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钱”不能“差形象”.doc

上传人:gs****r 文档编号:3469289 上传时间:2019-05-31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差钱”不能“差形象”.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差钱”不能“差形象”.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差钱”不能“差形象”.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差钱”不能“差形象”.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1“差钱”不能“差形象”细心的观众可能会发现,最近在四川卫视、安徽卫视、黑龙江卫视、山东卫视等各大卫视上,经常能看到以赵本山在央视春节晚会上表演小品为形象的“斗地主” 、 “麻将”等手机游戏的动画广告。本来名人做广告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但是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和北京星潮在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却利用赵本山的明星效益,在未通知赵本山本人的情况下,私自投放以赵本山动画形象为主的虚假性广告。日前赵本山将新浪及星潮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告上法庭,并要求索赔经济损失 205 万元。 “大忽悠”被忽悠了 明星形象遭无端使用的事件,在近几年频频出现,赵本山本人之前还打过“VCD 商家侵犯赵本山肖像权” 、 “假

2、种子广告冒用赵本山和宋丹丹影像资料”两起案件,但最终都是以庭外和解而告终。为什么此次案件赵老如此动气呢?据悉此次案件最大的不同就是广告中并没引用赵本山本人的形象,而是采用动画形象。同时该款手机游戏广告中存在不实宣传,众多消费者出于对赵本山公众形象的认可和信任下载游戏,却不能享受到相应的服务,纷纷在网络中谴责赵本山,这黑锅可谓背得冤啊! 2首先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肖像权,肖像权是指自然人所享有的自己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肖像权为人格权之一种,是指自然人对于肖像的制作权和标表使用权;肖像包括采用摄影术或造型艺术手段反映自然人包括五官在内的形象的作品。我国民法通则和广告法分别对肖像权进行了规定,民法

3、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赢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广告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同意”第四十七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一)在广告中损害未成年人或者残疾人身心健康的;(二)假冒他人专利的;(三)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四)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民事权益的。” 大姑娘上轿头一遭 动画形象侵权 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法律规定看似面面俱到,却还是被钻了空子。动画侵权仅仅是侵犯肖像权的一种具体方式,针对于此次案件中新浪的

4、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行为,还需要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界定。 如果侵权已经造成,那么结果谁来承担?是广告制作公司,还是新浪和星潮,还是播出广告的各个地方卫视?就这个问题记者专门咨询了中国广3告协会法律服务中心彭晔。彭晔表示,由谁来承担责任,有一个前提条件存在,那就是法院是否判定新浪、星潮的侵权行为成立。如果最终法院认定该动画形象构成对赵本山肖像权的侵犯,那么上述三方分别作为广告经营者与广告发布者将会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其实不管是谁来负责,伤害和损失都已经造成了,但是赵本山的不能“差形象”的维权行为,却给每一个人都上了一节生动的维权课,也给互联网媒体提了个醒,绝不能以牺牲明星个人形象,

5、误导消费者,赚取个人的私利。 明星维权怎一个难字了得 实际上名人动画形象侵权已被广泛非法使用多年,除了以名人肖像衍生品作为牟利工具外,现在还有很多公司利 用与名人长相相似的真人做广告,混淆公众视听,如“山寨周杰伦” 、“山寨沈殿霞” 、 “山寨刘德华”等。为何明星维权这么难呢?第一,明星广泛的知名度以及社会效应,很多的广告主就是希望能借助明星的影响力,扩大自身产品的影响力;第二,不论是明星还是普通人,或是法律本身,都很难将侵权行为控制在未然中,毕竟广告是无处不在的,而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除了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以外,还需要广告从业人员不断提高自律意识;第三,目前的法律法规还不太健全,容易被不法商人钻空子。彭晔表示,作为广告行业的全国性自律组织,中国广告协会是绝对不支持任何以商业为目的的山寨行为,并且也提醒和呼吁所有广告行业的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应该谨守广告行业自律规则,不断净化广告市场环境,从而保障广告行业的4健康有序发展。 不管法院最后的判决如何,对赵本山形象以及消费者的伤害都已经造成,这是无法进行弥补的。只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像赵本山一样,当权利遭受侵害时,请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哪怕维护的仅仅是一分钱。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资料库 > 学科论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