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及汉葭等39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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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彭水县及汉葭等 39 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重庆市彭水县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一月彭水县及汉葭等 39 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项目名称:彭水县及汉葭等 39 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调整方案委托单位:重庆市彭水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单位负责人:严海林项目负责人:敖国娥技术负责人:夏秘密、王栋、杨岸编制单位: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勘测规划院单位负责人:张孝成项目负责人:罗卓技术负责人:李小兰编 写 人:邓经川、蔡朕、赖研提交单位: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勘测规划院提交时间:2017 年 11 月1目 录摘要 .1

2、一、总则 .4(一)规划调整的必要性 .4(二)规划调整的原则 .6(三)规划调整的依据 .7(四)规划调整的范围和期限 .9二、规划调整的总体思路 .10三、规划目标调整 .10四、 “三线”划定情况 .12(一) “三线”划定思路 .12(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13(三)生态保护红线 .13(四)城镇开发边界 .15五、土地利用布局调整 .15(一)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 .15(二)城镇工矿用地 .16(三)农村居民点用地 .17(四)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17(五)管制区调整 .18六、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0(一)农用地 .20(二)建设用地 .21(三)其他土地 .21七、新增重

3、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 .21八、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影响评价 .22(一)经济影响 .22(二)社会影响 .22(三)生态环境影响 .22九、实施保障措施 .23(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措施,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23(二)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合理引导用地方向 .24(三)加强公众参与,强化规划引导和管控作用 .24(四)完善节约集约举措,提升节约集约水平 .25(五)强化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实施效力,保障方案顺利实施 .25(六)建立目标考核体系,适时监督规划实施 .26十、附表 .262彭水县及绍庆等 39 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1摘 要彭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

4、划(2006-2020 年) (以下简称“ 规划”)实施以来,在耕地保护、建设用地布局引导和规模管控、重点项目用地保障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成效;但同时面临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需要对彭水县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任务、城乡建设用地及扩展边界格局、重点建设项目保障等方面进行调整和完善。为了进一步有效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耕地、保生态、促发展的作用,彭水县人民政府启动了彭水县及汉葭等 39 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以下简称“规划调整完善” )工作。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在深

5、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以下简称“中评深化”) 、深入分析 “四账对应、四线套合” 的基础上,落实了上级规划下达的各项规划目标调整任务,优化了全县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并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以下简称“ 三线”)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中,规划调整完善后:1、落实了上级规划下达目标。规划调整完善后全县耕地规划目标调整为 88027 公顷,较规划调整完善前减少 12331.08 公顷;基本农田规划目标调整为 64407 公顷,较规划调整完善前减少 8360 公顷;建设用地规划目标调整为 11758 公顷,较规划调整完善前减少2376.70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划目标

6、调整为 9296 公顷,较规划调整完善前增加 191.30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划目标调整为 1975 公顷,彭水县及绍庆等 39 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2较规划调整完善前增加 180.30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目标调整为 2462.00 公顷,较规划调整完善前减少 2568.00 公顷。其余规划目标未作调整。2、调整了规划用地结构,优化了用地布局。 (1)城镇工矿用地:与城市规划相协调、着重保障近期重点产业建设项目,调入城镇工矿用地 164.80 公顷;调出未使用的原规划城镇工矿用地 30.96 公顷,其中城镇用地 29.58 公顷、其他独立

7、建设用地 1.38 公顷,还原为现状地类或调整规划为交通用地。规划调整完善后,全县城镇工矿用地实际落实规模净增加 133.84 公顷,预留城镇工矿用地机动指标 82.40 公顷。(2)农村居民点用地:与村规相协调、着重保障巴渝民宿、美丽乡村集中聚居点等项目,调入农村居民点用地 113.59 公顷,其中落实村规中规划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 85.54 公顷,因集中居住点布局调整而规划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 19.76 公顷;调出农村居民点用地 424.85 公顷,其中未使用的原规划农村居民点用地 398.61 公顷,规划交通水利等建设用地占用的原规划农村居民点用地 26.24 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农村

8、居民点用地实际落实规模净减少 311.26 公顷。 (3)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与基础设施建设有关规划相协调,着重保障包茂高速渝湘段彭水清平互通立交工程、鹿角乌江大桥至贵州道路工程、阿依河至黄家公路、保家镇至乔梓乡公路改建工程等市、县级重点项目,调入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675.81 公顷;调出规划城镇工矿用地等建设用地占用的原规划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738.28 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全县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实际落实规模净减少 62.47彭水县及绍庆等 39 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3公顷。3、调整了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以全县城乡规划相关成果为参

9、照,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生态保护红线,合理调整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规划调整完善后,全县落实允许建设区规模 8495.79 公顷,较调整前减少 293.83 公顷;落实有条件建设区规模 2007.31 公顷,较调整前增加 4.01 公顷;落实限制建设区规模 370719.19 公顷,较调整前增加 1716.91 公顷;落实禁止建设区规模 8311.8 公顷,较调整前减少 1427.09 公顷。4、补充完善了重点建设项目清单。根据彭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十三五 ”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结合彭水县实际发展需要,清单中新增重点建设项目 83 项,其中交通类 33 项、水利类 13 项、能源类 4 项、民生类 15 项、环保类 2 项,其他类 16 项。5、落实了“三线”划定。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64408.63 公顷、生态保护红线 8311.8 公顷,并根据调整后建设用地布局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 3766.69 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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