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物业租赁合同样本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所属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物业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租赁物业1-1 ,按现状出租给乙方,乙方不得改变框架结构。1-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上述物业的权属证明,并保证此物业无权属纠纷。二、租赁用途2-1 乙方承诺承租物业仅用于 。2-2 乙方对承租物业的适用性无任何保留意见。三、租赁期限自 2018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装修期 3 个月,租期 年。四、租金及支付方式4-1 第 1-3 年年租金 元,第 4-6 年年租金 元。
2、乙方分六期向甲方支付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元整) 。第一期人民币 元(元整) ,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第二期人民币 元(元整) ,在 2019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第三期人民币 元(元整) ,在 2020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第四期人民币 元(元整) ,在 2021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第五期人民币 元(元整) ,在 2022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第六期人民币 元(元整) ,在 2023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4-2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另行向甲方支付应付租金 1%/天的滞纳金,滞纳金在乙方支付到期应付租金时一并付清。4-3 甲方在收到租金后,按照乙方所交的银行回单开具发票给
3、乙方。五、保证金5-1 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不计息) , 并于签订本合同时付清。5-2 甲方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按照乙方所交的银行回单开具履约保证金发票给乙方。5-3 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应另行向甲方支付应缴履约保证金 1%/天的滞纳金。5-4 合同期内,乙方如因违约、违规或其它不当使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使用保证金补偿所受损失;如乙方所缴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所受损失,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补足。甲方使用保证金致使保证金数额下降,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将差额补足。乙方未在甲方指定期限内补缴保证金,参照本租赁合同 5-3 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滞纳金
4、。5-5 合同终止后一周内,乙方无违法、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不计息)退还给乙方,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六、其他费用该标的物业费按 1.5 元/月(暂定价)的标准收取,按年收取,先付后用。物业服务内容仅包含消控运行维护、电梯等特种设施设备的保养维修及垃圾清运。除上述费用外,乙方还应支付涉及承租物业使用的其它费用(包括物业与财产的保险等) ,并承担延期付款的责任。七、物业使用7-1 乙方应当合法使用承租物业,不得利用承租物业从事非法活动。7-2 乙方应当安全使用承租物业,确保承租物业消防安全和安全经营。7-3 乙方经营项目审批手续由乙方自行负责,因有关部门报批不准而造成的一切后
5、果由乙方自行承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承租物业的租赁用途。乙方对承租物业的经营定位及布局,须以书面形式报甲方核准。7-4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有关出租物业的各项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对出租物业的监督管理。7-5 乙方自行承担物业内空调、水电设施、排烟排污设施、消防安全设施等设备设施的安装改造,同时承担租期内租赁物及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修缮工作,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7-6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给他人使用;但是乙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单独或与他人共同)投资的公司使用除外。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或乙方投资的公司办理相关证照。7-7 乙方对承租物业进行改造或装修,须服从市场
6、整体规划定位,并要与市场其它物业相互2协调,同时要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需要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乙方应自行负责相关手续的办理及所需费用,甲方给与必要的配合。7-8 由于乙方装修改造引起的房屋损坏、漏水等问题,由乙方承担维修赔偿责任。7-9 乙方不得利用承租物业存放易燃、易爆和带有强烈腐蚀性的危险品。7-10 乙方是所租物业的消防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所租物业的消防安全生产和创建工作,要制订好消防安全生产和创建工作的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要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和演练。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并记录,按消防要求摆放足够的消防器材,发现过期无法使用的消防设施器材要及时更换,要保持环
7、境卫生整洁,积极配合甲方的创安、创建的检查整改。7-11 乙方应设置专门的消防巡查人员,进行日常性的自查自纠工作,每天要有书面的巡查记录。乙方发现可疑人员或不安全因素及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主动整改。甲方在创安、创建检查中提出的整改要求,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如果上级部门、消防部门等机关单位对乙方经营场所进行检查考核,使甲方受到扣分或批评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乙方须赔偿甲方及其他的所有损失,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7-12 乙方在租赁期,必须承担消防控制设备设施等特
8、种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每年要进行一次检测,并由有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检测报告。7-13 乙方承担租赁期内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 日内交清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逾期甲方有权停止水电供应,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7-14 乙方经营场所,须通过相关部门消防安全验收合格后才可正式经营。未经消防安全验收擅自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保证金,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予赔偿。7-15 乙方应做好经营场所的隔音、排污等环保措施,如因环保扰民问题引起的投诉或上访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被相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的乙方应积极配合,如限期不整改,相关部门要求甲方处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
9、收保证金,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予赔偿。八、物业移交8-1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8-2 租赁期满,乙方应及时将承租物业及甲方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完好交还给甲方。8-3 乙方交还甲方物业,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租赁物业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任意处置,或申请公证处提存。8-4 合同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或期满后,乙方在承租物业内安装的不可移动设备设施及固定装修归甲方所有。8-5 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恢复租赁物业原状,或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所需费用的权利。8-6 甲方所属固定资产提供乙方使用,不得遗失或损坏,造成遗失或损坏的按市场价格赔偿。8-7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参
10、与物业移交的验收,并由双方对验收情况签字或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九、合同解除及终止9-1 符合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乙方所受的损失,未到期的租金自动转为滞纳金,不予返还。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有权停止水电等供应,甲乙双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9-1-1 乙方未按程序审批对承租物业进行改造或装修的;9-1-2 乙方拖欠租金 15 天以上的,经催告,一周内仍不缴纳的;9-1-3 乙方未及时缴纳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经催告,一周内仍未履行;9-1-4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物业使用某项约定的,经交涉,15 天内仍未改正;9-1-5 乙方未经甲方审核批准擅自改变租赁用途的;9-1
11、-6 乙方未经甲方审核批准擅自将房屋转借或转租给他人使用的。9-2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9-2-1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9-2-2 因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行为导致房屋用途改变而提前收回的;9-2-3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9-2-4 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9-3 在上述 9-2 的情况中,乙方租金按实际租用时间支付,但因乙方的投资而获得第三方赔偿或补偿款以及按照法律政策应由承租人享有的任何利益由乙方享有。9-4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不承担乙方所受的损失,否则,则应赔
12、偿乙方的所有损失。9-5 租赁期内,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已付租金不予退还,并要求乙方另行再支付 50 万滞纳金。若滞纳金仍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扣押、处置乙方在甲方场所上的物品以抵甲方损失,甲方保留追偿权,并有权在本合同解除同时将该物业租于第三方。39-6 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本租赁物业,乙方应无条件如期归还。十、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条款11-1 乙方应该对在承租期间由于其违约行为过失或过错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租金、损害赔偿、诉
13、讼或仲裁费、律师费等)承担赔偿责任。11-2 甲方以房产用作银行抵押贷款时,乙方承诺无条件放弃因租赁合同产生的一切优先权和抗辩权,并承诺出具放弃优先权和抗辩权的证明。11-3 乙方在合同租赁期内应严格遵守义市场20141 号文件管理规定。11-4 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地 址:义乌市宾王路 258 号 地 址: 邮政编码: 322000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0579-85558228 电 话: 传 真: 0579-85558266 传 真: 开户银行: 义乌市工行 开户银行: 账 号:1208020009049018149 账 号: 签订时间: 2018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义乌市宾王路 25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