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浅谈我国城市供水行业的政府规制摘要城市供水行业是我国的基础性产业,因此发展城市供水行业就显得尤为重要。水是生命之源,是万物之本,同样水资源也是稀缺的,具有公益性,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水资源危机的加剧,我国现有的城市供水行业规制体制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城市供水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对城市供水行业的政府规制改革势在必行。 关键词中国 城市供水行业 政府规制 中图分类号F299.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5)12-0006-02 城市供水行业是我国较为典型的自然垄断性行业,具有垄断性质较强的特点。随着我国区域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作为空间载体的地位越来越重
2、要,城市供水行业进一步完善是城市公用事业的建设、发展和革新的关键,承担着加强城市功能的重大责任,制约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我国领土广阔,淡水资源总量为 28400 亿立方米,占世界水资源总量的 6%,排名位列世界第四,虽然水资源总量较多,但是我国人口众多这一基本国情,也决定了我国水资源的极度匮乏,我国的人均水资源量仅为 2100 立方米左右,在世界排名 121。截至 2013 年我国用水总量已达到 6183 亿立方米,我国已被列为世界上 13 个最贫水国家,城市缺水问题尤其严重,部分城市日缺水量达到 1600 万吨。同时水污染问题日益严2峻,近几年我国废污水排放量逐年增长,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
3、的 80%都未经处理便直接排入水域。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市供水行业实行国家垄断经营机制,这种过度的垄断导致企业竞争积极性和经营效率低下,水资源浪费现象屡见不鲜,同时水价低、投资少,产生寻租问题,这些问题使得政府认识到城市供水行业规制体系改革势在必行,并开始对我国城市供水行业政府规制进行改革,效果显著。主要采用进入规制、价格规制、质量规制和环境规制四个方面对城市供水行业进行政府规制,如放松进入规制,加大外资投入比例,提高供水价格,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经过一系列的措施,水环境不断改善,水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控制。虽然我国城市供水行业政府规制体系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如规制体制不健全、价格规制
4、不合理、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等问题仍普遍存在,与此同时欧洲三大水务集团在我国构建的“水务帝国”所逐渐形成的行业战略优势,极大地增加了转变城市供水行业规制体制的难度,现就进一步促进我国城市供水行业政府规制体系改革提几点政策建议: 一是要实行政企分离、政资分离和政监分离,改变城市供水行业规制本身的性质,建立高效、公平、独立的规制体制。要想建立高效、公平、独立的规制体制首先就要了解其行业的属性,并不应属于福利性部门,也不应属于政府,因而供水企业应自主经营运行,政府通过建立集供水相关部门为一身,政府官员、技术专家、经济学家和法学家普遍参与的,全国性质的统一公用事业规制机构。这一统一规制机构的职责主
5、要是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发放市场准入权、协调纠纷等等,3从而真正做到规制机构与供水企业产权与经济利益的完全分离,供水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 二是要以公共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建立健全水价的成本补偿和约束机制以及形成和调整机制。在中国水价的制定方法主要是成本定价方法,因而水价偏低,陷入“低水价亏损财政补贴”的恶性循环中。主要发达国家在水价制定上普遍采用间接价格规制、两部制价格、梯级、累进制等的价格形式,具有很重要的借鉴作用。同时我国还应不断完善定期价格审查制度,并建立主要发达国家普遍使用的网络信息系统,该系统能够真实地反映水价的动态,及时地将水价相关信息
6、发布出去,从而避免信息不对称。同时还要建立和完善价格调整和监督机制,时时调控供水企业的经营运行情况,积极召开水价听证会,公开水价的制定和调整情况,做到信息公开。 三是要构建竞争机制,实现跨区域范围竞争,从而形成有效竞争格局。适当的激励,为供水企业降低成本提供动力基础,供水企业生产经营会得到极大的提高,从而营造出良好的竞争氛围。随着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我国城市供水行业规制改革的深入,民间资本和外国资本大量涌入,大量铺设供水管道,区域内竞争格局逐渐被打破,跨区域范围竞争格局逐渐显现,再加上人口增长、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使得对城市供水需求在地域范围内的增长,水资源的跨区供给问题日渐突出
7、,长距离引水工程纷纷涌现,跨区域竞争逐渐成为构建竞争机制的新形式。跨区域竞争的产生使得各个区域的规制者在反复比较后,会选择供水成本最低的企业,从而促使不同区域的供水企业会纷纷积极4致力于降低成本,从而促进了跨区域范围内各个供水企业间的间接竞争。四是要在放松市场准入条件的基础上注重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还要兼顾国有经济“存量”和非国有经济“增量”二者的关系。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持续发展,国有企业逐渐形成公益性和竞争性国有企业,供水就属于公益性国有企业,因而要在保证国有企业主体地位的基础上,放松市场准入条件,渐进地吸收民营企业和外国企业等的进入与发展,“存量”与“增量”整合在一起,实现行业的渐进性改革
8、,打破现有的垂直一体化经营,建立特许经营模式,即政府仅从宏观上对供水行业内部经营权、准入条件等进行规定,并采取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招标,极大地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保证了经济和社会利益最大化。 五是要规范城市供水行业的规制体制,建立健全与水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目前,我国城市供水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水法 水土保持法 水利产业政策等,从这些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和执行程度来看与主要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其全面性、系统性和规范性仍未完全达到,因而我国当前急需一部全面、系统和规范的供水法规,该法规应在全面参考供水行业相关技术专家、法学家、经济学家、供水企业、社会群众等的建议基础
9、上,系统综合地考虑到城市供水行业各个方面以及各个方面之间的关系,从而确立规范城市供水行业政府规制的基本法律框架,形成城市供水行业法律法规的全面递进式覆盖,为有效规范我国城市供水行业政府规制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 5【参考文献】 1尹莉.论中国自来水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J.理论学刊,2003(05). 2梁志勇.对我国垄断性行业政府规制的探讨J.新疆财经,2005. 3刘立菁.我国城市供水产业管理体制改革研究J.城市,2007(03) . 4石涛.转型期政府规制改革的路径选择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0(01). 5陈建丽,李志民.浅谈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的政府管制J.法制与社会,2010(08). 6卞菲.我国城市供水的价格管制研究J.社科纵横(新理论版) ,2011(09). 7赵素梅.城市供水的水质安全综述J.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08). 8汪平,邹颖,单令彬.资本成本、政府规制与公益性国企效率最优J.宏观经济研究,2014(02) 9刘一源.城市水污染现状与防治研究J.泰山学院学报,2014(11). 10刘华涛.国内自来水行业价格管制研究综述J.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2015(06). 责任编辑: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