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以上( 含两个)项目,正在执行的本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项目,获得本基金支持的项目负责人再次申请时, 应提供原项目完成材料(包括研究 报告、取得的成果、发表

6、的论文等) 。第八条 申请资助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目的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足,研究技术路线合理可行;(二)做过国内外情况调研,研究内容有独到之处,与其它单位不重复;(三)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四)人员落实,具备深入开展项目研究的能力;(五)经费预算实事求是。第九条 项目的申报程序:项 目申请人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填写江苏工业学院科研基金申请书(以下称申请书),由所在系部及人事处(限引进( 培养)人员科研启动项目)签署意见, 报科技与产业处,科技与产业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在填写申请书时应按照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充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编制切合实际的项目资助经费预算,且须说

7、明是否已有其他经费渠道的资助。第三章 项目及经费管理第十条 获得批准的项目,由科技与产业处、项目负责人以及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三方签订立项合同后执行。 学校引进或培养人员启动费需要人事处签字盖章。第十一条 项目经费一次核定,分批核拨。 4第十二条 项目经费要严格按照江苏工业学院财务管理规定及江苏工业学院科研经费相关规定使用,不得用于招待费和劳务费。第十三条 项目负责人每年年中、年终应对项目研究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总结,提交 总结书面报告,并填写江苏工业学院科技项目进展情况表。 项目完成后, 项目 负责人应对研究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撰写研究报告,提出相应的研究成果,填写江苏工业学院科技项目完成情

8、况表,按归档要求做好归档工作,并必须通过由科技与产业处组织的针对合同要求的任务目标进行的验收。第十四条 凡无故不履行上述规定或未完成合同规定之任务者,停止经费发放。情节严重者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第十五条 项目进行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需对研究计划、主要人员作调整、变更或中止项目执行者, 须由项目负责人和所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报科技与产业处。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整、 变更或中止 项目的执行。 第十六条 获准基金项目所在单位,应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管理,凡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完成基金项目者,3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基金项目。第四章 验收组织管理第十七条 科技与产业处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基金项目的验收工作。第十八条 项目验收采取会议验收方式。验收组由专家和相关管理人员组成。要求每位项目负责人汇报,并按合同要求提交研究报告和相关成果。第十九条 项目验收工作应在合同任务完成后的半年内完成。如不能按时进行验收,项目组应提出延迟验收申请报告。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条 本 办 法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实 施 ,原 江 苏 工 业 学 院 科 技 基 金 管 理 办 法 停 止 执 行 。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科技与产业处负责解释。主题词:科研 基金 管理 通知5江苏工业学院校长办公室 2008 年 7 月 2 日印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规章制度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