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7 年南区卫生清洁有偿服务合同书甲方:湛江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乙方: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的管理,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湛公函2003230号文、湛价2011217 号文和(湛人社2014708 号文)规定,乙方对甲方南校区大院及宿舍区实行承包卫生清洁有偿服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一、乙方对甲方位于赤坎区寸金四横路 8 号的南校区东苑校园、寸宝路西苑校园大院、教学楼及宿舍楼实行卫生清洁有偿服务。二、乙方负责上述甲方校区大院、教学楼及宿舍楼每天清扫及保洁工作。具体范围及要求如下:1、大院内(包括南区东苑及西苑)所有的道路、空地、排水沟、绿化带等环境的清洁卫生及保洁。2、一号楼各层的梯间
2、、走廊清扫及阳台压顶拖擦,各层卫生间清洗(每日早上八点前完成)及保洁等。3、教职工临时堆放的生活垃圾及三号、九号楼学生宿舍垃圾池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每日清理运走。4、四、八号楼各层的楼梯、阳台走廊的清扫和卫生间的清洗及保洁。5、教工宿舍五、六、七、十、十一、十二号楼的楼梯每周清扫一次。三、足球场不在清洁服务范围,乙方不负责清扫,但甲方清扫足球场的垃圾,由乙方协助拉走。四、甲方大院内(包括东西两苑)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拉走。五、寸金四横路、寸宝路由乙方负责清扫及保洁。六、甲方安排工具房一间给乙方存放工具使用,乙方在存放工具的同时不能堆放影响环境卫生的杂物。七、乙方负责安排不少于五个人的清洁人员上岗,
3、并由乙方负责定员定岗(交一份工作人员负责岗位名单给甲方备案) ,统一制服,佩证上岗,并需服从甲乙双方的业务指导与管理,要求做到文明、礼貌、责任心强、依时、按质按量完成每天的清洁任务。八、乙方对甲方南校区(东西两苑)范围内所涉及的卫生均实行有偿清洁服务,其卫生清洁、保洁程度要达到湛江市创卫达标要求及赤坎区卫生先进单位的评选标准。九、乙方员工在工作中,造成自身或其他人员损伤,或对设备设施及其他财产等造成损害,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十、合同期内卫生有偿清洁服务承包金额共计: 元(大写: 元) 。该承包金额已包含相关税费及垃圾清理、人员服务等费用。在合同期内,甲方无需就卫生有偿清洁服务事项再给
4、付任何费用,一切环卫清理事宜由乙方负责。承包金额分两期支付,第一期 元在 20167 年 6 月底前支付,余下的 元为第二期在合同期满前支付。乙方在收取承包金额时应提供等额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给付。十一、甲方产生的建筑垃圾由甲方自行处理,乙方不予负责。十二、乙方清扫不到位或不及时,甲方可打投诉电话:3360102 或13600383700 投诉,乙方应及时纠正,并于收到投诉之时起 4 小时内处理完毕。如乙方未能按时保量清扫干净,甲方有权按每次 1000 元标准对乙方进行处罚。超过六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投诉电话未能第一时间接通或投诉电话更换未能及时通知甲方的,视为清扫事故,甲方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的有关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四、合同期限自 20176 年 14 月 1 日起至 20168 年 123 月 31 日止,合同期满后重新签订。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代表: 代表: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